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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抗诉案件的分析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为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自觉接受人为权力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使刑事审判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本院对1990年至1994年同级检察机关对本院判决不服所提出抗诉的案件,逐案进行了复查分析。一、情况1990年本...  相似文献   

2.
死刑二审案件程序法律监督,是指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死刑正确适用,省级以上检察机关依法对死刑二审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及二审审判等各诉讼阶段的程序是否规范合法进行全程监察、督促的活动和制度。自2006年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至今已四年有余,但我国关于死刑二审案件的程序法律监督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甚少。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一、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从法律地位上理解,检察权从人民代表大会中产生,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是遵  相似文献   

4.
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有所减弱。对于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应提高自行补充侦查权的适用率,发挥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工作的运行成效。目前,职务犯罪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工作面临法律规定不明确、内生动力不足、法律监督职能缺失等困境。需要从自行补充侦查权的法律性质、功能定位去思考,明确自行补充侦查权的适用规则,以期探索机制创新与程序再造,强化新时期下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5.
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出庭是现代控辩式庭审模式、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要正确面对简易程序出庭给检察机关带来的新问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公平公正为理念和前提,制定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保障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  相似文献   

6.
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思考□孙汉忠随着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的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进一步强化以及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民事再审案件逐年增多,而法律对审理这类案件的规定又过于原则,导致审判实践中做法各异。本文结合民事再审案件的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7.
在实现刑事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救济程序扮演着重要角色,科学严密的救济程序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有机组成,能够有效地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无监督则无公正,刑事救济同样需要检察机关的监督。对包括审前程序在内的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中存在的刑事救济程序进行研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域外相关理论、实践特别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具体情况,提出改革我国刑事救济法律监督程序的基本构想,为刑事司法救济程序的研究以及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视角阐明检察机关对刑事救济法律监督的具体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8.
自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以来,虽然理论界对该程序褒贬不一,但在实务界却得到广泛运用.面对法院的简易程序审判活动,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进行监督本是应有之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几乎毫无作为。在理论界希冀立法机关对简易程序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言论甚嚣尘上时.笔者却以为.相较于检察机关对自诉案件简易程序话语权的天然缺失.对公诉案件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缺位则是检察机关主动放弃的结果.有鉴于此,在公诉案件简易程序中重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机制似更为可行。  相似文献   

9.
由于我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采取提出纠正意见或通知纠正的形式,监督不能引发程序性法律后果,导致刑事检察监督的弹性化现状,使其监督的实效性大受损害。这对于程序公正的实现、刑事诉讼人权的保障以及检察监督权威的树立都将产生消极影响。对我国刑事检察监督进行刚性化改造,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1)规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方式,使检察机关采用规范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形式行使监督权。(2)增设检察监督的程序性法律后果,包括:纠正期限、复查机制、程序无效、改变案件管辖等。(3)增强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能力,包括健全检察机关的知情机制、赋予检察机关阅卷权、恢复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权等。(4)赋予检察机关对与违法诉讼活动相关的责任人员的处罚建议权。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正当性再证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黄通荣 《河北法学》2011,29(10):193-197
受西方现代法治之"权力分立"、"司法独立"及"禁止双重追诉"等理念影响,有学者对我国现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制度提出正当性质疑。持上述观点的学者认为,在对抗制庭审模式下,检察机关的控诉方地位与对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者身份存在矛盾与冲突;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与终局性;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如此观点既有其合理性,亦有可商榷之处。在探讨我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对质疑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正当性的观点作出积极回应。  相似文献   

11.
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性决定了检察机关介入方式的特殊性.死刑案件一审、二审、复核程序中,检察机关应有针对性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2.
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是整个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体系的重心。本文即试图就如何完善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3.
关于审判公正的法哲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谢佑平  万毅 《法学论坛》2002,17(2):100-107
审判公正包含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层含义。实现审判公正 ,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秩序、有利于增进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审判公正、有利于抑制和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判公正的实现依赖于审判者在审判中保持中立、对当事人主张和请求的同等尊重和关注以及案件事实的真实再现和法律适用的正确无误。  相似文献   

14.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我国法定的司法工作制度。该制度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对审判活动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途径。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强化法律监督、健全法院外部监督机制的改革导向,以及实现公正、高效司法的改革目标,推动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落实和发展。根据检察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结合审委会制度的改革内容,检察机关应通过列席审委会对审委会讨论的个案、类案及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决策的实体与程序的合法性、恰当性进行监督,才能真正发挥制度的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15.
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手段,依照法定的程序,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的能够产生法定效力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同行政权、审判权一样,都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行政管理权和审判裁决权的实体性而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力,只有作出某项程序性的决定、启动实体解决问题的功能,它本身不具有实体处分权。这一功能特点,是检察权与行政权和审判权的根本区别,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16.
冯霞 《犯罪研究》2008,(5):62-66
众所周知,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宪法、诉讼法以及检察院组织法对此均有明文规定。我国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涉及侦查、刑事审判、刑事判决的执行、监所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等司法领域。可见,刑事审判检察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7.
近一个时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中,由于受到法治现代化即法治英美化思潮的影响,一些学者对我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提出了种种质疑。持这些观点学者认为,在对抗式庭审方式确立后,出庭检察官既要承担控诉方的诉讼义务,同时又具有法律监督者的身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对刑事审判的监督与其同时作为公诉机关的地位是相互冲突的、互相矛盾的;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审判工作,实际上使检察权凌驾于审判权之上,法院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法官就缺乏权威,裁判也不能具有终局性。本文拟在探讨我国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基本特征和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对质疑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正当性的观点作出积极的回应。  相似文献   

18.
检察监督能力是指检察机关为了保障诉讼公正和效率,通过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在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民事行政审判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等办案业务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能力和本领。检察监督能力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体现出不同的子能力;对检察监督能力的比较与评价是衡量检察监督能力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应通过提高队伍素质、增强监督观念、明确监督法律、完善评价体系等方法来提高检察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19.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制度功能设计,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权对审判权监督和制约的有效手段。笔者就如何加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提出一些自己浅显的认识。  相似文献   

20.
现行死刑复核程序,具有不完整性和"封闭"性特征,丧失了司法权的特性,且缺乏外部监督与制约,极大地减少了法官发现冤案、错案的可能性,不利于保证死刑案件的实体公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法律监督,具有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和法律文化传统依据,也是保障人权和保证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死刑复核工作的新期待和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需要。可以针对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的死刑复核程序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的死刑复核程序,设置相应的实务运作程序,实现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的过程和结果的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的复核行为和错误的复核裁判,保障死刑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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