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遗产无限继承论"是《继承法》时代的产物,具有历史性贡献。但随着经济发展,在私人财富巨额增长,财富的种类、来源多元化,以及现代家庭伦理发生巨变的今天,仍坚持此种解释论却有诸多弊端。"遗产限定继承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基础,可以准确回应现代家庭伦理的文化共识、合理地解决父母继承顺位的立法技术难题、圆满实现规范领域内条款之间的自洽性与协调性,并可有效地发挥家事法的教育功能,因而应成为《民法典》体系化建设重要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人民司法》1987年第9期刊登的“浅谈遗产所有权有无‘空白’”一文认为:“在被继承人死亡至遗产被分割这一期间内,也就是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权转变为对遗产的所有权这一期间内,遗产的所有权处于不确定状态,是‘空白’的。”有的人也称这种情况为“权  相似文献   

3.
近来,笔者在审判实践中接触到一种被称为“诉讼时效回转”的主张,即: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案件,债权人要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或与  相似文献   

4.
<正> 近几年来。有的同志把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时使用的异化概念运用于社会主义社会,认为社会主义在其自身的发展中会不断产生异己的力量。他们由此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已经异化。这种“社会主义异化”论是错误的。只要系统地阅读马克思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他所使用的异化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他在自己的早期著作《一八四四  相似文献   

5.
继承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继承关系中,遗留财产的人(死者)称作被继承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依法承受他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是财产所有权的延伸和继续。继承权的实现就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当继承人作出接受或者不放并继承的表示,继承人就取得了继承权,从而取代了被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取得了死者遗产的所有权。继承权与一定的身份相联系,它以姻亲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为产生的基础。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  相似文献   

6.
戴昱 《法律适用》2012,(5):87-90
一、问题的提出2011年11月,辽宁省沈阳市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因车祸突然去世,徐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和王女士从恋爱及婚姻存续期间的大量信件、照片,王女士为了纪念之需,向腾讯公司提出要求,希望获得丈夫生前QQ邮箱的密码,但腾讯公司以签订的服务协议里已经明确了QQ号  相似文献   

7.
自从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传达以后,陕西省汉中地区中、县两级人民法院在地、县委的领导下,以反右倾、鼓干劲为纲,迅速地掀起了司法工作继续跃进的新局面。以打击敌人的现行破坏、大搞防范,保卫秋收秋种和保卫增产节约运动为中心,开展了比质量、比  相似文献   

8.
《法学评论》1986年第4期刊载卫夏的文章《宪法的“无形修改”浅析》,读来令人惊诧,大有商驳的必要。卫文认为,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与部分修改之分,部分修改又有“直接修改宪法部分条文”与“在保留原文的情况下,以修正案修改某些宪法条文”之分,这些都是宪法的“有形修改”;而“所谓无形修改,是指不变动宪法典条文,而更换其中某一条文或条文中某些词语句的内容,使宪法的某些规定具有新的含义。”  相似文献   

9.
一、案情简介: 原告:李宝琳,女,二十三岁,某工厂干部。 被告:赵延年,男,五十四岁,退休工人。 被告:刘秀英,女,五十五岁,退休工人。 被继承人赵连云系原告之夫,两被告之子。原告与被继承人原在同厂工作,双方于一九八○年开始恋爱,一九八四年九月三日登记结婚(尚未同居),七天后赵连云因心脏病猝发去世,由被告夫妻出资将其安葬。以后,原、被告双方对赵连云名下的五笔存款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其夫遗产。并  相似文献   

10.
王艳凤 《中国公证》2012,(10):41-42
转继承问题在我国《继承法》中尚无明文规定,散见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司法部的一些批复性文件中.近几年来.中国公证协会对转继承的问题以“公证书参考格式”的形式明确下来.这对我们了解转继承和做好转继承公证确有很大帮助。但长期的理论纷争不仅导致了转继承主体与转移客体的混淆.而且引发了公证程序乃至公证书制作的紊乱现象。  相似文献   

11.
对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诉讼期间死亡,与其有事实婚姻的人是否有权继受他的继承权?  相似文献   

12.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时代已经来临,人们的生活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各种计算机技术以及通信软件工具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数字化技术的使用,使数字财产成为人们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包含用户心血和精力的数字财产能否得到继承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对数字遗产的概念、类型、特征等基本要素进行阐释,探讨数字遗产继承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 最近我们遇到一起继承纠纷,原告赖××,被告廖××皆系赖××的养子女。赖×去世后遗留房屋五间,原告赖××提出:被告廖××已经继承了生父母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公证》2010,(7):62-63
在滁为官多年的刘某病逝。近日.妻子黄女士决定将他们夫妻俩的房产卖掉去投奔儿子。可黄女士跟买主到了房产局后被告知该房产必须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黄女士心里嘀咕:我跟丈夫的财产。丈夫死亡后,理所当然应属于我的财产,怎么还要办理继承公证呢?  相似文献   

15.
佳木  张虹 《中国审判》2013,(6):76-77
正2006年11月,江苏无锡的赵志伟在遗嘱中写下了"如妻子今后嫁人,三间平房归其侄子赵伟华所有"的条款。2007年6月,妻子刘逸澜再婚,这份特殊遗嘱最终在2012年引发了侄子和婶婶间的一场遗产纠纷……  相似文献   

16.
董震  石晓芹 《检察风云》2013,(19):60-61
夫妻自离婚后,他们之间的一切法律关系就不复存在。江苏省宜兴市的一位男士却匪夷所思地向法院请求继承前妻的遗产,没有继承权的前夫可以继承前妻的遗产吗?2013年7月13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前夫对前妻在离婚后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可据此分得适当遗产。据悉,这是法院判决离异丈夫继承前妻遗产第一案。  相似文献   

17.
案情简介被继承人范龙一生未婚,无子女,父母双亡,只有一姐范丽,平素姐弟关系甚好,互惠照顾。一九五三年三月范龙病故,留有遗产人民币一千九百元和瓦房五间。范龙死时由范丽料理丧事并继承了一千九百元人民币。五问瓦房原由公社卫生院租借,范龙生前按季收取房租。范龙死后,范丽多次委托其子陈平去卫生院收租,因被范龙的堂侄范小虎阻扰而未收到。一九五八年私房改造中,五间瓦房被公社接管。一九八○年二月范  相似文献   

18.
马来西亚官方托管公司目前手头有约2.18亿美元巨额遗产不知道该给谁继承。这些遗产牵涉到约2.1万起遗产托管案件,最早可追溯到1921年,由于死者未留下遗嘱,或因为继承人死亡,许多财产继承人不明。拉亚信托公司主席杜苏基·艾哈迈德称,大部分案件不能解决是因为家族内部因缺少遗嘱争吵不休,有时候遗产继承还牵涉到好几代人。综览:此种情况在中国迎刃而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大马巨额遗产无人继承…  相似文献   

19.
遗产继承公证作为公证处最为基础而且十分重要的公证业务项目,一直以来,各地公证的实践始终依据司法部颁布的遗产继承文书格式为继承人出具公证书,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持家庭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自物权法实施以来,已经最大限度的影响了传统意义上的继承权公证.本文以公证制度为出发点,探讨了遗产继承公证的主要内容,对放弃继承声明书的效力问题做出了分析,并对遗产继承公证的存在基础和文书格式做了深入研究,以期进一步分析物权法对遗产继承公证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20.
原告李家玉(又名赵昌海)系赵文财的次子.赵文财幼年随母王氏改嫁到被继承人李广仁家,由李抚养长大.后王氏又生女李桂花和被告李桂香.李桂花因病早年夭折.李桂香1959年参加工作后,即每月给李广仁八元生活费,直至李广仁去世.李广仁夫妇生前商定,房屋夫妻每人一半.王氏由赵文财负责生养死葬,在王氏死后,由赵继承其名下的半边的房子.李广仁名下的半边房子由李桂香继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