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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由包价旅游合同纠纷案可看出,因旅游经营者违约致旅游者精神享受利益受损现象愈来愈多,但目前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学术界大多都主张以侵权之诉提起,并不认可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然而,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对旅游者来说有许多不利之处,相反,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则容易很多。况且,包价旅游合同的特殊性在于以精神享受为目的,当旅游者只是精神享受利益受损、不存在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则无法提起侵权之诉,只能通过违约之诉来解决。我国应在借鉴域外法和国际性立法的基础上,将包价旅游合同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法律体系中。  相似文献   

2.
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法理依据为:宪法基本原则与人权精神的内在要求;完全赔偿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合同法对公民精神权益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违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正在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3.
精神损害赔偿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正当性。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违约责任能够更好地体现法对人的终极关怀,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是弥补责任竞合制度缺憾的必然要求,合同法赔偿客体不断扩大使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成为可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构建,可从其适用的法律依据、范围界定以及防止滥用等三个方面进行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4.
可预见性规则是限制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工具。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涌现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愈来愈多,"违反可预见性规则扩大化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背后凸显出传统合同法上的可预见性规则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理论的难以兼容性,从"预见主体"、"预见时间"、"预见内容"、"预见标准"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构建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框架下的可预见性规则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5.
旅游是一种具有精神产品性质的消费活动,旅游者以追求精神享受为目的,在旅游合同立法中规定违约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支持旅游者在旅游合同纠纷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对消费者法益周全保护的要求,也符合民法原理和宗旨.  相似文献   

6.
论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违约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尽管我国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拒绝给予赔偿,但司法实务已经承认.由产妇到医院生产、旅游、观看演出、婚庆典礼、拍摄结婚照、洗印照片、骨灰盒保管等合同的属性决定,应当承认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7.
学术界通说认为,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由侵权责任来解决。笔者认为,仅靠责任竞合理论来保护违约中受害人的精神利益是不科学、不充分的,精神损害赔偿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我国立法中尚不存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明确规定,但也难得出禁止性结论。面对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大趋势,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做到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8.
论违约责任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长期引起争议的话题 ,对于违约引起的精神损害应否予以赔偿更是众说纷纭 ,通说也认为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不应予以赔偿。本文从叙述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历程开始 ,通过理论分析与比较法上的考察 ,初步论证了违约责任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9.
在违约的若干救济措施中 ,损害赔偿的救济措施是极其重要的。无论是在立法抑或在学理上 ,如何确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都显得意义重大。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 ,人们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认识是大相径庭。因此 ,从两大法系的相关理论和法律制度中 ,我们可以有所借鉴以完善我国合同立法  相似文献   

10.
英美法系通常将损害分为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 (即大陆所称之精神损害 )。但损害的计算通常是参照合同履行的市场价值 (即只计算财产上的损害 ) ,这样一种客观的计算方式会导致对请求人赔偿的降低 ,因为它没有把请求人关于合同履行的主观价值考虑在内。而这种主观价值有时要比市场价值来说要大得多。[1] (P4 2 0 ) 本文主要通过英国合同法中的几个典型案例来阐述精神损害赔偿在英国合同法中的发展路程  相似文献   

11.
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与法制观念的增强 ,人们不断强化对精神利益的自我保护意识 ,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价值、尊严和案例的追求 ,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也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本文立足于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现行法律法规 ,选取其中几个侧面 ,以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和赔偿数额评定为切入点 ,对该项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探讨性的见解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法学界和司法实物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也是对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反思性检讨的研究课题.确立并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出自维护权利的需要,也是权利人维护自身精神利益的必然前提.我国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客体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范围规定得不明确、不具体、不完善,不利于司法实务的操作.  相似文献   

13.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各国合同法皆采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作为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民法公平原则与等价有偿原则的必然要求.但基于违约行为的复杂性,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损害赔偿做出合理的限制.各国民法亦皆规定了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限制规则.在我国合同法或司法实践明确规定,采用的合理预见规则、减损规则、过失相抵规则、损益相抵等规则之外,兼参考了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相关规定;并提出了损害的远隔性规则、衡平规则等规则.  相似文献   

14.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法中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也是近几年来的一个热点问题。精神损害赔偿的定义应为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或特定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导致精神创伤和精神损失 ,而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对其进行救济和保护 ,以安抚其精神损害的民事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精神损害赔偿是救济人身权利损害的一项重要法律手段 ,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证实。但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时下司法实践却做法不一 ,理论对此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就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主观化、客观化、类型化和标准化问题略述浅见 ,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16.
2010年,国家赔偿法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赔偿范围,体现了我国法律在民主、法治和人权上的一大进步。但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于求偿权的主体保障范围过于狭窄,死者、间接受害人、胎儿和法人都未纳入主体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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