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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各国立法中颇有争议,我国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排除了五类法人,而肯定了包括公司在内的法人可以投资于普通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公司投资于普通合伙企业带给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的法律风险,我国法律却没有构筑一道坚固的风险“防火墙”,从而很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因此,立法者以及风险负担者有必要通过立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来防范风险的发生。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公司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一直存有争议。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不仅允许了公司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而且还允许了公司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我国立法之所以作出这样的选择,是基于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不仅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还有可行的现实依据。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对于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立法和现实目前仍缺乏正确的认识,思维仍停留在公司不能参与合伙的传统认识中,因此,探究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对美国“有限责任有限合伙”的法律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限责任有限合伙起源于美国,它以有限合伙为基础,但所有合伙人仅承担有限责任,是一种较为新颖的非公司型企业.目前,调整LLLP的法律规范并不完备,但其在实现企业集中经营和为合伙人提供特别保护等方面,具有普通的有限合伙和公司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本文以美国法中有关LLLP的定义、内涵、价值等资料为基础,就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与不足之处,进行系统评析,同时结合我国实际,阐述了介绍、关注有限责任有限合伙的发展对我国法律实践的特殊意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有限合伙制度,完善了合伙形式,但同时也为有限合伙人滥用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提供了条件.为规制有限合伙的滥用,需要借鉴国外立法,完善有限合伙资本制度、限制分配制度、有限责任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早在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对合伙企业就有所规定,1997年2月23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体系,但均未明确规定有限合伙制度。本文就在我国设立有限合伙提出一些自己的浅见。 一、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概述 有限合伙是指合伙人共同出资,其中一名以上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相似文献   

6.
合伙组织     
一八九○年合伙法案规定了管理合伙人之间合伙关系的基本原则,某些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该法案对合伙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也作了统一管理的规定。对合伙方面较重要的规则,法案作了简要说明。第46节进一步明确规定:只要衡平法和普通法规则(即案例法)与此法案不矛盾,那么适用合伙关系的规定将继续有效。除了另有规定之外,所有的条款号阅1890年法案。  相似文献   

7.
有关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多年来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为讨论的着眼点,指出:究竟应否承认合伙是与自然人和法人相并列的第三民事主体,不能一概而论.应以科学的合伙分类为前提,根据不同的合伙性质,赋予部分合伙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在我国,《合伙企业法》已通过对个人合伙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而在实际上赋予其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为此,建议应将其中关于合伙人的资格范围限制予以取消、以便使所有的合伙企业都能依该法实际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8.
本文从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出发,论述了我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包括法人,法人所负财产责任的性质应为“无限责任”,不应以法人“负有限责任”的错误认识否认法人的合伙企业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9.
有限合伙在美国风险投资中取得的巨大成功 ,使得近年来我国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呼声愈来愈高。国内相继有关于有限合伙的地方规章出台。通过对依地方规章成立的有限合伙的章程与公司、一般合伙的相关章程规定 ,以及不同地方规章的不同规定的比较研究 ,认为 :在有限合伙中 ,应该允许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 ,并对合伙人数量做出限制 ;取消对于出资额及出资形式的限制 ;对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对有限合伙组织的运作进行特殊限制 ;在章程中具体约定有限合伙的解散与公司化转化等。并指出地方规章这种立法形式的不足之处 ,对这种地方规章超越法律的做法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10.
由于市场发育的不成熟,现实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合伙企业法》对一些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致使合伙企业的某些方面乃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因此,本文试图对完善《合伙企业法》作一尝试性探讨。 一、关于有限合伙 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个一般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  相似文献   

11.
《合同法》第58条设计的合同无效返还财产的处理规则,适用于具有对价性的合同;而合伙协议属于具有共同经营同一事业性质的合同,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具有对应性。因此,合伙协议无效时,一般合同无效的溯及效力与财产返还效力并不当然适用于它,其具有复杂的法律状态。应当区分合伙事业是否开展以及强调合伙本身的组织性,返还主体的特殊性来处理此类纠纷。  相似文献   

12.
有限合伙组织具有一般合伙组织和公司组织所具有的优越性,此种优越性可以满足于某些有经济地位但被法律禁止从商的人的要求,为他们剩余资本找到一种可靠的投资途径.我国最终在2006年认可了有限合伙制度,但在有限合伙的设立、内外部关系、合伙人份额的转移等方面,仍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3.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风险投资,但目前我国立法中的普通合伙并不适合风险投资。因此,客观上提出了新的立法要求。即在立法中确立有限合伙制度。  相似文献   

14.
引入有限责任合伙(LLP)制度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限责任合伙立法,是专业合伙为规避普通合伙无限连带责任所产生的经营风险的产物.但如今美国绝大多数州立法及英国等国立法都已将有限责任合伙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种营业.在美国的影响下,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制定了有限责任合伙法,并且大多采取的是独立立法的形式.为保护债权人权益,各国立法规定了建立替代性的赔偿资源、限制合伙分派及资产取回等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固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专业服务机构的迫切需要,但该制度仍存在明显的缺陷.不过,这些缺陷均可通过合适方案加以补救.  相似文献   

15.
无限连带责任的承责方式是合伙企业生存的条件之一.市场法则从最初的偏重合伙企业的偿还能力变为偏重于其规模效应和服务质量.所以,中介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规模在客观上便要做大做强.可是,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并没有改变,在合伙企业做大时,合伙人之间,特别是没有共同服务项目关系的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便显得危乎高哉.一方面合伙企业要做大才有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合伙人之间无条件地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既不公平,也不利于个人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16.
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主体已基本成为共识,但合伙企业能否为法人制度所包容的争论却进一步升级.有限合伙与合作社的出现丰富了我国商主体的类型,也对原有制度形成了冲击:有限合伙企业的自治权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协调问题,如何认识合作社的性质和功能等.  相似文献   

17.
国家法与非国家法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传统,国家法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弥补民间法调 整方法的不足而出现的规则。非国家法属于人类学家所讲的"小传统",属于大众文化;而国家法则属于相对应 的"大传统",属于精英文化。国家法是民间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这一点上看,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 融合的。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还是要以国家制定法为价值主导,但绝不是将其强行推进到民间社会,而是 强调二者的互动,即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关系,既以非国家法补充国家法,又用国家法整合非国家法, 二者共同起作用,致力于现代化法制建设实践。  相似文献   

18.
论合伙股东     
合伙可以享有股东资格,具有法理学、民法学和公司法学上的理论依据。合伙可以通过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方式获得股东资格,但合伙股东的资格取得,应当符合三个基本条件,即具有合伙协议、有权利行使人以及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合伙股东所享有的股份财产及相应的权利属于全体合伙人,但合伙应当确定专人代表合伙行使合伙股东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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