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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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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草案)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通过现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与新制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草案)(以下简称“新《标准》”的比较,刍议新《标准》的权威性、科学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相似文献   

2.
吴军 《法医学杂志》2001,17(1):38-41
法(司)发 [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司发( 1990) 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颁布执行已有十余载,为准确处理案件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广大法医学工作者在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运用临床医学理论和技术对人体损伤作出临床诊断,参照《标准》对损伤程度作出司法鉴定结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执行《标准》过程中,由于对部分条文理解、执行不统一以及《标准》本身存在的某些不足,致使在司法鉴定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在是修改完善《标准》的时候了。在未正式修改之前,提出适用《标准》部分条文的思考,祈…  相似文献   

3.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伤标准》)于1990年4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实施.关于轻伤的界定是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并强调在鉴定损伤程度时,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轻伤标准》实施至今已逾22年,特别是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检验项目及器械的不断完善更新,对原来许多模糊、未知的领域有了更新的认知、发现,使得目前使用的《轻伤标准》部分条款滞后、较粗糙,无量化标准、不科学.现举例如下.  相似文献   

4.
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作为法医评定重伤的标准,并正式施行.至今,该《标准》已施行了22年,这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保护人民生命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标准》的出台经历了曲折的过程.  相似文献   

5.
夏文涛  朱广友  范利华  程亦斌  迟少宇 《法医学杂志》2006,22(2):I0008-I0008,F0003
头部损伤在日常检案中较为常见。在现行鉴定标准中,有关头部损伤的条文较多,部分规定较为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引发争议。现在,我们结合多年来的检案经验把自己对相关标准条文的理解向同行作一介绍。1头皮损伤《人体轻微伤的鉴定》3.1、3.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六条,《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三十八条,都是有关头皮损伤的条款。针对这些条款,有必要对一些医学和法医学基本概念取得准确、清晰的理解。1.1头皮损伤的一般概念1.1.1头皮擦伤又称为表皮剥脱;是指头皮表层的完整性遭到破坏而剥离。1.1.2头皮挫伤多系头部遭受钝性…  相似文献   

6.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变化与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鑫 《证据科学》2013,(6):709-723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在实施了二十多年的重伤标准、轻伤标准、轻微伤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标准科学、临床医学、法医临床学的最新理论成果,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制而成。标准在形式上完全按照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将损伤程度分为3等5级,增加了大量的鉴定操作性的技术规范。标准在内容上解决了实践中部分疑难复杂问题,增加了判定损失程度的损伤类型,明确了一些有争议的损伤鉴定情况。笔者同时也指出了其中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比如标准的法律性质不明,标准不能穷尽所有损伤类型,标准涉及的专业知识发生变更,标准内容有争议的处理原则等。  相似文献   

7.
伤害引起的精神损伤程度评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就精神损伤的概念、精神损伤的评定原则从精神医学和法学两个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和司法实践,探讨精神损伤程度评定的分级标准.  相似文献   

8.
夏文涛  朱广友  范利华  程亦斌 《法医学杂志》2006,22(3):239-240,F0003
1面部软组织损伤1.1面部软组织创《人体轻微伤的鉴定》第3.4条、《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四条,都是关于面部软组织创的规定。面部软组织创的性质、长度对于损伤程度的鉴定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于软组织创的检验进行规范。1.1.1面部软组织创的检验在观察创口时,应当着重  相似文献   

9.
夏文涛  范利华  程亦斌  朱广友 《法医学杂志》2006,22(5):398-400,F0003
1胸部损伤的检验1.1胸部的骨性标志1.1.1胸骨角又称Louis角。系胸骨柄、胸骨体交接处,为一向前隆起结构,其临床意义为:计数肋骨顺序的标志,因此角恰与第二肋软骨相连接,故只需触及此角,其外即为第二肋骨,依次计数其他肋骨;标志左、右支气管分叉、心房上缘、上下纵隔交界部;其背  相似文献   

10.
1骨盆损伤的检验1.1活体检验损伤急性期进行鉴定时,应注意损伤部位有无肿胀、压痛、皮下淤血。表浅部位的骨折有时可及骨折断端。若耻骨联合明显分离时,可扪及间隙。骶髂关节脱位或髋关节骨折、脱位时,骨盆部或髋部可畸形,并可见关节活动受限,伤肢常缩短畸形。骨盆骨折者骨盆分离、挤压试验结果常呈阳性。会阴部瘀斑是耻骨、坐骨骨折的特有体征。尿道损伤时可存在急性尿潴留和尿道流血。骨盆损伤有时尚可累及膀胱、直肠、肛门、阴道、神经等,引起继发性损伤,有时可形成后腹膜血肿。  相似文献   

11.
伤残程度评定在法医鉴定中极为常见,很长时间以来,法医界除“医出多门”、各唱各的调、多重鉴定频出外,还在适应标准的不一致上让受检者无所适从。近两年,在法院系统有了除交通事故适用“道路标准”外,其余损伤均适用“工伤标准”的“要求”。本文就实施该“要求”两年来,在法医临床检案中所遇到的问题,对“工伤标准”及适用“工伤标准”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工伤标准”本身还存在很多弊端:一是定残的基点过低;二是同一残级的不同部位伤残及本标准与其它标准同类伤残缺乏均衡比较;三是残级间缺乏连贯性,层次感不强。而让非工伤检案套用“工伤标准”定残、套用“道路标准”赔偿,给部门与部门间及当事者造成了不少麻烦。作者呼吁尽快出台全国通用《人体纠纷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及配套赔偿办法,并提出了初浅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中,损伤程度的鉴定与伤残等级的评定在部分办案人员之中往往存在著含糊认识.本文从损伤程度鉴定与伤残等级评定的区别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归纳和总结,以期服务于各项司法实践工作.  相似文献   

13.
常林 《证据科学》2013,(6):701-708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明确了损伤程度鉴定的标准和原则。等级分明的鉴定标准和充分考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属性、与-瞄床诊疗的关系及实践经验的鉴定原则为司法鉴定活动提供了新的技术类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4.
法医鉴定结论在办理和审理案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由于不同鉴定人对某些鉴定标准在理解上存有差异,故导致同一案件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随着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实施.出台全国性人体损伤程度标准释义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5.
创伤的AIS评分与损伤程度评定对比分析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AIS评分法是国际医学临床上公认的创伤严重度评价方法之一。作者收集了本室546例伤害案件,分别给予损伤程度评定及AIS评分,设为损伤程度组和AIS组。两组比较,经X2检验,P<0.001;经Spearman等级相关检验rs=0,940,P<0.001,均有高度显著性,反映两组之间有密切关系而且损伤程度组的程度变化与AIS组分级变化有关系。提示:轻伤、重伤可以参照AIS严重度分级、编码,由此为轻、重伤分级、标准的计算机化及国际间的交流提供新方法。  相似文献   

16.
准确分析伤病关系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是法医临床鉴定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在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往往直接关乎鉴定意见,值得高度重视。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伤病关系处理原则做出了规定,是法医学的一大进步。准确分析伤病关系,要掌握损伤、疾病、损伤性疾病及损伤后疾病、病理基础、潜在性疾病及既往伤病等概念,对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进行恰当的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运用到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在伤病关系分析时,应当遵循事实因果关系的认定原则,从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解剖部位上的吻合性以及逻辑上的关联等角度加以论证。损伤程度的鉴定须遵循刑事证据的证明原则.排除合理怀疑。故鉴定人应注意采用恰当的分析方法,尽可能从更高的标准证明伤病关系是否存在。病理学、病因学、临床学上的因果关系,其证明价值要显著高于流行病学、案例报道及实验医学上的因果关系,在实际应用中应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7.
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研究和制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思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包括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基本结构、主要内容以及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重点介绍了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即充分体现标准的法律性和适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科学性和先进性、客观性和实用性以及符合性和关联性。简要介绍了标准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即损伤程度的分级以颅脑、脊髓、头面、颈、胸、腹、盆、脊柱、四肢、体表等解剖部位,并按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为序罗列出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损伤程度鉴定的具体条款,并以附录的形式规定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评定技术和方法。并对标准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如伤病关系、医疗干预、内源性疾病、多部位同性质损伤等处理原则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于法医临床鉴定人及有关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学习和理解标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8.
人体损伤后医疗因素的影响会改变人身损害后果,加之目前我国法理及法律方面的不完善,使此类案件的审理出现一定困难,同时对法医学鉴定也有一定的影响。本文通过对8例案件的分析,讨论了人体损伤后医疗因素影响的特点,并结合法律的观点,提出法医学鉴定中需探讨的问题:1、医疗因素与人身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2、医疗因素有无过失以及责任性过失和技术性过失的区分;3、外伤与医疗因素在人身损害中参与度的判定。从而提高法医学鉴定的科学性,为公正审判服务。  相似文献   

19.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丹缨 《政法学刊》2000,17(3):27-29
环境侵害是现代社会的新型侵害行为,本文拟从民法学的角度,对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民事救济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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