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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1月23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日照市市委书记王树文询私舞弊案、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依法判处王树文有期徒刑9年。同年12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没收王树文和其妻徐峰丽受贿财物和非法所得人民币23万余元。纵观此案,在王树文的蜕化变质过程中,其妻子徐峰而起了不小的“催化”作用,王树文收受的大量财物中有许多就是通过徐峰南接收的。当前,众多的受贿案件主体都有国家工作人员家属的参与,有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家属收受了他人财物,甚至是二人共谋,一旦事发就称此乃家属所为,自己一概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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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拆他人信件获取经营信息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赖虔干点评学者:傅鼎生一、案情从1995年3月开始,A市某厂委托了五、六个居间人找销路,出售一批因打官司抵债回来的布匹。同年10月,居间人刘某通过邮局以信件形式向B市某布匹批发部承包人高某提供了A市某厂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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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其家属参予收受贿赂,这在当前受贿案中占有相当的比例。下面仅就此类案件的几个问题,谈谈我们的一管之见。一、在有家庭成员参与受贿的情况下,这种犯罪是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的。在具体案件中,往往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出面”为他人谋利益,家属则在后面索取或收受贿赂。尽管他们的行为分工形式以及彼此参与犯罪的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是,他们都共同实施了受贿罪必备的客观行为,只要同时查明具有共同故意,就应该认定为共同受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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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赵某是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2002年3月王某的儿子因犯盗窃罪被该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赵某是该案的承办人。王某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赵某,王某为了让儿子减轻判决,送5万元钱给赵某并要求赵某在办案时给其儿子从轻处理,赵某收到钱后并虚假答应在判刑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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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2006,(9):58-59
法官:
在6年前,我丈夫邱某以他的名义与几位朋友办起了一家企业。前不久,我和丈夫因为感情破裂,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也达成了协议,他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一半给我。可是,在离婚后我根据协议以合伙人的身份要求参加企业管理时,却遭到了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反对,他们不同意邱某将财产份额转让给我,更不承认我的合伙人地位。对此,我很是不明白,我认为这是我和邱某之间的事情,其他人无权干涉。而且,在我取得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后,就成为了合伙人,可名正言顺参与企业管理。请问,离婚时一方将其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对方时,如果受到其他合伙人反对应如何处理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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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某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部门的计划经营部部长,负责该机场公司经营资源管理、候机楼场地租赁、基建工程审核、招投标事务管理等工作。王某在上述期间的管理活动中发现,先达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达公司)承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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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简介2005年底某国有企业项目部经理杨某(国家工作人员)与某保安公司检查员夏某在检查项目现场时,杨谈到现场堆放的废电缆线头(国有财产)无法处理,夏说:"我来帮你处理"。杨表示:"你能帮忙,那就尽快处理",并询问目前市场上收购废电缆线头大概是什么价,夏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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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省纪委在工作中发现,前几年该省一名在经济开发区担任管委会主任职务的县处级干部,因为工作需要,经当地党委批准,同时兼任了该开发区开发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1996年,该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作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该同志个人出资购买并持有公司部分内部职工股票。此后,该同志担任市级领导职务,不再兼任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就将所持有的内部职工股票上市抛售,获取了数十万元的股票溢价款。对于该领导干部将原持有的内部职工股票上市抛售获取溢价款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笔者认为正确处理该问题应考虑以下几点:一、关于该同志同时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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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刘某系某派出所民警,李甲的弟弟李乙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李甲通过其他人找到刘某,告知其该案承办人系民警李某,并请刘某帮忙将李乙放出来。刘某表示不清楚这个案子,回去打听一下,需要10万元,李甲遂给刘某5万元。刘某回去后,经登录案件系统查询,发现该案件确实在本所办理中,承办人是该所民警李某,于是短信告知了李甲。此后,刘某从李某处了解到该案件情况,得知李甲本人也是同案犯,便通知李甲逃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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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苏高法[1999]65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他人谋利,离退休后收受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此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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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在社会大众法律知识普遍提高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是一种上升的社会现象。随着这种意识的加强,我国企业因为裁员、辞退员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等而引发的劳动纠纷也越来越多。针对这一普遍的社会现状,虽然建立了有效的劳动保障机制,但是随着人们的深入了解,这套机制似乎也表现的漏洞百出,因而,不断完善法律保障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与我国企业应该如何防范和处理劳动纠纷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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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8,(2)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7]内法经请字第2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作为经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保证人,其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及发生纠纷时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