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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制度是指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以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就延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减免部分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从而中止破产程序的制度,防止企业破产的制度。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解制度的法律规定也要不断的更新和完善,本文对和解制度目前存在的现状和逐步的完善略做些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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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破产法已经建立了取回权制度,但还不够完整,缺少行纪取回权与代偿取回权制度。新法颁布前的司法解释对取回权的规定也有缺陷,对有关财产权利人的保护不够充分。最高法院应根据新法重新颁布司法解释,对现行司法解释的缺陷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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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破产法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自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第三表规定了债务人资不抵债的一系列处理办法以来,有关破产制度的法律规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十六世纪以后,法国和英国先后颁布了有关破产的法令,其中,最早出现于1673年法国颁布的商事敕令中,破产制度日益完善。但是近代意义上的破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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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破产法中,我国首次引入破产管理人制度,并设有专门的章节进行规定,改变了原有的清算组制度,是被公认的新破产法亮点之一。但我国新破产法在破产管理人选任、职能和民事责任承担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对此的完善将影响我国企业破产程序的公平与公正以及我国企业破产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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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新的《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新破产法在观念和制度方面有诸多的创新,其中新设立的重整制度尤其引人注目。本文对这一制度进行评述。一、重整制度的意义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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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破产法之金融合约安全港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合约的安全港规则,包括安全港规则的立法原因、金融互换及其他金融合约的定义、受保护交易及其判定方法、受保护主体、破产机制豁免待遇内容及其评价等。美国破产法典确立了金融合约安全港规则,我国破产法在此方面有所欠缺,应建立我国的安全港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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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作为法律上的用语,有实体和程序两重含义。破产法的作用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保护债权、救济债务人、使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当今世界关于破产条件的成立宪法大致可归纳为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两种模式。主要明确,便于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认定不足,过于僵化,无法适应多变的社会环境,滞后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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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业务文选》2006,(31)
[文(令)号]第54号令[公布日期]2006·8·27[类别]民商法·企业[施行日期]2007·6·1[同时废止法规]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一节申请第二节受理第三章管理人第四章债务人财产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六章债权申报第七章债权人会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债权人委员会第八章重整第一节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第二节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第三节重整计划的执行第九章和解第十章破产清算第一节破产宣告第二节变价和分配第三节破产程序的终结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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