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9年3月2日,作为国家开发银行窝案中第一个出庭受审的贪官,国开行企业局风险管理处副处长胡汉成因受贿550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与胡汉成同时站在法庭上的某画廊老板任和生,是胡汉成最要好的高中同学,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而在半个月前,胡汉成的空姐情人兰筠因包庇胡汉成.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相似文献   

2.
宾语  王恒 《政府法制》2008,(4):13-14
与一般贪官落马后的忏悔不同,作为正厅级干部,董苏皖落马后为自己感到庆幸:如果没被查处,再过几年,我可能已经受贿千万,可能会被判处极刑。2007年9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3.
2007年2月13日,安徽省池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安徽省六安市原副市长王伟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相似文献   

4.
罗满元 《政府法制》2009,(21):30-32
“离”出来的贪官 河南省驻马店市某乡党委书记张学峰当了官以后,在外包养情妇,为达到与情妇结婚的目的,坚决要与妻子离婚。其妻一怒之下拿着一张52万元的存折到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把张学峰“揪”了出来。张学峰后因受贿等罪被判处死缓。  相似文献   

5.
林伟 《政府法制》2008,(6):18-18
曾经担任过9年豫北重镇安阳县政府的副县长、县长、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正处级)的索好玺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赃款191万余元予队没收,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6.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也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200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  相似文献   

7.
王北非  茆琛 《政府法制》2008,(20):46-46
包桂平,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今年6月18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相似文献   

8.
惠之 《检察风云》2012,(7):24-26
一对情人受贿、贪污比翼双飞,最终难逃法网。 浙江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周国强因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罪,于2011年5月,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侣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同时领刑的还有其情人金建红,因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相似文献   

9.
莫亚 《江淮法治》2009,(22):24-26
2008年岁末,当房价开始下跌,普通民众看到希望之时,身为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的周久耕,却放言阻止开发商低价售房,此言一出民愤四起,周久耕一夜之间“蹿红”网络。有网友通过“人肉”,称周久耕平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烟”、戴10多万元一块的名表、名下有多处房产……在铺天盖地的网络舆论轰击下,当地纪委顺应民意,对周久耕展开调查,一查发现其果然是贪官。  相似文献   

10.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建工局原局长汪某某收受他人贿赂151笔,总额106.4万元,甚至自己的钱被偷后也要让下属用公款弥补。汪某收受贿赂时,曾一边说“不要害我”,一边在行贿人的劝说下收下贿款。近日,汪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  相似文献   

11.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树森利用装修办公楼的机会侵吞“小金库”公款30万元,另受贿40余万元,近日被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相似文献   

12.
徐娟 《检察风云》2011,(16):36-36
古人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而如今,在山东省齐河县,县财政局长任居孟任职11年,受贿、贪污及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金额竟然累计多达1194.47万元。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7月19日《法制日报》)  相似文献   

13.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大批贪官被剥去伪装纷纷落入法网。纵观这些案件的查处过程,人们不难发现贪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意外事件”而落马的:有被小偷“偷”出来的,有拔萝卜“带”出来的,有误打误撞、自投罗网的。分析、透视这些贪官落马的轨迹对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14.
中新 《政府法制》2009,(8):39-39
2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5.
据《法制日报》报道,曾任江苏省南京市江浦县副县长、六合区副区长的刘有贵,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南京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处4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00万元。  相似文献   

16.
丁全平 《法治纵横》2011,(10):29-31
2011年3月31日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二审公开宣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姜人杰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相似文献   

17.
孙晓兵 《政府法制》2008,(13):20-20
“党把我培养成人,我却把自己变成了鬼。”这是江苏省宿迁市体育局原局长王维洲被判刑后在“悔过书”中所写的一句话。此人在担任宿迁市体育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22.3万元,被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相似文献   

18.
和西 《政府法制》2013,(12):18-18
新中国成立之初。腐败现象悄然滋长并逐渐蔓延开来。1951年年底,刘青山、张子善东窗事发,暴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  相似文献   

19.
《公民与法治》2013,(6):42-42
新中国成立之初,腐败现象悄然滋长并逐渐蔓延开来。1951年底,刘青山、张子善东窗事发,暴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  相似文献   

20.
阿红 《政府法制》2010,(11):33-35
2010年3月11日下午4时,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海风因受贿1700万元,创造了安徽省近年来土地领域受贿额的最高纪录。庭审中爆出的一条“奇闻”颇令人玩味:王海风虽然受贿1700万元,却拼着命在家人面前“装穷”,“穷”得甚至舍不得给孩子买一件玩具,舍不得给新婚的侄女随礼,舍不得给自己买件新西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