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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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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余祥林案件之后,法律界的学者和实务专家开始大量讨论“律师在场权、沉默权、由律师进行的调查权”等关系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法律制度。本文针对目前侦查讯问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建立律师在场权的设想,对律师在场权的背景、价值、障碍等内容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2.
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辨认时要求律师在场陪同的权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充分考虑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保护公共利益、维护侦查的有效性三种价值的基础上,确立律师在场权适用的的案件范围是除情况紧急影响公共安全以外的几乎所有案件,时间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羁押讯问时和被正式指控后的辨认中。  相似文献   

3.
侦查讯问是侦查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侦查行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法定的重要证据,由于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律师的讯问在场权,因而在审讯阶段侵犯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文章论述了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方面存在的缺陷,分析了赋予律师的讯问在场权的利弊,提出了建立律师讯问在场权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由孙志刚被错误收容并被打死引发的收容制度的根本改变,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在立法中的集中体现。近来,因胥敬祥服刑13年沉冤得雪,佘祥林因出走了11年的妻子突然归来而走出监狱的大门而引发的对于刑讯逼供的谴责和评论.再一次强烈地呼唤通过立法确认“律师在场权”。以终结刑讯逼供的幽灵在中国大地的肆虐。保障每个公民不因刑讯逼供而蒙受不白之冤。  相似文献   

5.
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刑事审判前程序中律师的地位、作用、主要权利并专门对律师在场权的立法规定、实施情况做了介绍,以期对进一步研究刑事诉讼中律师在场权问题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约有50%的刑事案件在法庭上翻供。其理由就是“刑讯逼供”。针对如何使讯问过程文明、合法,最为有效地避免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的基本人权问题,尽快建立“讯问中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相似文献   

7.
建立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制度,赋予律师侦查讯问在场权,对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证律师辩护职能和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现实的角度初步的探索了在当今中国的条件下建立这项制度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8.
新《律师法》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再次提前,并且赋予了律师法庭言论免责权,为律师在场权的确立提供了时间上的可能和法律上的保障。本文结合这一变动,对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进行分析,以期对此制度的可行性得出客观、准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9.
黄敏 《天津律师》2003,(3):50-51
“律师在场权”,任何一位熟悉国外及香港影视的人可能对此并不陌生。它是指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面对国家追诉人员审讯时,享有由律师在场陪同的权利。狭义而言,它是仅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辩护律师在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有权  相似文献   

10.
律师在场权源于律师辩护权,是刑事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中人权保障的理念。现代各国刑事诉讼法或判例都承认了律师在场权的正当性,在我国,如何构建侦查讯问程序律师在场制度,具体应针对律师在场权的内容、适用范围、行使程序、保障措施等一整套规则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从第一次讯问时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诉讼,律师有会见权,但立法上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享有律师在场权。律师在场权在我国确立还存在许多障碍,然而,鉴于律师在场权在侦查讯问时的积极作用和在整个诉讼中的作用,我国应该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律师在场制度,并且积极转变观念,改革与之相关的诉讼制度,使律师在场权成为可以实践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关于建立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制度的尝试与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顾永忠 《现代法学》2005,27(5):66-71
业已进行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制度的试验表明:犯罪嫌疑人对此一般表示欢迎,他们在侦查中形成的口供比较稳定,此后没有翻供现象;而另一组没有律师参加讯问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后有的人进行翻供,并把原因归咎于侦查人员的不当讯问。同时,大多数侦查人员对试验表示理解和支持,并认为对侦查活动没有负面影响,反而有积极意义。试验还表明,建立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制度,并不需要“一刀切”,且我国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也难以做到“一刀切”,因此,需要探索、建立替代性制度,如讯问时录音、录像制度。  相似文献   

13.
佴澎 《法学杂志》2004,25(3):75-77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或判例都承认了律师在场权的正当性。律师在场权的价值体现在实现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的目的上,实现实体真实和程序正义,以及诉讼效率的提高上。律师在场权是通过设立侦查机关告知义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等具体形式实现的。  相似文献   

14.
随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进行了审议,如何加强对人权的保护意识,如何更有效的在侦查阶段实现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成为了本次刑诉修正案的亮点。而在侦查阶段加强辩护律师的作用,设立侦查阶段的律师在场权就是一项可以借鉴的方式。为此,本文以律师在场权为主要研究对象,对该权利的内涵、含义及存在的法理基础进行论述,以期正确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随着国际刑事诉讼标准日益深入人心,讯问中的律师在场成了争议的焦点。笔者认为现在学者的研究多侧重于为何建立这种制度,而对于具体如何构建和操作却很少提及,因此试图触摸这个地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6.
陈卫东  孟婕 《法学论坛》2020,(3):120-129
经过《刑事诉讼法》三次修改,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在立法上取得重大进展,基本上已与国际规则和标准接轨,律师的各项权利不断丰富发展,日益完善。但时至今日,唯独律师在场权没有落实。西方法治国家均建立了讯问时律师在场权,并呈现出积极和消极两种模式。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入法,律师在场权的问题再一次被提出,其在我国已具备现实可行的条件和契机。鉴于制度本土化的诉求,应当考虑借鉴消极面向的基本范式,即以监督和事后反馈的方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制度改革需要详细构建侦讯期间律师在场权的适用范围、供给来源、权利类型和流程设计等规则。  相似文献   

17.
刘国庆 《政法学刊》2011,28(2):65-70
在台湾地区刑事诉讼中,在场权被视为律师一项独立的权利,具有重要的价值。台湾地区在司法警察、检察官及法官实行某些调查行为时均给予律师以在场权,同时设置一些例外,能够在保障人权与控制犯罪维持一种均衡,此外,与在场权相配套的程序设置也相对比较完善,值得学习与借鉴。  相似文献   

18.
胡凯 《法制与社会》2014,(14):254-255,259
现代刑事诉讼的目标是既打击犯罪,又保障人权,通过程序正义实现实体正义。在强大的司法公权力面前,必须武装嫌疑人一方,作为律师的辩护权基础的律师在场权就显得格外的重要。本文从阐释基本问题入手,分析了律师在场权的价值,考察了英美法系律师在场权,对我国目前的律师在场权现状进行梳理并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9.
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在现代社会 ,侦查乃是刑事诉讼的基础。一个无论设计得多么公正的庭审程序 ,无论这个公正的庭审程序得到多么公正的执行 ,如果它赖以建立的基础是不公正的 ,那么 ,仍很难说这个庭审程序是公正的———因为它的基础是不公正的。从这个意义上讲 ,侦查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庭审程序的公正、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前提。而欲使侦查程序得以公正 ,即须以公正的形态来建构侦查程序 ,西方国家是以将“诉讼”型态引入侦查程序中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但在我国 ,由于以此形态建构侦查程序所涉甚广 ,涉及因素也极为复杂 ,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只能实行渐进的改革 ,以点滴改良之方式逐步地、自然而然地迈向侦查程序之公正。在此思路下 ,引入犯罪嫌疑人受讯时辩护律师在场的做法 ,无疑是最可行的。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有法律对律师帮助权做出了规定,但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因此,我国需要对律师帮助权进行完善,以实现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目的,以维护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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