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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再造"一直以来都是银行家们关注的字眼。随着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的广泛运用金融互联网的崛起使银行业发展表现出四大新趋势。它整合了银行服务流程和内容并改变了银行的运作方式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流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倒逼其进行流程再造。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再造并非局限于业务层面上的操作流程的优化与改善它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通过对银行的组织管理模式、银行的信息技术、银行的经营理念、银行的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协同再造从而实现银行的业务流程再造以适应未来金融互联网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在中间业务、信贷业务和加速金融脱媒等方面给商业银行带来挑战。通过以互联网思维引领金融创新,推进业务创新,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在合作中寻求共赢以及加强人才、文化和技术建设等措施,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大有可为。政府则要在法律法规、监管等方面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3.
2013年,国内掀起互联网金融浪潮。金融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使得互联网金融成为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解决了我国很多的金融困境。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唯有政府、行业、投资者共同努力,才能促使互联网金融成为新的发展动力。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金融凭借着给消费者提供便利的服务及可观的收益,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如何系统完善地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也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亟待研究解决的一大课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应通过消费者主体的界定、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及行业保护机制等制度的建立来共同完善。  相似文献   

5.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金融展业逐渐迈向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金融交易、网络投资理财和网络购物、网络借贷等新型网络金融已成为一种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逐渐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尽管互联网金融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创新发展,但网络诈骗、信息被盗、数据泄露等导致个人财产受损和不法侵害的犯罪行为已悄悄来到公民身边,相关部门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与治理困难重重。因此,加快公民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进程,完善与构建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理论和实证分析表明,互联网金融在当前已经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更多是激发了各项业务内部结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存在多重优势,在依法、适度和合理的监管之下,未来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的良性竞争、充分合作和双向融合能够产生互利多赢的结果,包括革新多重传统金融观念,完善金融市场的产品和层次,助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  相似文献   

7.
互联网金融凭借信息和渠道优势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金融创新在大的宏观环境下可能也会引发众多风险。因此,深刻分析互联网金融优势下潜藏的风险显得尤为重要重要。从降低信息对称、高效率、颠覆2/8法则三个维度重新反思互联网金融,进而对这一创新提高认识,加强金融安全规制,最终平衡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网上消费、网络信贷、网络财富管理等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不断涌现。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典型的互联网现代信息科技正对传统金融领域产生深层次的影响。在这种趋势下,形成了一个既不同于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体制,称之为“互联网金融模式”(InternetFinanceModel)。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定义。  相似文献   

9.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安全成为国内外关注热点。作为国家公共安全管理的公安机关,必须厘清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治理边界。公安机关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治理边界具体表现为:在治理理念层面,以公共安全保障为边界;在治理领域层面,以社会秩序稳定为边界;在治理方式层面,以事中监控与事后制裁为边界;在治理主体层面,以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为边界;在治理客体层面,以实际危害与直接威胁为边界。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跃进发展推动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与此同时,社会治安状况不断变得更加严峻,民警在日常警务活动中可能会面临更多不安全因素。为贯彻“科技强警”理念,提升民警的工作效率,健全警觉监控机制,本文采用专家访谈法和文献资料法,将互联网技术与各类反应能力测试相结合以检测民警警觉水平,并对结果进行汇总评析,能更精准、快捷地掌握民警的精神状况。将结果及时提供给上级进行参考,能提高民警工作效率,有效保证民警的执法安全,优化警力资源。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金融的网络融资基本方式决定其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如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权属及收益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支付平台参与理财项目是否规避资质要求非法经营;P2P网贷乱象丛生,设置资金池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网贷平台"去担保化"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众筹融资模式遭遇法律规定限制。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监管部门应秉持宽容的态度,在法律框架内支持创新、鼓励发展。  相似文献   

12.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与统战工作的深度融合成为大势所趋。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统战工作呈现出政治性、开放性、交互性、迅捷性和综合性等特征。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统战工作还面临思想认识转变滞后、网络舆情复杂化、相关理论支撑薄弱、平台建设存在不足、运行机制尚不健全、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等问题。应着力从树立网络统战理念,加强与新媒体代表人士的团结和联系,加强网络统战理论研究和宣传,打造网络统战主流平台和阵地,完善协调监管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推进互联网+背景下的网络统战工作的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13.
从国家战略层面研究金融发展问题既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符合历史发展经验。本文在研究国家金融战略的定义、内涵及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中国国家金融战略的九大着力点。  相似文献   

14.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业,互联网金融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但其潜在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刑法应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可能涉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挪用资金罪以及洗钱罪等进行必要的评价。同时,面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的创新事物,刑法的介入应当坚持鼓励创新原则,刑法谦抑性原则,依法惩处原则,以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但是传统的金融法律法规与现代互联网金融模式已不相适应,从而出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缺位以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防范工作势在必行.然而做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仅应着力于完善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之不足,还应借鉴欧美国家立法监管的实践经验,才能有效完善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发展城乡基层金融是完善我国金融生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农户经济发展的必备条件.要打破银行业的垄断,解决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就要支持草根金融和民间金融创新的发展,从机构设置、利率市场化、产品创新、分层监管等方面塑造我国城乡基层金融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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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互联网金融中的非法集资风险主要集中于P2P和众筹领域。P2P领域中的三种模式已经触犯了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而股权类众筹最可能涉及的犯罪是非法集资犯罪中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两高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在非法集资构成要件的认定上采取了"从严把握"的原则,更是大大增加了部分互联网金融活动的非法集资的入罪风险。因此,对互联网金融中非法集资的风险防控应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监管体系,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为了规避监管或监管套利,互联网金融的类资产证券化创设了新的交易模式与法律结构:债权拆分流转、信托受益权拆分流转和资产收益权拆分流转。这突破传统的法律权利类型与法律边界,改变了传统的公募、私募监管逻辑,相关法律规制面临冲击和重构。对实质开展互联网资管业务的非金融类机构监管等领域的法律滞后与模糊,造成事实上的监管真空,引发金融乱象。金融监管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原则,强化穿透式监管,厘清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法律边界,推进央地监管分工的法治化、体系化,消除监管空白,避免泛化式、运动式监管。  相似文献   

20.
新常态是对我国当前经济特点的新概括,是指经济、金融危机过后经历较为漫长、痛苦的恢复过程。在新常态经济背景下,金融发展模式、经营风险特点、结构调整要求方面都出现了新的特点,这些特点构成了新的金融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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