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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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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当防卫是刑法学中的一种排除犯罪性行为,其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是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也是法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于不法侵害并给予违法者相应的法律制裁。然而,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公民或集体的合法权益时常会遭受不法行为的侵害,公民在这种情况下首先想到的是采用公权力进行救济,然而,在无法或来不及使用公权力救济的情况下,公民可以并且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免于不法侵害。那么,正当防卫就是一种直接而有效的私权利救济方式。但是人们在进行这种正当行为的同时又存在着承担一定刑事责任的风险。这就存在着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问题,本文将结合新刑法与社会实践,对该问题加以论述,以期能够使之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2.
正当防卫的意义与性质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其一定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方法,以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侵害或遭受更严重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意义在于保障合法  相似文献   

3.
一、主要案情  犯罪嫌疑人庞某在北京市从事个体贩卖生意。有从事同类生意者向某 ,因生意竞争而与犯罪嫌疑人发生矛盾 ,遂纠集其侄及同乡王某、邓某 ,意欲强行阻止庞某继续从事同类生意。 1 999年 5月 2 2日 5时 30分许 ,向某等四人前往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二号路北路东侧附近截住庞某。至 6时许 ,庞某之弟骑车送货路经此处 ,向某等四人即截住庞某之弟 ,将其揪下车后 ,按在地上即用拳脚并持棍殴打。其间 ,在其弟之后送货的庞某恰好赶到 ,见状后即从路边修车摊上抄起一打气筒 ,向正在围欧其弟的四人抡去 ,打中邓某头部 ,致其颅脑损伤 ,经…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晚上9时许,广西某县的犯罪嫌疑人欧某昌从自已的房间出来准备去卫生间,这时发现张某贵拿一根木棍从外面冲人地坪殴打殴某昌的狗。欧某昌怀疑张某贵是“贼佬”就喊捉贼,张某贵闻喊捉贼,就追上去用手中木棍向欧某昌打了一棍,欧某昌见张某贵打来就用手中电筒挡,电筒被打掉在地上。于是,欧某昌就到柴屋门口处拿一条靠在墙上的柴枪想打张某贵,张某贵见状就从檐阶跳落地坪,  相似文献   

5.
正当防卫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渊源于我国宪法。它的行使有其特有的条件,更有必要的限度要求。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一直是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问题,几乎司法实务中每个正当防卫案件都要涉及必要限度之判断。构建和完善正当防卫防卫限度评判体系,不仅仅是个重要的刑法理论问题,更将对司法实践本身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认为在平衡多方主体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期待可能性理论为我们设立一个新标准。  相似文献   

6.
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的转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说到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关系,目前比较一致的观点是:“防卫过当是由正当防卫转变成的”①(以下简称为“转化论”)。立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观点。1979年旧《刑法》第17条第2款将防卫过当表述为:“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1997年新《刑法》第20条第2款将其表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然而笔者认为,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不是一种转化关系,新旧《刑法》的表达都是不恰当的。一关于“转化”的含义,进一步的阐释是:“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的量变引起质变的结果。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  相似文献   

7.
被告人霍某,男,20岁,原系某部战士。1992年11月12日晚上,霍某等山西籍战士与该部王某等四川籍战士发生殴斗。王某被霍某等人推进室内举打脚踢。至被打后,三次纠集同乡战士预谋报复霍某,均因故未逞.11月15日中午,霍等人去部队驻地火车站接人。路上,一战士说:“别碰上四川兵打架”。霍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说:“没事,我带着这个东西呢!”王某得知霍去接人,遂纠集陈某,杨某、魏某、李某、徐某、美某等十余人分头追堵霍某.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丁”字路口,霍被从东边迎面过来的王、陈、杨、魏等人截住。重问:“你们干什么”…  相似文献   

8.
2004年5月17日晚11时左右,商贩刘某卖了一天的奶食品后骑着三轮车回家。当他行驶至某市西货场立交桥下时,被两名中年男子巴某和金某抓住车把手拦下了车。巴某说要借刘某的手机打电话,刘某说没有,巴某便强行对刘某进行了搜身,并从刘某的裤兜里搜出手机一部,随后巴某又翻看刘某车上的奶食品,问金某“咱们是弄手机,还是弄东西”。  相似文献   

9.
金凯 《法学研究》1981,(1):15-19
明确什么是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或称过当防卫)的界限,并正确地区分这一界限,乃是当前实施刑法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正确地解决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司法机关正确地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证案件质量,有效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而且也关系到鼓励并保障人民群众敢于同犯罪作斗争的革命精神,进一步树立、加强社会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等等。因而正确地解决这一问题,是目前司法工作的一个急需。  相似文献   

10.
论正当防卫限度条件及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做了实质性的修改,它比旧刑法中的要求更宽。在实践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认定。根据旧刑法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规定,过失和间接故意都可以是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而新刑法所规定的防卫过当在主观方面只能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1.
在朱宝华刺死刘国祥一案的争论中,执不同意见的双方都认为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性质。对此,我提出一点异议。朱宝华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进行防卫的呢?从案情介绍来看,当时的现场状况是:1.群众陆续赶来,围观的人愈来愈多;2.对朱实施侵害的只剩下刘国祥,两人徒手对徒手,成僵持状态;3.刘的妻子赶来往起拉刘,刘准备起身从僵持中脱离出来。我认为,以上情节说明,刘已准备中止侵害行为,事态已明显趋向平息,朱所面临的直接危险实际上已经解除。刘国祥虽然还未起来,但他正“要起来”,朱是承认的(这一点不能忽视)。因此,朱  相似文献   

12.
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这不仅是政法专门机关的任务,而且也是人民群众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就是赋予每一个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言而  相似文献   

13.
1989年11月初,佟某遇见其妻与周某挎着胳膊在街上蹓跶,心中不悦。其后,佟又得知其妻与周确有不正当关系,更是气愤。为此,佟某常常独自喝闷酒。一次,佟因饮酒过量,无故将一过路行人打伤。1991年3月,某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佟某提起公诉,并要求  相似文献   

14.
论防卫过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订后的刑法对防卫过当作了较大幅度修改,本文从防卫过当的概念与构成、防卫过当的认定、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等方面对防卫过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认定防卫过当的标准,并对防卫过当的立法进行了简评  相似文献   

15.
《法学研究》一九八一年第一期发表了金凯同志《试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以下简称《试》文),读后,有些不同的看法,特提出来,以求指教。一、正当防卫的特征正当防卫的特征我认为就在于“正当”。“正当”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行为人的出发点正当;行为的实施正当。所谓出发点正当,就是指行为人的动机是制止和免除不法侵害,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  相似文献   

16.
黎宏 《中国法学》2014,(2):257-274
假想防卫过当的场合,根据行为人对过当事实有无认识,可以区分为故意犯和过失犯。由于行为人在对假想侵害进行反击时有防卫过当的认识,因此,其责任的追究,只能在其主观认识即防卫过当的认识限度内进行,否则,有违反责任原则的嫌疑。只是在以防卫过当的规定处罚假想防卫过当时,必须注意其与通常只能作为过失犯定罪量刑而不能"减免处罚"的假想防卫之间的衡平。  相似文献   

17.
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并对之实行了“防卫”,但即使不法侵害是客观存在的,也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例如,被告李某深夜起床解手,发现有人正在翻越自己家的院墙,以为是小偷要入室行窃,便顺手操起一根木棒、对准“小偷”头部猛击一棒,“小偷”当即倒地。尔后找来手电筒查看,发现是邻居家来借宿的中学生王某,便立即送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此之中,本来不存在小偷入室行窃这种不法侵害行为,但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即使真是小偷入室行窃,而用木棒对准其头部猛击并致其死亡,这也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对于这种情形,在德日刑法理论上称为“误想过剩防卫”,是与狭义的误想防卫相并列的一种单独的防卫错误(属于广义的误想防卫的范畴)。在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称  相似文献   

18.
论正当防卫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些表面上有着侵害性,但是实际上却不构成侵害的条件,在我国这叫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在国外叫做阻却违法性行为。我们所说的正当防卫就是其中一种,但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能超过显而易见的限度。正当防卫,它是法律赋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在刑法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争议。本文从正当防卫的概念出发,系统的论述了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和适用,对正当防卫做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20.
论正当防卫     
国家担负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义务,但是国家的保护亦不可能无所不在,因此,当公力保护失灵的情况事实上出现时,国家基于"秩序"与"公正"两大法律价值的衡平,而确认受害方的正当防卫权,使其可以基于防卫之目的,私力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应该对正当防卫有正确的认识,以便在现实生活中正确运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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