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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陪审制度是由法院吸收民众参与案件审判的极具司法价值的制度.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分为两大陪审制模式:一是英美法系陪审团模式;一是大陆法系参审制模式.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属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模式,现实司法实践中形同虚设并没有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备受诟病.本文分析我国的现状,从欧美陪审制及比较中分析二者的优缺处,为我国立法司法改革提供借鉴依据,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陪审制度的本质是一种重要的民主政治的政治思想和司法功能的体现,陪审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是人类走向民主文明的司法形式之一。本文认为重新认识陪审制度的价值双重性,彰显陪审制度的政治价值与司法价值,在推进公众政治参与需求下,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已然成为法学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应重新认识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3.
试论我国陪审制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陪审制度的设立并没有实现建立这一制度的实衷。事实上,在法官的司法活动中,并没有因此而导入社会监督的机制,使我国陪审制的价值理念难以实现。笔者认为,我国的陪审制度必须创新,使我国的陪审员实现专业化和半职业化、程序化,才可阻滞我国陪审制度现有的弊端。 一、陪审制的价值定位 陪审制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我国在1954年宪法中,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原则,其价值定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价值定位是:在司法活动中,体现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当家做主的地位,保证司法审…  相似文献   

4.
刘萍 《中国律师》2005,(7):44-46
面对着我国加入W TO,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面临着与世界接轨的挑战,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也是其中之一。我们需要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诉讼体制。目前,我国尚存陪审制,但名存实亡的陪审制究竟该何去何从尚无定论。本文从中西陪审法律制度的比较角度出发,旨在为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法律陪审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提供一些意见。一、英美法系陪审制度的概述陪审制度是国家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民事、刑事案件的制度。陪审制度在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主要…  相似文献   

5.
陪审制的价值基础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潘小军 《河北法学》2006,24(4):108-113
国内学者在制度层面对陪审制的探讨已经很多,但对陪审制的价值基础却很少论及.试图对陪审制的价值基础作一个初步的探讨.陪审制作为一种制度,只有对其价值基础有充分的了解才能产生比较深刻的认识.陪审制度主要具有民主、自由、正义和理性等方面的价值,就这四大价值分别予以了详细阐述.  相似文献   

6.
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因其具有的法律价值,对诉讼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在分析英美法系陪审制度历史沿革的基础上,对其所蕴含的法律价值进行阐述,提出了借鉴英美法系陪审制改革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陪审制度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特别是诉讼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民众参与行使司法权的有效形式。本文在考察国外陪审制度,对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现状进行合理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完善人民陪审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陪审制的主要价值在于它以大众的朴素经验来制约独立专业法官的学术理性。本文通过对中西方陪审制度的比较,认为我国现阶段采用的陪审员制度是立足于我国国情的,但我国陪审员制度尚有不足,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陪审制度的萌芽产生于西方文化的发源地——古希腊和古罗马,经过人类上千年的文明历程,陪审制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的一条基本司法制度,它的主要功能在于以大众的朴素经验来制约法律的职业垄断,以达到人类社会所追求的自由、民主、公正的价值内涵。然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处在尴尬的境地,陪审制度“陪而不审”,形同虚设。本文从陪审制度的司法价值功能论述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分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对改革、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了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0.
完善我国陪审制度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完善我国陪审制度刍议夏克勤陪审制同国家的政治制度密不可分,它是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民主象征应运而生的。陪审制就其实质而言,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国家政治体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法学界的部分学者根据现行陪审制...  相似文献   

11.
一、完善陪审制度的立法首先,要重新确立陪审制度的宪法地位。我国现行陪审制度是以人民法院组织法为根据而存在的,该法在1983年修订时,将原规定第一审应实行陪审制度,改为较为灵活的选择性规定,是否适用陪审制由法院自行决定。因此,立法上本身就体现出可有可无的状态。要使陪审制度得到足够的重视,应当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制度”。其次,要统一现行法律关于陪审制度的表述。在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中确定陪审制度,明确“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称谓上统称“人民陪审员”。第三,要制定一部《人民陪审员法》。有必要制定一部完整统一的专门规范陪审制度的法律,对陪审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权利义务、参审范围、参审程序、任职回避等作出具体规定,从体现陪审价值的程序设计上为陪审制的正常运作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2.
完善中国刑事陪审制度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少林 《法学评论》2005,23(4):78-83
刑事陪审制既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同时,还能增强司法独立。在由陪审法庭尤其是陪审团法庭审理刑事案件时,较之单纯由职业法官组成的审判组织审理刑事案件更能凸显审判职能的独立、中性与权威性,也更能充分发挥辩护职能。由此刑事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得以强化,控、辩两大职能也能在中立而权威的审判职能面前实现平衡,刑事诉讼的结构得以合理构建,国家展开刑事诉讼的目的能够得到协调实现,刑事程序的内在独立价值也能得到彰显。本文在借鉴西方各主要国家尤其是俄罗斯刑事陪审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对陪审制进行法哲学思考,针对我国现行陪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刑事陪审制的设想,该设想的核心内容是:在保留我国现行的混合式陪审制的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案陪审团。  相似文献   

13.
孙丽晓 《法制与社会》2014,(12):295-296
人民陪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随着十八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提出,人民陪审制作为体现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受到关注,其制度设计也引起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学者等各方面意见的分歧。本文立足于人民陪审制的制度定位及存废论,采用理论推理与现实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试图来探讨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从立法和体制层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陪审制度作为民主政治的产物 ,其在国外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但其在中国的发展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历程 ,加之人民对陪审制度功能认识的肤浅和由于具体制度建设的缺失所导致的“陪而不审”等现象的发生 ,使得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废除陪审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 ,本文在批判各种废除论的基础上 ,阐述了我国实行陪审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并就如何完善陪审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许国鹏 《行政与法》2004,(9):111-113
近代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在当前世界范围内陪审制却呈衰微之势。顺应历史潮流,英国的司法界正在探索新的道路改革陪审制度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国家的陪审制度也在摸索前进之中,吸收借鉴英国陪审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可以加快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分析陪审制度的价值和我国陪审制度的现状,从而挺出了对我国该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司法理论对陪审制度的存废一直存在激烈的对立观点。支持者多是从陪审制在司法民主上的意义入手,认为作为普通公民参与司法的重要形式,陪审制充分反映了司法的民主性,是现代政治民主在司法领域的要求,“虽然世界各国的陪审制度不尽相同,但是其都被认为是公民参与审判活动的一种有效方式,是在司法决策过程中防  相似文献   

18.
刘蕾 《山东审判》2006,22(2):117-120
陪审制度被认为是英国刑事司法制度中最显著的特征,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使陪审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这种状况,英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陪审制度进行改革,笔者通过本文的探讨,就这次改革略陈己见。一、陪审制改革前的状况(一)陪审制在英国的历  相似文献   

19.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立法和我国发展来看,限制和取消陪审制是个趋势。现代多数西方国家不仅普遍取消了大陪审团制度,而且尽量缩小小陪审团参加审理案件的范围。曾被认为首先确立陪审制度的英国又率先于一九四八年废除了陪审制。我国一九八二年宪法对一九五四年宪法曾确认的陪审制度未作专门规定,事实上不再作为宪法原则。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20.
吴宏逵 《政法学刊》2006,23(5):54-58
人民陪审制是法治与民主的一个连结点,有助于司法程序和裁判结果的正当化,有助于公民对审判活动直接有效的监督,也是法治精神向社会渗透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适用和发展欠缺一个平稳的社会环境,法律对人民陪审制度的规定缺乏连续性,法律对陪审员的职权设定同其专业素质要求存在内在矛盾,法律对人民陪审制度规定不完备,导致目前人民陪审制度在法律地位上的可有可无。应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产生过程,优化陪审员的结构,增加参加合议庭的陪审员人数,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从而完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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