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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影视、体育名人做广告或形象代言,是国内外一些厂商进行商品和企业宣传、公众形象塑造的一个惯例。然而,我国现行法律在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上存在缺陷,造成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行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致使虚假广告代言很大程度游离于法律规制之外。本文就我国明星虚假代言的现状阐述了我国相关法律的不足、明星承担责任的法律基础、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如何完善我国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了代言人的连带责任,然而应如何界定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立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而且作为代言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微有争议。立法是为了避免不法行为的发生,而不是遏制代言现象的存在。在未来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应明确代言人与广告主承担按份责任,《食品安全法》也应该为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秩序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3.
正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这一话题备受关注。201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新法明确规定了虚假广告代言人的责任。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  相似文献   

4.
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论纲——来自三鹿事件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产品代言人利用公众的信赖通过代言营利,让其承担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视是否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定。应当改变产品代言人侵权的现行法律规制模式,把产品代言人侵权视为特殊侵权对待。法院可以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之规定作为产品代言人代言侵权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事件层不出穷,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55条填补了这一立法漏洞,首次规定个人在虚假广告中推荐食品的连带责任,但理解的同时应当注意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责任问题,以及如何界定虚假广告和连带责任的性质。  相似文献   

6.
《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之后,如何界定名人代言行为、明晰代言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是目前需要深入探讨的,本文拟对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应承担法律责任作初步探析。首先从三个关键问题人手:第一是明确名人在食品广告中的法律地位,这是明晰名人应担义务,划分名人承担责任的前提。第二是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本文从构成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的四个要件进行分析。第三是确认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共同责任的形态。在解决以上三个关键问题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将所有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的行为均归为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论断值得商榷。对此问题需要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中获得的利益、主观恶性程度及名人认知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笔者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姜惠琴 《法学杂志》2006,27(6):117-119
对于董事是否要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法学界素有争议。本文从探讨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法律内涵开始,考察了国外对这一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而详述了我国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立法演变过程,并针对其中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吉宇 《法制与社会》2013,(21):274-276
产品代言责任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给产品做广告以及以其他形式进行代言,因其代言的产品有缺陷而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造成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代言责任定性为连带责任,但是将所有领域的产品代言责任都定性为连带责任,虽然有助于促使代言人进行代言的时候更加谨慎,但也是对其课以颇为严苛的责任,在实践中争议较大,也较难有很好的效果。本文通过探讨将产品代言责任产采用连带责任加补充责任的形态,并论述其可行性,希望使法律在实现立法者意图的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9.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基础是侵权。即便《广告法》修订后将代言人明确规定为责任主体,也不意味着名人一旦代言了虚假广告,就一定承担法律责任。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其主观有无过错。对于代言了虚假广告的名人其主观可适用过错推定。名人如果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一个正常人应该尽到的注意义务,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0.
论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产品代言人在从事代言行为过程中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对产品代言行为的法律调整不应该使其依附于虚假广告而仅具经济法意义,应在检讨我国相关立法的基础上使其受到侵权法之调整。产品代言人侵权责任应归属于产品责任这一特殊侵权行为范畴,并在匡正产品责任归责基点的前提下,使产品代言人与生产者、销售者一道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1.
自三聚氰胺事件暴发后,广告代言人责任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对于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应不应该追究其责任以及责任如何承担又一次成了争议的焦点。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完善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2.
《北方法学》2019,(3):5-16
损害赔偿责任,依其是否以加害人有过错(过失)为要件,主要可区分为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因其间在事实特征上存在有过错及无过错之区别,其规范需要因此可能不同,而在规范规划上必须区分为二个类型:将有过错之加害行为规定为侵权责任;将无过错之加害行为规定为危险责任。分别按其类型特征规划其赔偿责任之成立要件及理赔的方法。德国立法例采侵权责任与危险责任在不同法典并立的立法模式,而中国立法例采合并立法之模式,将侵权责任与危险责任一体规定于《侵权责任法》一部法典中。《侵权责任法》第6条及第7条虽分就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加以规定,但未因此分别称为侵权责任及危险责任,而通称为侵权责任。并就无过错之加害行为,基本上亦规定其加害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其规定之有过错之加害行为及无过错之加害行为的责任要件虽然不同,但并无特别凸显其应有不同之法律效力的规定。特别是对无过错之加害行为的责任,并未一般地附以责任限额及强制责任保险之配套要求。该种不同,将来在其适用之实务上的发展究竟产生什么影响,今后在比较法上值得注意。  相似文献   

13.
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引发了今年全国"两会"上明星们的集体"喊冤",因此,"明星代言"问题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立法机关官员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最新规定,明星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可能因此赔得倾家荡产,果真如此,是否意味着明星虚假代言行将末路?本期我们就来说说这个话题。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现象层出不穷,其中关于代言明星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更是争论不下,本文以信赖保护规则为基础论述了代言明星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包括信赖保护的概念,必要性以及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5.
《食品安全法》中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从拟草案到最后定稿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该法条的初衷是解决名人在虚假广告代言中的的责任承担问题,以健全每一个扮演一定角色的社会成员都应承担与其行为相对应的义务和责任的问责机制,这就强有力地回答了某些名人疾呼本条是片面的、不公正的的说法。虽然在法条的表述中名人被内涵更为宽泛的个人代替,但其欲追究任何代言人(当然包括名人在内的代言人群体尤甚)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的宗旨却没有变。本文即以名人这个较小却特殊的主体范围为切入点思考并探讨该项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仲裁员是否需要为其仲裁行为承担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是仲裁理论和实务界的一个热点问题。2004年至2006年间生效的数部仲裁法以及较早前的一些仲裁立法,在仲裁员责任问题上,有固守传统的,也有标新立异的。仲裁员要承担适度的责任,但在承担责任的形式选择上,应当有利于仲裁制度的发展,不应限制或扼杀仲裁的活力和仲裁对于解决争议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7.
贺琛 《江淮法治》2009,(8):22-22
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引发了今年全国“两会”上明星们的集体“喊冤”,因此,“明星代言”问题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立法机关官员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最新规定,明星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可能因此赔得倾家荡产,果真如此,是否意味着明星虚假代言行将末路?本期我们就来说说这个话题。  相似文献   

18.
王亮  蔡伟 《法制与社会》2010,(12):91-91
我国涉及广告行业行为规制的法律法规虽然为数众多,但对于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在《食品安全法》发布之前,却没有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名人究竞该不该为其代言的不实广告承担责任呢?因为我国现行法理规定本身存在矛盾和缺失,本文将不探讨名人代言法律责任的法条依据,而是主要从法理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9.
近来众多公众人物代言的药品食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给消费者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损害。美国以及欧洲等国对公众人物以及产品代言人作出了相关解释,在我国也引入了相关的概念,从而对该类广告中公众人物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定性。公众人物作为产品品牌拥有者的雇佣人员,对于其代言的缺陷产品导致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应当与其他责任主体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20.
原巍 《法制与经济》2010,(12):105-105,107
关于董事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法学界素有争议。本文从探讨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法律概念开始,结合相关理论分析该问题的界定条件,认为强化董事对公司第三人的责任,对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进而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最后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针对我国现有规定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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