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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作为法学理论中两种不断尖锐斗争的司法哲学,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的分歧在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限度;两者的对抗与抉择,反映了一国法制发展的规模、程度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特定要求.我国当下尚无明确的司法哲学,法院和法官拥有几乎不受限制的法律解释权,司法能动处于无序状态,不利于法律的安全与稳定以及法律权威的确立.因此,我国应该在两种司法哲学中作出契合国情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经济学的方法论为基础,以稀缺性和“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对司法资源配置、法官激励、司法能力的本质等司法能力建设的基本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以构筑运用经济学研究司法能力建设的基本理论框架,当前司法面临的挑战根本上是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稀缺的司法资源之问的矛盾造成的,因此,司法能力建设应重视司法资源合理配置,重视经济学方法的运用。司法能力根本上是法官的司法能力。只有“健康”的需求状态下的法官,才有利于司法价值的实现。司法能力建设应当着眼于法官制度。司法能力本质上是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的能力。  相似文献   

3.
司法责任制是新一轮司法改革重点强调的关键机制,而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由裁判者负责"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探讨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重构,需要明确法官司法责任的界限,合理划定追责范围;明晰权责主体,将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作为主要追责对象;结合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改革设计设置追责主体以及严格法官惩戒的追责程序,强化法官职业保障。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重构应当以确保法官独立行使职权为核心前提,进而实现严肃惩戒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监督司法活动,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司法理念和现代司法理念的认识,认为司法理念的实践必须以法官思维为依托。比较传统法官思维和现代法官思维的比较分析,本文提出了法官思维理论产生的原因及其所包含的内容思想,以及达到这一目的的合理途径。并指出法官思维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完善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论司法能动     
司法能动赋予法官在法律存在漏洞或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创制规则的权力。当代中国的法官应当发挥司法能动性,在裁决过程中充分考虑法律、道德、政策、经济等多种因素,使司法裁决等司法活动,更加符合理性,更加符合法律精神。司法能动的发挥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限制,而不是纯粹的极端司法能动主义。  相似文献   

6.
法律文化是指在司法活动过程中 ,影响甚至决定法官行为的一系列法治思想、司法意识、司法思想、司法道德、司法理念、司法规则等文化要素 ,简言之 ,就是司法者的综合素质。司法文化所涵盖的综合要素中 ,要以法律知识结构要素为核心 ,这不仅是法官职业特点所决定 ,而且是法官文化区别于一切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除了法律知识结构这一要素以外 ,作为法官所要具备的道德、品行、形象、伦理、人生观、价值观等等 ,往往是各行各业所共有的 ,唯有法律知识 ,法律文化水平 ,最能突出和体现法官文化的本质和特征。因此 ,法官文化要素或构成 ,…  相似文献   

7.
民意与司法裁判关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意体现了大众普通理性,而司法裁判则是法官精英理性的反映,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紧张关系。无视民意的司法裁判,在很大程度上将降低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唯民意马首是瞻,则会损及司法裁判的本质属性。在对待两者的关系上,应坚守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让民意在司法裁判中得以合理表达和充分吸收。  相似文献   

8.
司法良心失落既有历史传统中法治文化薄弱,先天不足的原因,又面临司法实践中的诸多现实困境。制度与文化的并举成为奠基司法公信之路。健全的司法制度为法官司法良心的培育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约束着法官的司法良心;文化道德教育培育着法官的司法良心,重塑着法官的司法灵魂。  相似文献   

9.
司法裁判压力与日俱增,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司法裁判找到了新的出路,其具有客观性、高效性等优势,但可能面临与法官独立审判原则相冲突、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冲击司法公正原则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作为“燃料”的数据在应用中存在障碍、核心算法技术存在风险、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的融合存在不适性。进行规制时,应当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的角色定位,将其作为法官进行司法裁判的工具,增强人工智能在司法应用过程中的透明度,合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实现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有效运用。  相似文献   

10.
误读陪审员制度下的法官与盲目主张司法民主化存在一定的内在关联。事实上,司法的专业化、职业化并不意味着裁判活动的官僚化、机械化和封闭化;同时认为司法的专业化、职业化意味着职业法官摒弃社会良知、普遍正义去裁判案件,以致无法契合社会对法律的期待的分析显然与事实相去甚远。而在陪审员、法官与裁判权威之间,陪审员的缺失并不当然导致判决威信力的减损,而职业法官所做的裁决更易达到对判决权威进行评价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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