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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银行监管制度是国际金融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主要有并表监管模式和东道国监管两种模式。中国作为巴塞尔协议的会员国之一,即将面临跨国银行监管制度与国际统一问题。我们可以在借鉴西方的金融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考虑自身的特殊性,构建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跨国银行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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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已不能通过单一的监管模式对其监管.根据不同模式下的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享有的不同法律地位,巴塞尔协议对海外分支机构有效监管提供了完善的方案,即分别确立了东道国监管和母国监管的责任,要求以母国的并表监管为核心,在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建立持续性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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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跨国银行并表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今并表监管成为跨国银行的一大焦点。随着中国入世和外资银行政策的放开,并表监管的问题逐步提上日程,我国银监会现在正全力关注并表监管的实施问题。本文在分析了欧盟和美国在银行并表监管实施后,对中国实施并表监管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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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例外”授权WTO的成员方为审慎目的采取审慎措施,而不受GATS其他规定的羁绊,是我国金融开放的安全阀。同时,完善监管立法,监管措施与国际标准接轨,可使我国对金融服务的监管无可挑剔。对于审慎性尚存疑问的措施,为稳妥起见,可将其作为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列明,由此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对于金融开放中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我国可根据GATS和金融附件的规定,就相互承认对方的监管措施、制定共同的监管标准和监管信息分享等达成协议或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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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形势下,跨国银行业应运而生。国际化促使银行业的风险不断增加,巴塞尔体制为跨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有效监管提供了完善的方案。我国应充分借鉴巴塞尔体制中的先进监管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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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相互依赖性不断增强,国际银行业的系统风险不断增加,仅仅依靠一国的单一监管已不足以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银行的稳健经营。基于此,欧共体通过《并表监管指令》明确规定了在并表基础上对信用机构实施监管的原则和方法,并就各成员国监管当局之间持续性信息交流与合作提出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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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国监管已经成为各国跨国银行监管所接受的基本原则 ,我国也早在 1 990年即发布了《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于 2 0 0 1年又出台了《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 ,这反映了我国对母国监管的重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 ,现有的境外机构准入监管规则存在各种局限性。本文在探讨这些局限性之基础上 ,就我国境外机构准入监管法制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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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并表监管成为对跨国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一种重要方法。本文通过对国际银业并表监管立法和技术方面的总结分析,研究我国银行业并表监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国监管实践提出完善我国并表监管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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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是指在传统银行核心业务及其监管体系之外,发挥着传统银行核心业务功能,向市场提供流动性、期限配合、不适当的信用风险转移和高杠杆率等服务的信用中介机构及其业务体系。目前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是由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业务及民间借贷三个部分构成。针对目前我国影子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应从构建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做好数据统计制度建设,实行差别化监管制度,强化风险内控制度,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构建危机处置机制方面完善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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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货运代理业立法体制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加入 WTO后必然面临着放宽货代市场准入的严峻考验 ,本文依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提出了 2 1世纪中国货运代理业立法体制模式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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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S框架下自然人流动的法律界定及缺陷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然人流动是GATS规定的提供服务的一种模式,发展中国家在此领域具有天生明显的比较优势。本文在简要回顾了乌拉圭回合的自然人流动谈判历史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GATS框架下自然人流动的法律界定问题及其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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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是引起刑事再审程序的途径之一 ,也是诉权最终的行使方式。毫无疑问 ,它是重要的 ,但我国理论界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首先明确申诉制度的法律性质 ,进而从诉权的角度进行分析 ,并参阅国外的相关制度 ,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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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受贿罪主体拓展的论理分析——以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受贿罪在我国刑法史上,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渐从受贿罪中分离出来,并趋于逐步完善的过程.刑法第93条将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受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列入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实属不当.这些人员构成受贿的,应按照商业受贿罪定罪处罚,即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被委派到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只要从事的是商业活动,有受贿行为的,同样应按照商业受贿罪论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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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奥委会的法律性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人格、国际法律人格(国际法主体)、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几个方面。国际奥委会是可以永久存在的国际性、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具备国际人格,但不是国际公法主体。《奥林匹克宪章》只能是体育运动领域的国际习惯,是国际体育法的渊源,但不具备习惯国际法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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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会议上,由于俄罗斯仍然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致使议定书仍不能生效.俄罗斯拒绝批准议定书的主要原因是本国的"经济效益"重于温室效应.虽然俄罗斯不批准议定书的行为,未构成国际不当行为,从而无须承担国际责任,但该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法的诚意原则的基本精神相抵触,是国际社会所公认的国际背信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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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浪潮面临挑战和"一带一路"倡议方兴未艾的复杂国际背景下,中国企业面临发展机遇与人权相关风险的双重挑战。国际工商业与人权议程尤其是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蕴含着丰富的企业人权责任。我国可从政府与企业两个层面采取应对措施。在政府层面,可以制定并执行相关法律与政策;制定工作指引,建立监管体系;制定工商业与人权行动计划。在企业层面,应当把尊重人权原则纳入公司治理;主动发布人权履责报告,加强对话与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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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里教授的"政府利益分析说"诞生于上世纪美国冲突法"革命"时期,并一举成为美国现代法律选择方法论中重要的学说之一。虽然"政府利益分析"理论存在概念难以确定、保护观念过于狭隘、不确定性和理论根基不牢固等缺陷,但它提出对法律的内容和"政府利益"进行分析,并将此作为法律选择的基础,突破了传统的冲突规范选法理论,给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带来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影响了美国现代冲突法理论和美国法院的司法实践。"政府利益分析说"所提出的分析法律实体内容,以及"利益分析"方法符合未来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