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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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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洲逮捕令是在欧盟范围内取代引渡制度而施行的一种逮捕和移交逃犯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新模式。它的理论基础是相互承认原则。欧洲逮捕令是对传统引渡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它取消了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对特定性原则进行限制适用,对严重犯罪取消双重犯罪原则,在程序上更为简化快捷。它对我国建立便捷高效的区际移交逃犯制度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2.
对于中国的刑事司法合作问题的研究 ,目前主要着眼于中国的对外刑事司法合作以及中国国内的区际刑事司法合作两个方面 ,而对于复合法域条件下的中国国家及其各个法域的对外刑事司法合作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却几乎无人问津。本文在分析了中国对外刑事司法合作的现状 ,以及“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局面的形成给中国的对外刑事司法合作带来的影响的基础上 ,就复合法域条件下 ,中国应当如何处理国家及其各个法域同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的关系、同外国的引渡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就中国国家及其各个法域在对外刑事司法合作中的身份定位、活动方式、行为准则以及相互关系等问题阐述了一些见解和主张。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是指内地、香港、澳门、台湾等四个法域,而其职能机关是指具体办理刑事司法协助事务的部门,它不仅限于司法机关,还应包括实际从事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活动的其他机关。中国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是一个崭新而复杂的问题。在复合法域刚刚开始形成的背景下,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职能机关的确定,不仅取决于有关法律的规定,而且取决于实践的发展,并将随着各个法域行政和司法体制的变化而变化。  相似文献   

4.
许细燕 《政法学刊》2011,28(4):104-111
中国的区际警务执法合作是在四个互不隶属的法域、三种不同的法系、两种不同的政治社会制度中进行,尽管各法域的历史过程有所不同形成了文化区别,但都植根于中华文化文明,所以,构建过程中依赖共同文化底蕴和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需要。经过30多年努力地孕育和开拓,从相互隔绝到接触、碰撞、磨合,达到今天的互信,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警务执法合作机制,并基本适应了维护各地社会治安稳定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随着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继建立 ,“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格局在我国已经基本形成。建构科学、合理的中国区际刑事司法互助制度 ,已经成为中国四地立法机关、司法实务部门以及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为了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结合起来深入研究我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相关问题 ,澳门检察律政协会与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于 2 0 0 2年 4月 2 9- 3 0日在澳门联合举办了“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律研讨会”。与会的刑事法学专家学者围绕有关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提出了…  相似文献   

6.
从周正毅案管辖冲突看区际刑诉移管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诉讼移管作为移交逃犯制度的替代措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挥协调和缓解区际刑事司法管辖冲突的作用。以周正毅案为例,如果香港特区和内地有关方面能够达成诉讼移管的协议,香港方面就可以把周正毅在港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给上海司法机关,让上海司法机关对其在香港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建立区际刑事诉讼移管制度不仅可以拓宽“两岸四地”刑事司法合作的领域,同时也有助于各法域间加深相互了解对方的司法制度,推动其他司法合作事项向纵深发展,从而逐步建立起比较完整、系统、务实和有效的刑事司法合作体系,以维护“两岸四地”司法合作关系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7.
论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构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台湾按照“一国两制”的方案实现和平统一也是大势所趋。但固中国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各法域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有所不同,法律本身存在很大差异,且“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局面将长期存在,为了打击跨法域犯罪,必须建立区际刑事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8.
试述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及其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所谓区际法律冲突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域各自拥有独特法律制度,导致同一民事关系因所涉及的各地区立法不同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这种存在不同法律制度的区域的国家,被称为“多法律国家”或“复合法域国家”。区际法律冲突,并非每个国家内部都存在,它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在一国内部存在着数个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②各法域人民之间的民事交住导致产生众多的涉外法域民事法律关系;③各法域相互承认外法域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内法域的民事法律地位;④各法域相互承认外法域的…  相似文献   

9.
法域,是指适用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范围。①从冲突法的角度理解,当一个国家内部存在不同的法域,便会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我国由于历史等原因,成为一个复合法域国家,出现“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局面,②即在同一中国里面,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分别施行各自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并成为四个法律制度互不相同的独立法域。  相似文献   

10.
内地与港澳跨境洗钱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洗钱犯罪不仅具有跨国性特点,也具有明显的跨境性。由于内地与港澳刑法对洗钱罪的立法差异,给打击跨法域的洗钱犯罪提出一系列的问题,内地与港澳共同合作打击跨境洗钱犯罪势在必行,包括合理确定跨境洗钱犯罪的刑事管辖权、拓展区际个案协查、促进三地间相互移交逃犯、加强洗钱犯罪收益的没收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1.
随着中国港、澳特别行政区的相继建立,“一国两制三法系三法域”的格局已在我国形成。由此决定了我国区际刑事管辖冲突的不可避免以及解决这一冲突的必要性和艰巨性。构建一个科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国区际刑事司法互助制度,已成为中国三地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本文拟对中国内  相似文献   

12.
我国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区际法律结构,这对四法域之间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形成了极大的障碍.双边协议模式、自主立法模式、区际联合商事仲裁模式和区际条约模式是我国四法域之间承认和执行彼此仲裁裁决的可供选择的四种模式.大陆与港澳之间业已达成双边协议.但是港澳之间以及大陆、港澳与台湾地区之间仍然采取自主立法模式,人为提高了承认和执行的仲裁裁决的难度.更佳的、但因此更需要耐心的模式选择乃是区际联合商事仲裁或者区际条约模式.  相似文献   

13.
宋杰 《政法学刊》2008,25(3):94-97
中央法律和特别行政区的地方法律处于平等地位,而且各法域没有一个共同的民商事立法机关,这些特点决定了区际实体法协议和区际冲突法协议是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主要途径。区际协议的法律依据是基本法关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规定。区际协议本质上不是任何形式的法律,因而在各法域内部没有直接适用的效力,无法对抗内地法与香港法、澳门法的规定,需要经过立法程序转化为内地的法律才能在内地法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相似文献   

14.
贾楠 《研究生法学》2005,20(4):101-111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分地区管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一般要求一国内部存在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各法域人民之间的交往产生众多的区际或跨地区法律关系;各法域互相承认外法域人在本法域的法律地位;各法域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承认外法域的法律在自己的区域的域外效力。其中,一国内部不同法域的存在是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条件,是区际法律冲突区别于国际法律冲突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15.
区际法律冲突就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若干地区组成的国家为复合法域国家。而那些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一般称为法域。区际法律冲突存在这一事实必然要求复合法域国家及其各法域对区际法律冲突加以解决,以便促进复合法域国家内不同法域的人民之间的正常民事交往。如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呢?从各复合法域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与解决国际法律冲突一样,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途径有二:一是冲突法解决途径;一是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由于区际法律冲突毕竟是一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  相似文献   

16.
梅傲 《北方法学》2012,6(4):155-160
我国区际继承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差异,在法律适用方面亦然,其中最主要的冲突是关于同一制和区别制的采用,这为解决我国区际继承纠纷带来了障碍。通过比较四个法域有关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为协调我国区际继承法律冲突,四地应签订协议,对于区际继承法律适用采取同一制。  相似文献   

17.
跨境毒品犯罪区际刑事警务合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丘志馨 《政法学刊》2007,24(2):37-41
跨境毒品犯罪的区际刑事警务合作表现为跨区域性,是各法域在享有独立司法权的基础上所开展的一种互助行为。面对新时期跨境毒品犯罪的发展趋势,需要从规范跨境毒品刑事警务合作的程序、健全毒品犯罪情报共享机制、严密对洗钱行为的规控、建立与台湾的缉毒协作机制、强化人员培训和技术合作等方面加以完善,有效地控制跨境毒品犯罪的发展和蔓延。  相似文献   

18.
区际民商交往实践呼唤建立区际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委托机制,而以《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为蓝本的四法域仲裁立法的日渐趋同的现实是建立委托机制的法律基础,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机制与国内异地法院委托执行判决机制对建立区际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委托机制具有可比性借鉴价值。构建这一新型机制可以在尊重各法域司法独立的基础上分简单的文书转递机制,收案(委托)法院代理承认条件审查,受托法院直接执行及免于承认审查,受托法院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等三个阶段逐步建立。建立我国区际仲裁裁决相互承认与执行委托机制并无法理困难,需要的是区际政治的催生动力及区际仲裁同行的奔走呼号。  相似文献   

19.
中国内地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刑事管辖权合理划分论纲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赵秉志 《法学家》2002,(4):103-113
一、引言 随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特区)的相继建立,“一国两制三法系三法域”的格局已在我国形成。由此决定了我国区际刑事管辖冲突的不可避免以及解决这一冲突的必要性和艰巨性。构建一个科学、合理并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国区际刑事司法互助制度,已成为中国三地立法机关、司法实务部门以及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焦点。20世纪90年代末涉香港特区与内……  相似文献   

20.
欧洲逮捕令是在欧盟范围内取代传统引渡制度而施行的一种逮捕和移交人犯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新机制.规范欧洲逮捕令的框架决定对欧盟成员困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不具有直接效力,各成员国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使本国国内法与框架决定的规定相符合.欧洲逮捕令在有的成员国遭遇宪法问题,有的成员国在适用时表现出对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不信任,还有一些国家的国内转化法存在着与框架决定不尽一致的规定.但从总体上来看,欧洲逮捕令在欧盟范围内已得到全面执行并取得了初步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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