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邓辉辉 《法学杂志》2004,25(6):61-62
公正和效率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基本目标,诉讼回避制度则是确保诉讼公正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从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对象、条件、程度的规定,以及回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施情况看,民事诉讼回避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回避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指法律规定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参加该案的审判活动。其宗旨在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使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回避制度作了专章规定,2000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这体现了立法和司法对回避制度的重视。但综观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民事回避的规定却存在一些缺陷,本文拟就回避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完善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3.
一、回避制度之法律价值 (一)回避之概念及分类 审判回避制度是指与承办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审判人员或与审判有关的其他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下同),退出或避开对该案件的审理等活动的诉讼制度。审判回避一般分为三种,即自行回避、申请回避、职权回避。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预先  相似文献   

4.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而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侦查、起诉及审理等诉讼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此项制度主要体现在诉讼过程中,笔者拟从诉讼的角度对如何完善该制度加以论证。这项制度从形式上而言,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公正审理的监督权和审判人员的自我约束;其实质是一种要求司法保护权。在我国各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回避制度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案件的公正审理,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了极大作用。但勿庸置疑的是,我国诉讼法律对…  相似文献   

5.
回避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其是在诉讼中参与案件的人员主动或被动的退出案件的制度,它的出发点在于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保持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也同时有利于案件真实的发现。新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回避制度有了新的修改,在原来法律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新情形,将审判人员的具体行为加以说明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完善了当前法律的不足。但是法律的规定也同样有着模糊性,极容易对法官审判案件造成偏差。故此,对于法律的规定有完善的必要。本文主要从回避制度的法律规定出发,从三个方面对回避制度进行完善:回避对象的范围及操作,回避情形的规定,回避程序的建立等。结合相关学者的理论研究,对回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6.
诉讼民主是现代诉讼的主旋律,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各项诉讼原则、制度、程序基本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思想和诉讼民主化的要求。实践证明:审判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以及上诉制度、申诉制度、辩护制度、回避制度等,对公正审判刑事案件,准确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  相似文献   

7.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一项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其对审委会审议活动的监督是检察监督的组成部分,与审判独立、控辩平衡和秘密评议等诉讼原则和审判制度并不冲突。列席审委会制度具备实际运行的现实条件,应选择适当途径,完善规范性文件,促进制度落实。  相似文献   

8.
《司法业务文选》2012,(Z2):2+97
解读一:公益诉讼写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条款的确立使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出跨越性的一步。解读二:当事人可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是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同时,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相似文献   

9.
回避的本意是“避忌、躲避”。而现代回避制度渊源于自然正义的原理,“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回避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最早出现于司法审判之中,审判真正永恒的生命基础在于它的公正性,西方自古罗马以来一直流行:“人不能裁判有关自己的审诉“的格言。我国从唐朝开始,对回避在法律上就有”  相似文献   

10.
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审判组织内部均未设置审判委员会,可见审判委员会的设置是我国审判权行使中的一大特色。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的目的在于将它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要问题。从建国初期到现在,审判委员会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在避免错案的发生、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确实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已日益不适应公开、高效的审判机制的要求,在回避制度、受案范围和工作运行等方面也存在不足,这不仅有碍诉讼程序的公正,也影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高。因此,尽快改革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已势在必行。编者在众多的关于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来稿中,从不同的角度,针对不同的问题,选摘了3位作者的文章,内容虽不求面面俱到,只愿对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