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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法律事实及其与事实、客观事实、要件事实、裁判事实等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是法律事实研究的基本线索.法律事实是事实的一个种类,二者之间的种属关系是界定法律事实的基础.客观事实并不是法律事实在宏观上的对应范畴,只有在微观层面,相对于可能受主观因素影响的要件事实和裁判事实才有其意义.要件事实与裁判事实存在着质的区别,对法律事实的研究必须区分这两个概念才能够得到深入.  相似文献   

2.
解决纠纷即是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和对规范的预设做出裁判。此"法律事实",即"规范"对于自然事实的建构。在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在调解中对"法律事实"要求上的比较特征分析基础上,"法律事实"在彝族习惯法与国家法语境下的认定冲突及现状、差异存在的合理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不管是二元方法论还是一元应用法律观都承认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相对独立性,事实的认定由此成为法官裁判的逻辑起点。但长期以来,法学理论界"重法律、轻事实",对司法裁判中的事实问题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而要想了解究竟有哪些因素参与了案件事实的形  相似文献   

4.
在以"司法三段论"作为案件审理主要方式的我国.事实认定自然是法官裁判活动的必经程序.在这一程序中所有与争议有关的重要事实都必须在适用法律井做出裁判之前予"查明或确定.然而,在事实和法律之间,事实问题无疑"是司法上由来已久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法令承认提供的事实并根据事实来宣布指定的法律后果.但是事实并不是现成地提供给我们的确定事实是一个充满着可能出现许许多多错误的困难过程①".本文对案件事实的含义以及与其他一些相似相概念之间的辨析等问题进行分析,以供参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5.
朱敏玲 《法制与经济》2010,(7):61-63,70
在以“司法三段论”作为案件审理主要方式的我国,事实认定自然是法官裁判活动的必经程序,在这一程序中所有与争议有关的重要事实都必须在适用法律并做出裁判之前予以查明或确定。然而,在事实和法律之间,事实问题无疑“是司法上由来已久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法令承认提供的事实并根据事实来宣布指定的法律后果。但是事实并不是现成地提供给我们的,确定事实是一个充满着可能出现许许多多错误的困难过程①”。本文对案件事实的含义以及与其他一些相似相概念之间的辨析等问题进行分析,以供参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法律事实的概念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杨建军 《法律科学》2004,22(6):43-52
法律与事实存在着相对的区分。法律事实有别于哲学上的事实、生活事实、制度事实,它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二重属性及规范性、具体性等属性。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演变的事实。站在司法裁判的立场上来看,法律事实是由法律所规定的,被法律职业群体证明、由法官依据法律程序认定的"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7.
孙日华 《北方法学》2011,5(6):15-23
对于司法过程中的事实问题,始终存在着多种分类。大多数都是在静态意义上对事实进行划分;事实只有在司法过程中才有意义,事实需要在司法过程中进行动态的考察。从客观事实的发生、案件事实的陈述到裁判事实的建构,是诉讼参与人、法律规范、证据等各种因素整合的结果。裁判事实的最终形成是在法律理性主导下进行的事实演化;事实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静态意义上的分类并不是司法过程中事实的真实形态。  相似文献   

8.
在刑事诉讼中,以动态的裁判对象为视角,诉讼事实可分为案件事实、公诉事实和裁判事实。其中,案件事实是侦查标的,公诉事实是控、辩、裁三方诉讼行为的指向,裁判事实是庭审终结所确立的结果事实。对裁判事实的分类,具有明确法官的裁判范围并界定控辩双方的攻防目标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并无直接联系,主客观统一的属性决定法律事实作为司法裁判事实基础的正当性。无论在那种模式中,法律事实都是法官在严守法官职业道德的前提下,依据经验法则及法律规范,通过逻辑推理,对案件事实进行自由裁量的结果。  相似文献   

10.
在法律表意系统内,时有规范而无事实指向,抑或时有事实而无规范指向,在第二种情形下,司法裁判过程分为规则引导下的事实构建和规则解释阶段,法官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发现法律,寻求个案正当性的结论。在给予结论正当性理由的过程中,论证产生个案具有司法指导性的裁判规则意义的裁判要旨,裁判要旨生成的系统机理本身既是就司法方法而生的技术问题,亦是指导性案例产生过程所遵循的微观层面具有裁判规律性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11.
李秀芬 《法学论坛》2006,21(4):90-93
在诉讼证明中,法律事实乃是法官所认定的事实,从哲学意义上讲,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客观事实可分为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二者是和谐统一的,积极事实在四维时空坐标中占据且只能占据一个确定的点,而不能同时占有两个点,相对于这个确切的点而言,这个点之外的所有空间都是消极事实;消极事实不是“不存在”的事实,而是指存在的状态为“无”的事实。消极事实不同于消极事实的主张,消极事实可以通过积极事实而得以证明。  相似文献   

12.
法在事中,法就是事之理。这一命题的确立对正确地认识和使用法意义重大。它为法律工作者树立了两个航标:事和理,从而使我们在法律工作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正确的工作方法,这就是研究事和求其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和认清真正的法,我们制定出来的法才不会不通情理,甚至有悖于理。而这种无理之法必然是无用之法,是得不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遵守的,也是没有生命力的。  相似文献   

13.
论证据的本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熊志海 《现代法学》2002,24(4):70-76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而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能成为定案的根据。”这一法定命题存在着明显的逻辑和理论上的错误。从本质上说 ,证据并非事实 ,它就是、其实也只是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根据。证据既可以是一种客观存在 ,又可以是某种反映人的思想、认识、知识、经验的主观形态。证据是由法律规定的、与案件事实有着客观联系的证明根据。证据的本质属性只有关联性和法律规定性。明确证据只是证明的根据有利于推进诉讼程序的研究 ,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证明责任 ,也有助于证据立法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4.
唐芳 《河北法学》2008,26(2):122-126
"证据"是证据法学研究的基石。厘清证据的界限,进行正本清源式的研究,对指导证据理论和实践意义重大。对时下证据法学界仍流行的两种证据观"客观事实说"和"经验事实说"进行了剖析,认为二者尽管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证据的某种特性,但都不足以解释我国证据运用的实践,都存在着哲学依据、时空视域以及诉讼价值上无法克服的缺憾,证据概念的内涵急需澄清。在此基础上对证据进行理性界定,认为证据应是包含有证据信息并用于证明事实主张的根据。从功用角度对证据所作的这一定义,能够应对证据理论和实践上的危机和难题。  相似文献   

15.
民法学通常将法律事实作为引致法律关系得丧变更的具体事实。但该定位隐含着表达与所指的错位,并缺失立法视角的审视,其法律意义还容易被常识所覆盖。要修正这些不当,宜从立法视角出发,以规范为定位点,法律事实因此可一般化为与法律效果对应的构成要件,即在特定功能引导下经由专业逻辑安排而形成的格式化社会现实的规范工具,同时又能具体化为构成要件中的构造要素。它们的关系错综而有序,反映了民法的体系性。以规范面目出现的法律事实是法律理念与现实的对应与调适,在适用中还要与个案的具体事实再次对应与调适。法律事实由此充满互动的张力,同时也使民法学有了多元的知识资源。但无论如何,法律事实并非具体事实。  相似文献   

16.
诉讼的关键在于证据本身及其规则。一般来说,解决医疗诉讼的方式是:通过对各种医疗诉讼证据的运用来认知医疗争议事实,从而认定争议事实的客观真相,以此分辨出这争议事实中的是与非,从而顺利解决该纠纷;当出现证据不足或者证据灭失而导致无法认识医疗争议的客观真相时,就只能依靠医疗诉讼中证明规则来解决纠纷。病历真实、客观的疑问以及鉴定结论对因果关系认定的困难,使案件事实真相的认定出现障碍。应该改革病历的制作与管理,实行专家证人制度。我国现行的医疗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使医疗诉讼迅速增加,致使医院因赔偿导致的费用支出也大幅上涨。从而导致医疗费用的上涨以及医方为了减少医疗诉讼而采取防御性医疗措施,进一步加深了医患双方之间的矛盾。应该对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有所限制。  相似文献   

17.
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法律判断根据的案件事实区别于客观事实和规范事实,案件事实是在客观事实基础上依据规范的事实要件构筑的。案件事实及其判断既为法律规范所规定,又为社会生活实际所制约,兼有主客观共居的属性。案件审理中的事实认定与法律判断,不是两个可以简单分开的阶段或过程。案件事实和可得适用的法律的发现及其判断,几乎是同步进行并相互制约的。  相似文献   

18.
章礼明  容鹢 《政法学刊》2009,26(6):57-62
诉讼证明是针对案件的“中心事实”,而大量的“背景事实”通常无需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这可以通过司法认知得以认定。比较美国和德国刑事诉讼的司法认知规则,两者基本相同,但也略有差异。从诉讼制度传统出发,我国应当借鉴德国的体例,将司法认知确定为两类事实,一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另一类是法官因职业关系已知的事实。  相似文献   

19.
公众意见在裁判结构中的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林林 《法学研究》2012,(1):96-107
从裁判依据的类型分析,公众意见只能作为一种事实依据,参与个案裁判。在常规案件中,公众意见作为一种准用的辅助性依据,可以通过弱的裁量成为合理化判决结论的说明性事实。在遇有法律漏洞的疑难案件中,与社会性主张相一致的公众意见,如果耦合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原则或基本权利规范,可以籍由强的裁量充当个案推理的运作性依据,成为非常情形中正当化个案规则创制的立法性事实。在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转型中国,法律系统必须在稳定性和灵活性、普遍正义和个案正义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判断公众意见的个案裁判地位,同样需在辅助性依据或运作性依据、说明性事实或立法性事实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相似文献   

20.
诉讼法学界关于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争论是针对法律事实的认定标准所产生的分歧,但是,争论并没有跳出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形式与实质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而要探究法律事实的形成,必须重新考察诉讼活动的性质,进而实现分析进路由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转换。法律事实建构论的提出就是这种分析进路转换之后的结果,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必须对法律事实建构论的限度保持必要的警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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