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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是我国现行公司法中确立的制度。现行立法中只规定了解散的一种事由,即公司僵局,缺乏对股东滥权的规定。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亟待从公司法司法解释入手予以完善。因此,需确立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原则,对公司司法解释诉讼中涉及的若干问题做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2.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是我国现行公司法中确立的制度。现行立法中只规定了解散的一种事由,即公司僵局,缺乏对股东滥权的规定。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亟待从公司法司法解释入手予以完善。因此,需确立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基本原则,对公司司法解释诉讼中涉及的若干问题做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3.
公司解散是公司运营过程中会经常出现的一种市场行为。我国新公司法在原旧公司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制解散的法定原因,使公司解散法律制度更加合理,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需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完善:建立公司设立登记和营业登记两种证明体系;在做出司法解散的同时,一并做出特别清算的裁决和安排;增加司法命令解散;进一步明确责令关闭和被撤销的法定情形。  相似文献   

4.
在司法解散案件中,公司是否会被法院判决解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现状标准在事实上已经取代了公司僵局标准。这一现象说明我国现有司法解散制度尚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应提高法官对商事案件的专业认识,加强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徐蓉 《理论月刊》2005,(10):115-117
从法律制度的设置上公司的存在可以具有永续性,但是当公司出现一些特定的情况,公司也可能会消灭,公司解散将会导致公司的消灭。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解散以及清算制度专门设章进行了规范,但是其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认为为了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建立完善的公司退市制度,非常有必要建立公司解散清算的登记备案制度。  相似文献   

6.
公司的解散、清算是法人制度中重要而复杂的法律问题。本文从清算中公司的主体地位入手,区分公司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时不同的法律地位,分析了司法实践中清算公司主体地位的操作方式,从而提出应当完善具体的清算法律制度。其中增设特别清算制度,可以完善清算责任机制,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肖文荣 《求索》2013,(1):180-182
休眠公司主要指停止经营活动、丧失营业资格而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处于一种特殊状态的公司。尽管休眠公司在存续期间没有任何重大交易,但是此类公司自公司成立之后到注销登记前都具有公司法人人格,因此域外法律都显示出对休眠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价值趋向。而我国现行立法缺乏对善意休眠公司的司法保护机制,公司解散清算制度也不利于债权人寻求司法救济渠道,另外,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无法遏制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趋向。这都导致休眠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基本上得不到保护。公司债权人作为公司重要利益相关者,公司对利益主体的保护首先应体现在对其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上,这样才能体现公司法律制度对公司参与人利益的均衡保护。  相似文献   

8.
张学博 《青年论坛》2013,(5):93-101
指导案例8号显示了最高法院对公司僵局的司法解散持有积极的态度,但这种司法介入需要明确的标准.公司法第183条对于公司僵局的司法解散规定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和“可能造成严重损失”缺乏清晰的操作标准.而2008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但僭越了立法权,也没有解决上述标准的问题.梳理从公司法到司法解释到指导案例8号的历程,对比纽约最高法院在公司僵局司法解散问题上的经验教训,提出公司法第183条有必要进行相关修改,并增加大股东或公司回购制度.  相似文献   

9.
缓刑制度中恢复性司法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进平  李建明 《求索》2010,(7):149-151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现行的缓刑制度无论是立法上还是司法运作过程中均存在诸多弊端,尤其是缓刑制度中恢复性司法机制的缺失严重地制约了缓刑制度的应有功能的发挥。鉴于缓刑制度与恢复性司法的价值取向具有趋同性,可以考虑在现行缓刑制度中引入恢复性司法机制,以期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10.
魏炜  李航 《前沿》2013,(14):75-76
鉴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损问题比较普遍,因此必须保障小股东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退出公司,撤回出资,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现行公司立法仅限于股东通过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请求或申请司法解散公司三种方式退出公司,且法定条件甚为严格,为此本文首先指出其缺陷和不足,进而提出修正现行制度的一些设想,以重构小股东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1.
要想真正使公司董事等高管积极实施"利他权",在我国不仅要树立和普及"公司利他权"之"价值理念";在《公司法》方面还应明确规定"公司利他权"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条款"、"抽象性目的条款"、"一般权利和具体权利",更应明确规定董事等公司高管之"商业判断规则";再者,还应不断完善相关"公司利他权"方面之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及行为,并辅之以其他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2.
公司诉讼制度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公司法各项目标的保障.为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解决各类公司纠纷,平衡公司法人、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应改革现行公司法的架构,建立一套既符合现代市场法治要求,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的公司诉讼制度,其中重点应解决好公司资本诉讼、公司僵局诉讼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弹性条款是与法官自由裁量权密切相关的,规定了框架性构成要件或者价值元素,需要进行价值填充,可以进行扩大或者限缩解释的法律规范。设置“弹性条款”,无疑可增加公司法弹性适用的空间。但对于新公司法中诸多弹性条款的规定,法官如何进行自由裁量,司法干预的程度和限度又将如何取舍,又是学界应当直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通常保险公司参与其中所需承担的责任有两种:一是基于交强险,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二是基于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而交强险的法定赔付义务与商业险的合同赔付义务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能否进行合并审理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此次最高法于2012年3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条从法律依据上解决了上述争议,让本来因为分属不同法律关系而分开审理的两个诉,合并为一个诉进行审理。文章试从实践出发,讨论该条司法解释对司法实践的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5.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在力量均衡的情况下博弈的产物,它通过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达到动态的平衡。在中国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下,结合《公司法》实施的境况,从三维视角重新审视公司章程有助于发现许多潜在的矛盾与问题。我们应协调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在全社会树立章程意识,并致力于司法介入机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隐名股东问题是自公司制度在我国诞生以来一直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当前,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纠纷逐渐增多,但是在我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对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及权益保护等方面依然存在缺陷。弥补立法空缺,提高法律位阶,与间接代理制度相配套,对于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将会起到更加有力的保护作用。  相似文献   

17.
何悦  李颖 《中国发展》2010,10(2):56-58
学术界和司法机关对中国《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都存在着不同的理解。鉴于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关乎公司的经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正确理解《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出资比例”十分必要。该文归纳了理论界对“出资比例”的不同观点,从相关法理的角度对《公司法》第43条的“出资比例”进行了学理解释,并指出,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应将“出资比例”理解为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  相似文献   

18.
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制约公司管理层滥用其管理权,平衡股东与董事之间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一直未明确确立这一制度,只是在司法实践中依公平原则受理和判处了几例派生诉讼案件.本文论述了派生诉讼的概念、性质和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提出了一些在我国建立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意见.  相似文献   

19.
侵权责任法出台前,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司法审判面临两难:判决由建筑物使用人分担责任,或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部分责任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而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又将使法院面临巨大社会压力。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侵权责任法,明确此类案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分担责任。这一规定,作者认为虽对司法审判实践有所裨益,但在理论上值得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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