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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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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利质押为质押的一种形式 ,是以无形的财产权为标的 ,权利质押中国家干预的色彩较为浓厚。在未来的民法典中 ,权利质押纳入民法典是必然的。我国关于权利质押的法律框架应该是 :1.权利质押的标的 ;2 .权利质押的设定方式 ;3.债权质押先于担保债权清偿之后果 ;4 .第三债务人之清偿 ;5 .各种权利质押之质押之实行。  相似文献   

2.
因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权利质押中并未将一般债权质押列举在内,导致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看法不一。本文通过分析一般债权质押存在的现实性、应具备的条件、设定、效力及实践中若干疑难问题等内容,剖析问题,提出笔者的建议,以期达到权利质押制度完善之目的。  相似文献   

3.
应收账款质押是债权,它是一种权利质押。文章对应收账款的特征、效力、风险以及银行在设定应收账款质押中的风险防范作了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4.
一般债权作为质押标的有其存在合理性和合法性,且允许转让.其条件是设定质押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必须通知原债务人.为主债权清偿期已到,入质债权清偿期未至时,质权人只能首先向其债务人要求清偿.质权的行使仍需等到作为质押标的的一般债权届满方可.第三债权人可直接向第三债务人要求偿债,按物权优于债权原则,质权应首先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5.
票据质押作为信用担保方式受担保法和票据法双重规范,担保法规范标据质押的原因关系,即质押合同,而我国票据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则票标据质押作为票据行为加以规范.但标据质押行为与一般票据行为有重大区别,其性质上应属于民耨事法律行为中的债权质押行为.因此对于票据质押行为不宜适用有关票据行为的规范.以记载"禁止背书"字样的票据进行质押时,质权人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但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对我国有关票据质押方面的规范应结合上述原理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质押是著作权利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其实体内容规定不多。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著作权质押将会更多的用于实践中。著作权质押的权利性质为著作财产权。著作权质押具有与其他权利质押不同的特点。著作权质押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而设立。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订立著作权质押合同时必须明确著作财产权出质前的权利状况.出质期间的使用问题及质押期间申请对其进行评估和质权保全问题。  相似文献   

7.
权利质押的效力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同标的的权利质押,其效力亦有所区别。本文立足于比较法与法解释学的研究方法(主要考察大陆法),分债权质押、证券权利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三部分,就权利质押的效力进行探讨。一、债权质押的效力1、债权质押的被担保债权之范围...  相似文献   

8.
论权利质押的成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参考大陆法 ,就权利质押制度构造中的权利质押成立的几个特殊问题 ,即权利质押标的的构成要件、权利质押标的种类、权利质押的设定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讨 ,完善了我国权利质押理论 ,并为未来的《民法典》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准备。  相似文献   

9.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利质押,能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及财产价值,扩大现代经济社会的担保融资途径,有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最大化利用。由于理论研究及立法技术等原因,我国法律对于知识产权质押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且不完善,导致这种新的担保融资方式在我国远没得到充分利用。文章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质押现状,探讨了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的范围、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知识产权质押的实现、转质以及质押的知识产权被侵权等问题,并对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0.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列举了可质押的各项权利,但其第(4)项规定的"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在实践中容易引起争议,因此,应明确可质押的权利范围.一般债权也是权利,亦得成为权利质权之标的.一般债权和其他权利在表现形式和行使方法上有明显区别,作为权利质权之标的应有自己的成立及构成要件,担保法未作规定属立法缺陷,应予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保单质押贷款在金融实务中普遍使用,但是由于实体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作为一种权利质押形式,保单质押游离于法律体系之外。保单质押的标的是保单现金价值请求权和投资保障性财产保单之给付金受领权,该两项权利具有可质性。具有现金价值是人寿保单质押设立的前提,只有投保人具有以保单出质的权利,交付、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同意是保单质押公示的方式。与其他权利质相比,保单质押具有一些特殊的效力。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质押有关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质押是以可转让的知识产权为标的而设定质权对债权予以担保的法律制度。作为将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重要模式之一,知识产权质押对促进资本流通、保障交易安全、激励自主创新具有重要意文。但是,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制度尚不健全,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市场主体及金融机构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知识产权的担保融资功能还未能充分发挥。鉴于此,需要对知识产权质押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研究我国知识产权质押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途径,以探索一条补充和完善我国质押担保法律制度和实践规则的道路。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应收账款并不等同于债权,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范围.中国人民银行的登记办法进而确定,应收账款可以是现在的,也可以是未来的.未来的应收账款并非一概能够质押,至少需要一定的事实基础才能够在现行框架下进行出质.可以对应收账款进行打包出质,没有明确规定对第三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一个明显的法律漏洞,暂可参照债权让与的相关规定处理.禁止流质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应收账款质押.  相似文献   

14.
朱传峰 《工会论坛》2010,16(4):157-158
权利让与担保和权利质押在标的适用范围、公示方法及其效力和实现方式等方面基本相同,其功能可由权利质押来承担。因此,从权利担保化的角度看,我国已经确立了权利质权制度,并承认了权利抵押制度,已无必要再移植权利让与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15.
当今社会,由于经济和法律的发展,出现了“权利爆炸”风潮,促使担保物权领域内,权利质押标的日益呈现出扩张趋势,在实践中得以广泛运用的不仅仅是《担保法》第75条所列举的权利能够质押,大量的未列举的权利质押类型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也应运而生,如基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收费权质押等等。这些新型的质押类型已经成为现实生活中方便、快捷、有效的担保方式,其发展前景和应用领域也将逐步凸现。  相似文献   

16.
安全是股权质押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股权质押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为了规制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现行法构建了基本的风险防范机制,但还不完善,仍存在风险分配不合理、风险防范机制缺乏周延性等弊端,亟待改进。建议按照安全优先,兼顾效率和公平的要求,完善我国股权质押的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17.
安全是股权质押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股权质押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为了规制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现行法构建了基本的风险防范机制,但还不完善,仍存在风险分配不合理、风险防范机制缺乏周延性等弊端,亟待改进。建议按照安全优先,兼顾效率和公平的要求,完善我国股权质押的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18.
票据质押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被我国《票据法》和《物权法》所承认。由于票据权利不同于其他的权利财产,两个法律文件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在质押权的成立、质押权的效力及质押权的实现等方面产生了如何适用的问题。基于两法的立法目的不同,依据两法所成立的票据质押并不冲突,属于不同的法律制度范畴,在法律适用上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9.
专利质押过程中涉及的权利冲突主要包括:在不同机关登记的专利质权的冲突;在同一机关登记的专利质权的冲突;未登记的专利质权的冲突;专利质权与受让人权利的冲突;等等。我国立法缺乏对上述权利冲突的解决规范,在面对上述权利冲突时往往无所适从。有鉴于此,应参考国外立法经验并借鉴抵押权的相关规则,建立完善的权利冲突规范,促进专利质押融资的开展。  相似文献   

20.
为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便利,需明确应收账款上竞存担保权利的顺位。应收账款质押与应收账款转让、抵押权(固定抵押与浮动抵押)及其他权利都存在竞存可能性。在统一动产融资登记公示下,应对应收账款担保权利建立统一的登记公示方法。基于此,应收账款质权与其他担保权利的顺位关系原则上依登记先后确定。登记生效主义下,未登记的应收账款质权为一般债权,仅在作为胜诉债权时,可对抗采登记对抗主义的担保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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