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与罗马规约的生效,国际社会对其反响强烈.在对规约赞誉的同时,也不免因为其规定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有所冲突而受到一定程度的评判.在当前以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家主权仍然是一个独立自主国家安身立命、稳步发展的保障.因此,面对国际社会的现实,需以批判的眼光认真审视《罗马规约》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依据《罗马公约》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是当代国际法制从威斯特伐利亚法治模式向自由法治模式转变的重要标志,转变的同时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规则对传统国家主权理论提出了挑战,引起国际社会对国家主权问题的审视。国际刑事法院设立以来,对非缔约国主权的影响问题、与国内普遍管辖权的协调问题、对刑事豁免权的态度问题凸显,这也是中美等大国拒绝加入《罗马公约》的关键所在。本文立足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主权冲突,以具体的案例为证,揭开问题的实质。  相似文献   

3.
目前,中国还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采取这一立场的主要原因在于《规约》中的不少规定都会对第三国产生影响,涉及非缔约国的主权。中国应从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框架下寻求中国问题的合法性,完善国内立法,同时利用《规约》的有关规定维护我国利益,寻求既符合我国国情,又同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观念接轨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4.
国际刑事法院对我国的法律影响以及我国的应有立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与推动下,追究犯有严重国际罪行的个人刑事责任的第一个常设国际机构———国际刑事法院于2002年7月1日诞生。由于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存在分歧,中国未加入该规约,因而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但由于国际刑事法院自身的特殊性及国际关系的特点,国际刑事法院在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对中国产生相当大的法律影响,本文主要论述国际刑事法院对中国产生的这种法律影响,并分析中国对国际刑事法院应采取的立场。  相似文献   

5.
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政策转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政策经历了从积极支持到极力反对的大转变。克林顿政府虽然积极参加法院规约的制订,但最终因为在管辖权、检察官独立启动调查起诉程序和侵略罪等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而投了反对票。布什政府则根据《美国军人保护法》采取了一系列极端敌视国际刑事法院的措施,其中尤以所谓的"第98条协定"为甚。但是,缔约国与美国签订的这种豁免协定实际上违背了规约的宗旨,与罗马规约第98条第2款不相符合,是非法的。  相似文献   

6.
虽然国际刑事法院由于联合国将苏丹情势提交给检察官而取得了对苏丹总统巴希尔案的管辖权,并在《罗马规约》的框架内有权发布逮捕令来行使其管辖权,但根据该规约的规定,法院不得向缔约国发布将使其违反国际义务的请求书。国际刑事法院目前已经向各国发布了逮捕和移送巴希尔的请求书,但除了苏丹在安理会决议下负有与法院合作的义务、且苏丹对巴希尔的逮捕和移交不会涉及到对其国际义务的违反之外,其他国家并不能因为该请求书或安理会的决议而解除其对苏丹所负的尊重巴希尔作为国家元首之豁免权的义务。倘若其他国家执行国际刑事法院的请求书而逮捕了巴希尔,将构成对习惯法下的豁免原则的违反。  相似文献   

7.
2002年,国内外战争法领域发生诸多大事,战争法的制定和实施取得显著进展。就国际而言,主要有:塞拉利昂特别法院规约获得通过;安理会修正卢旺达国际法庭规约;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生效并举行第一次缔约国大会;美国寻求国际刑事法院豁免权;生物武器公约第五次审议大会取得成果;ICRC发起关于生物武器的呼吁;化学武器公约举行第七次缔约国大会,禁化武组织更换总干事;国际社会决定明年起草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中亚无核区条约起草完成。就国内而言,主要有:中国形成完备的防扩散法律体系;中国批准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附加议定书;中国签署枪支议定书;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履行地雷议定书取得新进展;关于销毁日本在华遗留化武问题;中国举办首届军队律师战争法培训班;ICRC主席访华。  相似文献   

8.
普遍管辖原则产生于世界各国对海盗行为的惩治,随后体现在国际社会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的国际公约或条约当中。普遍管辖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家主权,但与国家主权之间存在冲突。普遍管辖原则的实施需要主权的配合。建立有限普遍性管辖,发挥国际刑事法院的补充管辖作用,可使普遍管辖原则与国家主权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9.
2009年3月4日和2010年7月12日国际刑事法院两次对苏丹总统巴希尔发布逮捕令。虽然苏丹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但是安理会第1593号决议,使得国际刑事法院有权对发生在达尔富尔地区的国际罪行行使管辖权。巴希尔总统虽然根据国际法享有豁免权,但这种豁免不能妨碍国际刑事法院对他发布逮捕令。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是否有利于恢复苏丹的和平与稳定,还有待检验。  相似文献   

10.
国际刑事法院对于中国主权构成潜在威胁,其根源在于:普遍管辖权的蚕食因素、启动机制的强制因素、战争罪的衍生因素以及程序性审查权的优势因素。中国政府应当顺应国际刑事司法发展趋势,反思和修正绝对主权现,并加快国际犯罪国内立法进程,健全国际犯罪追诉机制,以有效屏蔽国际刑事法院的威慑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主权。  相似文献   

11.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权力问题,从《罗马规约》起草到现在一直是国际社会和学术界争议的焦点,通过对《罗马规约》和国际社会政治因素影响的研究,分析缔约国、预审分庭、安理会和其他因素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以求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权力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2.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是国际刑事立法史上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国际法上的一个重要体现,对于国际刑法的法典化具有重大的推动意义.规约自通过以来获得了较为广泛的批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国际刑事法治的积极追求.同时,中、美、俄等大国的缺席影响了规约的实际效力,这些国家能否加入规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际刑事法院的未来,也决定了国际刑事审判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3.
国际刑事法院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国际犯罪的管辖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方式,即通过国际刑事法院来管辖;二是间接方式,即通过国际条约由各缔约国国内法院来管辖。由于至今还未建立一个国际刑事法院(常设性),在多年的国际实践中,采用间接手段管辖国际犯罪的较多,只在某几个特殊时期曾设立过国际临...  相似文献   

14.
依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以下简称《规约》),对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内的犯罪,国际刑事法院对一国国内刑事管辖权起补充作用,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补充性主要体现为国家刑事管辖权"不愿意"或"不能够"行使两种情形。国家不愿意或不能够切实进行调查或起诉犯罪的情况在国际上并不少见,解释和探讨"不愿意"进行管辖对于准确理解和运用《规约》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以一个学理问题为例,解释和探讨如何判断一国是否"不愿意"进行管辖。  相似文献   

15.
面对日益严重的国际犯罪,国际社会建立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院以国家合作的方式来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设想由来已久,然而在主权国家林立的国际社会,国际刑事法院对国际罪行的管辖权或多或少会对国家主权产生影响,因此国际刑事法院通过补充性管辖原则来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现结合《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条文进行分析,以对补充性管辖原则之适用进行初步探究.  相似文献   

16.
执行上级命令不免责原则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上表现出不同的规范进路,即条件责任原则和绝对责任原则,这两项原则历史演变过程不同,理论基础迥异,因而其基本涵义和适用范围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但在涉及战争犯罪的问题上,二者基本上都认为执行上级命令不构成免除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33条将这两项原则加以融合,但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习惯国际法,并造成规约内部的矛盾。这一问题有待国际刑事法院通过个案解释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7.
四个《日内瓦公约》及其两个附加议定书,为惩治战争犯罪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前南法庭规约对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的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但该规约规定国际法庭应优于各国国内法院,超出了国际社会的现实可能性,削弱了法庭的意义。《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是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的最新发展,在吸收刑法原则、改进管辖权及触发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仍含有理想主义成分,在处理与联合国安理会的关系上也尚待改进。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的发展史反映出规范审判组织、增强强制性和优先发展个人犯罪惩治的趋势  相似文献   

18.
缔约国报告制度是联合国人权公约监督实施的主要手段,旨在通过寻求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平衡,从而促使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真正实现公约规定的人权。缔约国报告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独立专家机构通过接受、审查缔约国提交的报告,与缔约国建立建设性对话关系,从而促使缔约国履行人权公约规定的义务。缔约国报告制度发展至今,其运行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了缔约国报告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正确评析缔约国报告制度面临的问题,寻找对其进行改革的真正动因,既要从技术层面入手,更要从制度层面认识制约报告制度的因素,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在人类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它的成立意味着对危害人类利益的严重国际犯罪进行管辖具有了更为常规化的形态。而国际刑事法院要真正发挥作用,其管辖权无疑是一个核心要素。因此,研究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探讨了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对我国所可能产生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国际刑事法院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所规定的最严重国际犯罪行为都有管辖权的常设司法机构。它与主权国家的合作问题直接影响到其管辖权的实现和审判的正常进行,甚至对整个国际法和国际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这里提及的合作问题是任何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必须直面和解决的。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常设性、普遍性、强制性的司法机构与主权国家的合作问题尤其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也面临着一些国家不合作的问题,缔约国和非缔约国的处境需要分别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