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谈行政诉讼中变更判决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谈行政诉讼中变更判决的适用庄加祥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在行政诉讼法草案说明中指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至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轻一些或者重一些的...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中司法变更权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一规定在法学理论上称之为有限司法变更权,即只有对“行政处罚”并且是“显失公正”才可以判决变更,对“行政处理”显失公正的则不能判决变更。本文就司法变更适用范围问题,谈一谈浅见。 一、有限变更权的缺陷及其弊端 (一)有限变更权是司法监督不完善的体现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有限司法变更权。正确运用有限司法变更权,对充分体现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贯彻立法宗旨,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可以变更判决,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后,规定的四种判决方式中最难认定、最难把握的一种判决。这个问题在理论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虽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但由于显失公正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合法但存在不合理因素的问题,而不合理因素达到何种程度才算显失公正,无论是行政诉讼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没有给出任何指导性意见,致使司法实践中一方面行政审判法官因唯恐司法权僭越行政权而极少运用司法变更权,另一方面由于不同法官对显失公正的涵义理解不一致,致使相同的不合理情形是否需要司法变更以及判决变更的幅度也不一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此项规定由三个构成要件组成:一是适用对象必须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二是行政处罚必须显失公正;三是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有有限的行政审判变更权.通过分析不难发现,三个构成要件核心是认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正确认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是人民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有限变更权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正确认定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才能正确行使判决变更这一司法监督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款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在行政诉讼法草案说明中指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至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轻~些或者重一些的问题,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改变。法律和立法解释虽然对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判决变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适用标准和规则,导致在审判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栽量尺度。仅凭审判人员的经验来理解和把握,判决变更时往往容易出现任意扩大变更范围的不当变更和对公正标准和幅度衡量失准的变更不当两种…  相似文献   

7.
如何界定“显失公正”?编辑同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请问,在审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如何界定“显失公正”呢?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杨雪杨雪同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中的“显失公正”,是指行政主体对...  相似文献   

8.
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行政处罚的变更权●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戴勇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行政判决形式基本上有四种:一是维持;二是撤销;三是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四是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变更,这种特殊情况就是“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9.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后,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从狭义上理解,这种变更判决是指改变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从广义上理解,变更判决除了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判决以及再审法院改变原审法院判决的内容在内,本文所要研讨的是广义上的变更判决。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判决的形式分为四种,即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维持判决、违法的行政作为行为适用撤销判决、违法的行政不作为行为适用履行判决、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适用变更判决。这四种判决形式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所包含的内容亦十分丰富。...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从而赋予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以有限的行政审判变更权,充分体现了对行政管理实行司法监督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表明我国行政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民主化。 行政审判变更权的性质及特点 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变更权,包含了确认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司以判决变更”。此规定赋予人民法院对于特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处罚拥有判决变更权,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不但要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要审查其是否显失公正。由此而提出了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问题,诸如何谓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如何判别和认定,以及有无衡量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标准等等。何谓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目前尚无统一的认识,亦无明确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我们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不是指行政处罚一般的偏轻偏重,而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特定相对人,给予的制裁存在明显的不适当性。其特征是: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八年。八年来的实践证明,行政诉讼法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亟需进一步完善。一、行政诉讼法存在的缺陷(-)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变更权过于狭八。变更,这里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全部或部分改变行政机关原来的行政处理决定,亦可用人民法院的判决来代替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但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54条第1款第吐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据以上规定,…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8项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这是人民法院审查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但是,对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研究,至今尚未引起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不解决这一理论问题,将有碍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制的完善和行政诉讼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项法律规定,赋予了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变更权。但究竟什么样的行政处罚才算是显失公正,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均未有解释,法学理论界也未有权威论著面世,这就给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在显失公正这一问题的掌握上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举案为例,张某系个体鱼贩。2003年10月5日其在某农贸市场销售水产品  相似文献   

16.
余凌云 《法商研究》2005,22(5):44-52
显失公正的内涵应当与比例原则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可以吸收比例原则的某些要素;显失公正没有必要向程序不公正拓展;显失公正的标准包括违反了实质意义上的公正、违反了形式公正以及不符合比例的要求。显失公正的适用范围应当进一步扩大到所有的行政行为而不是仅限于行政处罚行为。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的司法判决应当适用撤销判决而不是变更判决。  相似文献   

17.
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称行诉法)第54条第4款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就从立法上确立了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问题,从而使近几年来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得到了法律上的解决。正确理解司法变更权的内涵,对于审判实践至关重要。笔者认为,以下几个问题颇有探究价值: 一、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变更问题。司法变更权就其本意来说是改变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决定的仪力,其目的在于矫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8.
行政变更判决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司法变更权本质上就是一种司法权。美国、英国、德国、台湾地区、法国和荷兰的立法与实践为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提供了经验。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变更判决具有适用范围特殊性、适用条件单一性、适用方式选择性的特点。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不应判决变更,而应撤销或确认违法。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应重新界定其适用范围,并充分发挥撤销重作判决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全国人大常委提交全国讨论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该草案的说明指出:“对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轻重问题,人民法院不能判决变更。”  相似文献   

20.
法院对行政裁决享有有限司法变更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裁决是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①,它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管理相对人一旦认为行政裁决对自己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产生影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审理后,除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外,只能就被诉的行政裁决作出或维持原判,或驳回诉讼请求,确认、撤销、强制履行的判决,但不能作出变更判决。②那么,这是否符合行政裁决案件独有的特点呢?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对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