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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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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鲁政字[2014]18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省政府决定,2014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63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34项,建议取消1项、下放2项;整合优化减少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7项。建议取消和下放的项目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将依照  相似文献   

2.
<正>鲁政字[2013]24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  相似文献   

3.
<正>鲁政字[2014]10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2014年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32项,其  相似文献   

4.
《江西政报》2013,(14):4-9
赣府发[2013]21号2013年8月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共计43项。其中,取消7项、下放34项;有2项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设立的,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后再予公布。  相似文献   

5.
《山西政报》2015,(7):3-9
晋政发[2015]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5项。其中,取消和下放32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部分取消1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11项);取消3项年审年检事项。《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4]33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地方性法规的1项行政审批事项,  相似文献   

6.
《山西政报》2013,(Z2):19-22
晋政发[2013]3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下放了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其中,取消和下放29项、部分取消和下放13  相似文献   

7.
<正>晋政发[2014]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13年11月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公布取消和下放82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53项,下放管理层级29项。对接上述项目,我省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0项(见附件1),承接行政审批项目25项(见附件2)。  相似文献   

8.
《吉林政报》2013,(14):11-19
吉政发[2013]1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的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经认真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一次取消和暂停行政审批项目23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6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8项。  相似文献   

9.
《江西政报》2013,(12):4-9
赣府发[2013]17号2013年6月2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的68项,由省级地方海事机构、税务机关和出入境  相似文献   

10.
《山西政报》2013,(15):3-4
晋政发[2013]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其中的7项我省目前有相应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其中有1项我省已下放,有19  相似文献   

11.
<正>京政发[201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9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  相似文献   

12.
<正>吉政发[2014]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部署,省政府对各部门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暂停)省级行政审批项目59项,下放(委托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5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子项20项,对9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相似文献   

13.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4]3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25项。其中:取消171项,下放115项,前置改后置等改变管理方式39项。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意见》(辽政发[2014]24号)各项要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  相似文献   

14.
《山西政报》2013,(Z2):16-19
晋政发[2013]3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7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部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项(子项目),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2项,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26项。现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  相似文献   

15.
<正>陕政发[2015]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9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59项,下放管理层级24项,调整管理方式7项;另拟取消和下放4项依据我省地方性法规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监管真空。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好衔接承接工作,承接机关要优化办理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调整管理方  相似文献   

16.
<正>苏府[2015]14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50项,其中2项拟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依照法定程序在修改相关法规条款后执行。各地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不得变相审批。同时,  相似文献   

17.
《吉林政报》2013,(11):3-23
吉政发[201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各单位: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省政府对省直各部门及驻吉中直机构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和暂停行政审批项目26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3项,继续执行行政审批项目592项。  相似文献   

18.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4]1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58项行政职权项目。其中,取消113项,下放310项,转移、合并及降低收费标准35项。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发[2013]15号)各项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项  相似文献   

19.
<正>鲁政字[2015]15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相似文献   

20.
晋政发[2011]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0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2项(下放行政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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