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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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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一、新国家的产生联合国组织于一九四六年举行第一届大会时,只有五十一个会员国,现在约有一百三十个会员国,这意味着增加了约八十个会员国。这些新增加的会员国多数来自非洲和亚洲。联合国组织按照共宪章在促进这些新独立国家的产生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一章,负有管理非自治领土责任的所有会员国接受这样的基本原则,即:这些领土上居民的利益是至上的,并认为增进领土居民福利的义务是神圣的信  相似文献   

2.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国际法学者必须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从涉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的关系的一系列国际文件、《联合国宪章》中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直接联系的规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家实践中明晰出的基本含义等方面来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联合国宪章》高度一致,是《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的集中体现;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强调国际关系的相互性,适合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需要等整体特征和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的内涵来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联合国宪章》的原则有所补充和发展;从当代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情况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都是当代国际法的组成部分,可以并行适用,适用效果是相得益彰的。  相似文献   

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国际社会广泛认为是“海洋宪章”,构成规制所有海洋活动的法律框架。在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中,通过演化解释等方式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款适用于该条约缔约时未出现的新问题,甚至将条约条款进行明显不同于文义的新解释,已经成为近年来国际裁判实践的一种趋势。一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海洋宪章”地位具有其必然性,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另一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能解决所有海洋问题,该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因此,如何确定该公约解释和适用的“界限”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4.
美国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对伊拉克的单边主义战争,可以说开了一个可怕的先例,也可以说它严重破坏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一、单边主义战争对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破坏 所谓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内管理国家事务、对外进行国际交往的最高权力。《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1款明确规定:“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联合国宪章》把主权平等原则放在首位,足见其重要性。按照1970年10月联大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的解释,国家主权平等原  相似文献   

5.
联合国系统内的财政困难问题可以说是联合国的一个痼疾。但这一问题近年来显得特别突出,引起了世界上的普遍关注。这不仅是个财政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言,这里面既有某些会员国基于对《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的不同理解而拒付某些摊款的原因,也有一些会员国无视宪章和有关决定的规定拖欠甚至扣缴会费的原因。而且,联合国预算编制本身也并非没有问题。本文将在评介其预算编制程序的基础上,探讨联合国财政危机的若干法律问题以及联合国财政制度的改革与前景。  相似文献   

6.
黄瑶 《法学研究》2003,(2):135-146
联合国宪章中没有任何关于宪章解释的主体及效力的条款 ,这为宪章的解释权留下了不确定因素。基于国际法关于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多年来联合国各机构及会员国对宪章的解释实践 ,现实中已经形成这样一种状况即 :会员国对宪章规定的解释若能达成一致意见 ,这种意见就构成权威解释 ;联合国各机构对宪章的解释只有获得普遍接受 ,方可成为对宪章有关条款的有拘束力的解释。此外 ,国际法院在宪章解释中的地位正在呈上升趋势 ,其解释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  相似文献   

7.
从联合国会员国资格论台湾不能“重返联合国”杨成铭一联合国是接受1945年在美国旧金山会议上签订的《联合国宪章》所载之义务的国家所组成的。它是一个在集体安全原则的基础上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能非常广泛的国际政治组织,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最有影响和最...  相似文献   

8.
传统国际法中国际条约对第三国(即非缔约国)的效力一直受古老的罗马法"约定对第三者既无损,也无益"(the principle pacta tertiis nec nocent nec prosunt)的原则的限制,并逐步形成了"条约不约束第三国"的习惯法则.但是,在现代国际条约实践中却有不少条约为第三国规定义务的现象,许多国际法学家在论述"条约不约束第三国"原则时,曾频繁地举证《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六款给非会员国规定义务是该原则的重要例外.  相似文献   

9.
饶戈平 :按联合国创立者们的设想 ,联合国的首要宗旨就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防止新的战争爆发。为此 ,《联合国宪章》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 ,其中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不使用威胁或武力、不干涉内政等原则 ,以及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在这一体制下 ,国际社会的绝大多数国家 ,经由联合国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普遍性政治组织 ,共同承担起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责任。而主要的执行机构则是联合国安理会 ,安理会特别是其中的五大国被授权承担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职责。《联合国宪章》规定 ,安理会不但担负着主持和…  相似文献   

10.
四十年来,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可曾发挥其应有作用?这要看它是否成多于败,功大于过。权衡这一问题的标准,则依联合国的宗旨是否已经实现或能否实现而定。首先,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一)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之一便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在《宪章》的序言中,开宗明义就宣称,会员国应“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宪章》第六章进一步规定,当事国应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司法解决等方法,求得争端的解决。但实际上,这些和平解决争端的程序往往被置之不顾。联合国秘书长用调停及和解方法解决争端的努力,“只取得有限的成功”。1975年,在秘书长瓦尔德海姆的主持下,塞浦路斯的希土两族代表曾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接触并进行谈判,1982年,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在马尔维纳斯群岛的  相似文献   

11.
张华 《法学评论》2007,25(2):65-71
尊重人权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序言及相关条款中虽有多处提及,但并未列入《宪章》七项原则的范畴。而由于国际社会对人权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一直存有争论,加之冷战时期人权问题的高度政治化和意识形态的对立,尊重人权一直未被认可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原则。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法的结构性变迁以及人权保护事业的不断演进,尤其是国际人权法的迅速发展,尊重人权正在逐步上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本文首先援用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四项标准衡量尊重人权原则的法律地位,进而论述该原则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重点剖析了尊重人权原则与中国和平发展,乃至构建和谐世界的交互影响。  相似文献   

12.
李鸣 《中外法学》1993,(6):50-55
<正> 《联合国宪章》以下称"宪章")的人权条款从字面上看似乎并不复杂,但围绕着这些条款的解释,国际上存在着严重分歧。主要的一个分歧就是:宪章的人权条款是否为联合国会员国创设了一种法律义务。本文将从理论上对这个问题作一探讨。一、两种对立的观点关于这个问题,国际法学界有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否定宪章的人权条款为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问题探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联合国宪章》禁止威胁或使用武力,同时规定了安理会执行行动和会员国自卫权两项例外。1990-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安理会678号决议又提出了“授权”使用武力的问题。这是在联合国框架下以武力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种新的可能性或范式。本文通过对宪章有关条款及实践的分析认为:授权使用武力是安理会为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而建议采取的行动,联合国会员国根据安理会的这种建议自愿决定是否动用武力,会员国在安理会授权下动用武力一般属于单独或集体自卫性质;但这种使用武力不仅要受一般国际法有关条件的限制,还要受授权的军事目的的限制,安理会不仅可以授权使用武力,也可以通过决议要求停止一切武力行动包括自卫;安理会在控制一切武力方面享有最终决定权。本文还对“9.11”事件后美国对阿富汗动用武力的问题做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4.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首要宗旨,①为实现这一宗旨,《联合国宪章》规定了比较完整的“解决争端”体制,宪章的许多重要条款,均与此有关,内容极为广泛。特别是宪章第六、七两章对此作了专门具体规定。而联合国的“预防行动”则是人们对联合国预防和消除国际争端程序的简称,其具体内容体现在1988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未经表决而核可的《关于预防和消除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以及关于联合国在该领域的作用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中。②  相似文献   

15.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将这一原则作为联合国组织的首要宗旨,并规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各种方法,其中包括极其重要的司法解决方法.联合国国际法院是现今国际上适用司法方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机构。国际法院四十多年来,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确认与发展国际法等方面作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  相似文献   

16.
“9·1 1”事件后 ,安理会随即通过三个反恐决议。这些决议主要涉及《联合国宪章》第2 7条 (大国协商一致原则 )、第 3 9条 (安理会管辖权确立 )、第 41条 (安理会的非武力措施 )、第 42条 (安理会的武力行动 )和第 5 1条 (会员国单独或集体自卫权 )。这些决议证明了联合国解决危机的作用 ,也暴露了联合国在控制武力使用方面的局限 ,还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7.
<正> 国际法学普遍认为,在国际法各个领域内要求"善意"是一项业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甚至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二款(它得到联合国大会关于指导国家间友好关系及合作原则第2625(XXV)号决议的支持)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善意的规定,都可据以说明在国际实践中达一原则业已得到承认。按照达些条款(顺便指出,其中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组织的总章程。它于1945年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签署,同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联合国应为实现以上共同目标,作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相似文献   

19.
1984年5月,联合国在我国首都北京召开了“青少年犯罪与司法”专家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在北京规则的诸多原则规定中,相称原则被视为总则中“少年司法目的”的重要原则之一,其内容涵盖了“少年司法目的”、“审理和处理’的全过程。 联合国要求各会员国政府“在必要时将北京规则  相似文献   

20.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被害人补偿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联合国1985年通过的《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第12条规定:“当无法从罪犯或者其他来源得到充分的补偿时,会员国应设法向下列人等提供金钱上的补偿:①遭到严重罪行造成的重大身体伤害或身心健康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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