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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廖新儒,李达去年5月16日,潘某从李某手中购买了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100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次日,在公司进行了股票集中托管,领取了股票托管确认书。6月13日,潘某在乐山自发股市上被人骗走全部股票(包括股票托管确认书、股东代码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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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董事与公司的关系为基础,英美法系国家的法人拟制说及修正的公司人格独立理论以及大陆法系国家以法人实在说和法人代表机关说分别推演而来的董事责任体系,在董事会中心地位确立后均体现出其缺陷性董事意志的突显导致的董事滥用权力而对债权人的损害。各国纷纷以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予以修正。而我国在最近一次的公司法全面修改的契机下却并未触及此问题。本文从债权人与公司之契约关系出发对董事滥用公司人格进行实证和理论分析确定其制度价值进而确定为一种法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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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公司法修订仍未解决公司资本流出制度中债权人救济规范供给不足的问题,董事对债权人的个人赔偿责任规范需进一步明确适用情景与规范边界。基于组织法的董事信义义务与传统契约义务在规范假设和功能界定上具有异质性,公司偿付能力会对董事信义义务产生结构性影响。在公司丧失应对到期债务的经济能力时,股东的传统权力会转移至债权人,董事应对债权人利益负责。在董事对债权人担责的规范建构中,应当将商业判断规则作为董事行为的司法审查标准,以公司丧失清偿能力为债权人对董事的诉权产生时点。在责任形式上,在公司与董事承担连带责任的同时,依据过错程度对董事施加比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比例化一次性地解决了董事之间的责任划分,以终局性的裁决方式节约了司法资源,消除了董事面临的不确定风险,矫正了因被迫和解而扭曲的损失分配,为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发展背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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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人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主体,涉及法人的各类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也逐渐增多,但现行法律并未对法人侵权与自然人侵权加以区分,对于公司侵权更未涉及。实践中公司侵权行为类型众多且十分复杂,对于公司侵权行为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以怎样的方式、承担什么性质的责任等争议较大,有必要对公司侵权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和整合,并进一步明确相应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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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的法律理念——董事不对债权人负责在传统公司法中,董事对公司负有受托义务。受托义务的基本含义是:一个负有受托人义务的人,不能利用本身的权力厚此薄彼、失其公正立场、谋一己私利而害及公司、股东利益。受托义务包括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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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不论转让股权是否早于公司债权,公司债权人均可向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请求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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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公司法中规定债权人的保护制度一直是各国公司法十分关注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仅关系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问题,而且涉及到整个社会市场交易秩序和巾场信用的问题。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应当始于公司设立之际,贯穿于公司营运之中,终于公司清算结束之时。只有设计出一套对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行之有效的制度,才能使我国的公司法制臻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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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董事的权利也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但频频出现的董事利用职权谋私的新闻,却使得市场经济的秩序受到威胁.因此,探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对债权人连带责任,对于我国现行公司的董事.制度的完善,对于维持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现行法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解释,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和境外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现状,归纳上市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而提出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董事责任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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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中有关董事对公司的责任的条款少 ,规定得过于原则 ,不利于操作。应当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加强与完善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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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侵权包括产品质量侵权、服务质量侵权、建筑质量侵权三种情态,在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中,责任的承担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在建筑质量侵权责任中,责任的承担主体则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在服务质量侵权责任中,责任的承担主体则是服务经营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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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公司资本的充实,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对于抽逃出资的行为,法律规定了严格的责任机制: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抽逃的出资部分承担填补的责任;造成公司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如果董事存在协助抽逃出资的行为,该董事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应否对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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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具有独立法律主体地位的法人,应当以自身财产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公司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这是法人制度基本精神内核。但是,我国新《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要求不实出资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呢?司法实践中虽有不同判决,但大多数都判决不实出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即在其出资不实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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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谊行为往往受道德和伦理规范的调整,但情谊行为中也会有侵权行为和损害的发生,在对施惠人归责时不免要考虑情谊行为的无偿性和其体现的人类友好互助的精神.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根据情况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责任.虽然情谊行为是无偿的,但对施惠人仍应采用一般注意义务的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