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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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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和解:刑事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刑事和解是处于刑事纠纷解决的民间领域与国家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其作用的发挥既依赖于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也依赖于国家与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作为刑事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刑事和解充分体现了公力与私力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利于弥补民间私了案件与国家垄断司法二者之不足。只有合理配置刑事和解中的各种权力,才能做到既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自愿选择,减少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寻租机会,又确保国家对该程序实施有效控制,消除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当事人的干扰。  相似文献   

2.
黄现师  张晓霞 《法制与社会》2013,(32):128-128,132
刑事和解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得以在新刑诉法中确立,对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具有积极意义。为促进当事人和解,更好的实现化解矛盾、和谐社会的要求,本文结合本院刑事和解室的司法实践,就刑事和解中建立第三方和解平台的必要性、和解成效以及和解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作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   

3.
李长城  何蔚 《法制与社会》2012,(32):288+290
近来,有学者提出"第三领域"理论,作为刑事和解的理论框架,以解释我国刑事和解的合理性。他们指出,刑事和解制度正好处于犯罪处理的国家模式和社会模式之间的中间位置,并构成了两者之间的结合部和互动空间;在国家和民间存在不同知识、国家治理能力相对较弱的两大语境下,刑事和解具有沟通国家法治和民间情感的积极功能(平台);刑事和解不仅有私力合作,也有公力和私力的合作,充分体现了公力和私力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利于弥补民间私了案件与国家垄断司法二者之不足,从而既有利于国家法的贯彻实施,又有利于补偿、抚慰被害人,也有利于改造行为人并使之无障碍地回归社会。一种创新的观点在理论上或许圆融通达,但是一旦面对实践,这种虚幻的图景顷刻土崩瓦解。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并得到法律界的广泛认可,但“赔钱减刑”的错觉及由此引发的负面效应影响了刑事和解的社会效果。重庆市武隆县检察院公诉环节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实践为突破困境提供了素材,是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明确结案方式、完善立法依据、建立跟踪监督机制等刑事和解对策的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介绍刑事和解的概念和价值为起点,阐述了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行性,并对目前国内三种模式的概况及问题进行重点剖析,指出我国存在刑事和解与刑事诉讼有效衔接的问题,提出可借鉴法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经验解决问题,最后作者初探检察机关构建本土化刑事和解制度的路径,以期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提供有力参考。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增城市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践为视角,对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对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即刑事和解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着不少以钱赎刑和司法腐败等现象。本文从概念、目的与意义、适用范围等方面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并根据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坚决杜绝以钱赎刑与司法腐败的现象。  相似文献   

8.
9.
本文重点在于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核心,探讨特别程序中的刑事和解内容,包括刑事和解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契合;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局限性;刑事和解程序的适当性和公安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11.
刑事和解制度,对弥补传统报应性司法理念构建出的以监禁刑为核心的现代刑罚体系与以国家起诉为标志的现代刑事司法模式在司法实践中所表现出的局限与不足有重大意义.本文首先提出刑事和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的可行方案,并以探讨检察机关与其他公权力机关职权关系为线索,将刑事诉讼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机制与刑事诉讼其它各诉讼阶段刑事和解机制进行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12.
近代以来从欧陆法系引入的自由心证原则,在民国时期刑事审判中已为法官所普遍运用。1949年以后的主流论著对此基本上持批判态度。通过民国时期具体诉讼案件的实证分析,考察自由心证在当时司法审判中的运用及其意义,对于探索我国传统司法中的理性与经验,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3.
轻缓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轻微犯罪适用轻缓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司法手段。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社区矫正是轻缓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社区矫正制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本土性的司法实践,死刑案件的刑事和解是由部分学者的理论倡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指引与一些地方法院的积极实践三方共谋的结果。由于理路与论据上的一体两面性,价值层面的相关争论难分伯仲,故有必要引入案件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经验地看,死刑案件的刑事和解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纠纷化解过程,围绕着三方主体的和解活动所产生的8个变量均在实质地影响着和解的进程及最终的命运。这些变量的能量释放及相互作用过程构成了死刑案件刑事和解实践运作的基本规律。通过对这种过程性的分析或规律性的把握,最终可以看到,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的前景并不乐观。  相似文献   

15.
《政法学刊》2017,(4):50-57
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效果不佳,屡屡陷入以适用难和适用乱为特征的二维困境。具体表现为刑事和解的适用比例持续走低、适用范围较为混乱、适用程序相对随意、适用标准参差不齐等特点。适用范围过窄、适用条件不明、赔偿尺度弹性过大、民众认识不清等因素,对刑事和解制度功能的发挥构成阻滞。建议从限定适用条件、明确主导机构、优化流程管控、强化监督制约、创设救济渠道等层面多管齐下,共同推动刑事和解制度功能的科学发挥。  相似文献   

16.
汪建成 《政法论坛》2012,(2):129-135
公诉案件中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订的一大亮点,然而与刑事和解相呼应的控辩协调制度并没有引起本次修订的足够重视。刑事和解与控辩协商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才能真正实现刑事案件的合理分流。  相似文献   

17.
陈一 《时代法学》2020,18(2):60-70
清末以降的检察制度整体而言处在不断变革和进步之中,其文书的变化尤为明显,作为官方记录反映出司法现代化的进程。在检察制度建立之初,中国传统司法审判中最重要文书之一的批词被适用为主要的检察文书以为过渡,相应的起诉文书也初现雏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批词转变为近代化的规范文本,起诉书、上诉书现代化成型,其格式、内容也不断适应中央层面的现代化的改革需求,在短短二三十年间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然而形式上的检察文书快速转型与实际检察运作不一致的现象也凸显出近代中国在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根本性矛盾。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但刑事和解制度在理论上存在诸多逻辑缺陷:和解与刑事领域公法性的冲突;依据可能判处的刑罚决定是否能够和解是典型的由果导因的错误思维方法;被害人得到赔偿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罚相对应,在实质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赔偿能力的比拼,既会导致同案不同罚的结果,也存在对加害人人格歧视的不公平;赔偿的积极与否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悔罪以及人身危险性的大小没有必然因果关系;提高被害人地位与刑事和解制度没有推导逻辑,不能作为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在评价刑事和解制度上,有必要澄清契约自由、个体本位、恢复正义等相关基础概念,进而为反思该制度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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