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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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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统一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一种该法颁布前理论上涉及不多的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随着这一新的履行抗辩制度在立法上获得表现,我们不能忽视它在合同理论中应有的位置。要对这一条款进行理论探讨, 可从它的种类归属、理论基础和一般条款等三方面展开: (1) 第六十七条在种类归属上应归结为后履行抗辩权, 它是合同履行抗辩权在理论上的第三种表现;(2)英美合同法上的“推定的交换条件”理论, 为第六十七条规定后履行抗辩权提供了理论基础; (3) 被西方民法学界誉为“帝王规则”的诚信原则, 是构成后履行抗辩权法源的一般条款。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出发 ,系统地论述了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及后履行抗辩权组成的抗辩权制度的优劣所在 ,在同预期违约规则比较分析基础上 ,得出预期违约规则更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更有利于实现合同交易安全和效益的统一。并通过对我国《合同法》的分析 ,提出完善我国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民法领域中的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对抗他方请求或否认他方所提主张之权利。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我国《合同法》中的抗辩权体系中应增加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和保证人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4.
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能产生消灭合同的效力。在不安抗辩权的运用中先履行获得的仅是中止履行的权利,中止履行也是先履行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要效果,待产生中止之不安事由消失后,合同仍需履行。所以,从抗辩权性质来讲,不安抗辩权仅是一时的抗辩或延期的抗辩,对后履行方而言,当其改变状况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以后,也就意味着针对其履行请求权的抗辩权会自动消灭。  相似文献   

5.
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冲突与取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充分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避免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不同法系建立了各自独特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大陆法系体现为不安抗辩权制度,在英美法系则体现为预期违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鉴了大陆法传统的基本理论,在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同时又吸收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第九十四条和第一百零八条进行了规定。由于两大法系对罗马法的不同继承,产生于不同法律历史传统的类似制度在同一部法律里面很难彻底融合与同化。结果这两种制度在《合同法》中不仅不能够融会贯通,实现立法者所期待的优势互补,相反却造成适用中的冲突和不公等诸方面的问题。如何处理二者矛盾并妥当安排好对债权人履行期待落空的救济途径,本文在分析借鉴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看法。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在这部合同法中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66条、67条、68条,分别规定了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几种具体情况.  相似文献   

7.
合同附随义务为诚实信用原则衍生之法律制度.一般情况下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特殊情况下,违反合同附随义务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之适用,则有悖公平原则.完善我国<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对违反合同附随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场合,赋予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则可以平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应有功能.  相似文献   

8.
浅析不安抗辩与默示预期违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统一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一章中 ,引入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有学者认为 ,它与合同履行一章中的不安抗辩制度相类似 ,特别是其中的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十分雷同。对此 ,笔者试作些探讨。一 不安抗辩制度不安抗辩制度是大陆法系的一项特色制度 ,我国在制定统一合同法时予以了吸收采纳。合同法于第 6 8条明确赋予先履行义务一方在法定事由前提下可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安抗辩权 ,以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所谓不安抗辩权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 ,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 ,有权要…  相似文献   

9.
违约制度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完善的违约制度是合同顺利履行的有力保证。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充分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避免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英美法系国家对法制文明的一大贡献是建立了预期违约制度。日前不仅英美法系的国家,而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通则》等国际公约也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规则。我国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体系传统的基础上,引进了预期违约制度,切实领会预期违约制度,有助于预期违约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相似文献   

10.
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一项实体制度,可以在诉讼外行使也可以在诉讼内行使。当在诉讼内行使时,目前有三种裁判方式,交换给付判决相对于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言,符合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目的,并可以彻底解决纠纷,相对于确定的同时履行判决而言,符合诉讼的法理,相对于反诉而言更加诉讼经济,并且从理论和制度上看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1.
1、要正确认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的责任。《合同法》规定了应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审查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果符合,则可免除其违约责任,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不符合,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要区分合同的未履行或不当履行是当事人的主观方面过错(故意或过失)造成,还是因不可抗力等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对于前者,可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属于后者则不能行使该权,应依法适用合同解除权等其它权利。3、合同履行抗辩权应由合同当事人自己主张并行使。合同履行抗辩…  相似文献   

12.
作为新<合同法>增加的抗辩权制度是在民法基本原则诚信原则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诚信原则在合同履行中适用范围的扩展。因此,深入、全面地理解抗辩权制度的立法本质和价值取向,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3.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述不安抗辩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为贯彻公平原则,对期前履约危险进行平衡而设定的救济制度.所谓不安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可暂时中止履行的制度.我国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合同法》确定了不安抗辩制度,分别在《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做出了具体规定.由于该制度的建立,为先履行义务人提出不安抗辩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地防范了期前履约危险的发生,故被形象地称之为“先履行义务人的防火墙”.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了不安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或称先期违约)。两项制度的结合既反映了我国立法界对于国际贸易惯例的吸收与借鉴,也充分体现了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两大法系的渐趋融合。本文就此谈以下浅见。一关于不安履行抗辩权(EinredederUnsicherkeit)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也称异议权产抗辨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存在三种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相似文献   

15.
损害赔偿是违约补救措施的重要形式之一,涉及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通过比较《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违约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分析比较两部文件中关于损害赔偿的范围和限制进行,可以发现《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我国《合同法》损害赔偿制度可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16.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很多情势难以预测和把握。实践中大量的双务合同在履行顺序上常表现为先后履行,由于二项债务履行期限在时间上存在差异,使得先履地义务一方当事人处于更大的风险状态下。如果在合同订立后,正式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或其他不能履行的情况,仍强使先履行一方按合同履行,就会使其处于不能对待给付的危险之中,这有悖于公平原则。法律为维护公平,避免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设置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及先期违约制度就是这样的制度。  相似文献   

17.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为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交易安全而设立的一项合同制度 ,但该项权利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成立 ,禁止权利滥用。  相似文献   

18.
合同履行制度处于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位置。相较于其他各国民法典,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履行规则的立法安排具有自身特点:“履行”的指向为“合同”而非“债之关系”,根据合同关系的发展过程规定“履行”,“不履行”被作为违约形态纳入“违约责任”一章。《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履行”作出优化法定补充规则、衔接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完善情势变更制度等实质性修改以及若干形式上的修订,同时增补了“绿色”原则、债的履行规则以及“涉他合同关系”之规范。《民法典》合同编对政府指导价格及政府定价的执行、不安抗辩权的构成、债权人原因所致债务人履行困难等规则的保留值得肯定,但“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之规定则无必要。《民法典》合同履行规则的缺憾包括合同履行原则不合理、债的履行规则不完备、“涉他关系”之规范不适当等。  相似文献   

19.
李鸿 《工会论坛》2009,15(4):145-147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作用下.世界各国法律在调整市场法律关系的过程中也正经历着趋同化的历史走向,《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正是在这一大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将我国《合同法》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作以比较和分析.找出彼此之间的趋同与差异,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合同法》,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合同法新创设合同履行的不安抗辩权制度 ,吸收了大陆法系国家不安抗辩权规定和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 ,但由于合同法同时又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 ,使这两项制度在适用上产生混乱 ,同时 ,我国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与合同法规定的另一项合同解除制度发生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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