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主观方碱卜闷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犯罪构成理论在共}同犯罪中的运用任意共同犯罪以是否能任意形成为标准进行Rll分一人可构成,数人也可钩成的。如杀人罪,一人可构成,共问犯罪也可构成必要共同犯罪刑法步助班中规定必须共同犯解构成的犯非.一人不可能构成。如第95条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卜刁参见第162条第3款之送绝定以共同故意形成的时间为标准进行力份事前无通谋的共词犯罪形式简单共同犯罪共同失行犯罪构成的行为。从不同角度,;界用不同坏准划分,可从各个力,面认识共同犯聚性质和危害程度,以·… 相似文献
2.
《法学评论》1991,(2)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关于正当防卫的一般规定,具体运用到共同犯罪,由于共同犯罪有其复杂的特点,那就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由于共同犯罪内部结构极为复杂,表现态样万别千差,对其中一人或数人能否实行正当防卫,怎样把握防卫限度,难度颇大。例如,共同犯罪有事前通谋的,共谋、教唆的行为能否成为防卫起因?共同犯罪中一部分人正在实施不法侵害,另一部分人却尚未开始或已经中止、结束不法侵害,能否对所有的共同犯罪人都实行正当防卫?二人以上在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过程中,个别共同犯罪人超出共同的犯罪故意又犯他 相似文献
3.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通谋”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谋”应是指共同犯罪故意的表现形式,“通谋”的含义应符合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和刑法学理论。受贿罪通谋是指行为人之间形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故意,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意图”的意思联络. 相似文献
4.
我国历代封建社会的刑法,对共同犯罪人通常分为首犯、从犯两类。《秦简·法律答问》:“甲谋遣乙盗,一日,乙且往盗,未到,得(被捕获),皆赎黥。”所谓“谋遣”,指主谋指使。甲为主谋指使者。所谓“往盗”,指乙按主谋指使者的意图去盗窃。二者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显然不同,前者为主谋、主使,即首犯;后者是根据主谋者的意图实行盗窃,即从犯。唐律和唐以前的魏律及唐以后的元律等,都明确将共同犯罪人分为首犯、从犯。《唐律·名例律》“共犯罪造意为首”条规定:“诸共犯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唐以前的《魏律》:“诸共犯罪皆 相似文献
5.
在电信诈骗类型案件中,赃款转移人是构成诈骗罪共犯,还是单独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核心在于上述人员在帮助取款、转移赃款时是否与诈骗分子事前存在通谋。事前通谋的认定,在于帮助赃款转移人与上游诈骗分子通谋的时间节点是在诈骗既遂前参与通谋才有成立诈骗共犯的余地。至于行为人帮助取款主观上系为了赚取费用还是其他动机,均不影响事前与诈骗分子通谋,按诈骗罪共犯的认定。在赃款转移人存在“黑吃黑”情形中,如果事前通谋系虚构事实,应独立对赃款转移人以诈骗罪认定,此时不属于从犯。 相似文献
6.
对非身份者认定为受贿罪共犯,既要符合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也要符合“两高”《意见》的规定。“特定关系人”成立受贿罪共犯必须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必须有共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7.
<正> 法人犯罪问题,是当前法学界议论较多的课题之一。笔者认为,一般来说,不论是企业法人犯罪还是其他类型的法人犯罪,多数属于共同犯罪性质。法人的犯罪意图、犯罪行为,一般都是由法人的决策机构事前通谋后实施的。因此,对这类案件的处理仅仅追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不足以遏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比较突出的法人犯罪。为有效地打击法人犯罪,就应根据罪责自负和罪刑相应原则,对那些符合共同犯罪要件的法人犯罪,以共同犯罪论处。兹试作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8.
9.
10.
11.
【裁判要旨】在共同犯罪中,帮助犯一般是按照主犯的罪名来定罪,但如果帮助行为单独构成一个罪名,则按具体行为来定罪,特别是事后帮助,必须以事前的通谋为前提,否则就不能简单按主犯罪名来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2.
13.
14.
论窝藏、包庇罪的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310等的规定,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就是与其事前无通谋的“犯罪的人”,、但对此处“犯罪的人”不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来理解。而要正确地理解“犯罪的人”.主要是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对“犯罪的人”由谁来判断?二是对“犯罪的人”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客观上看我们赞成犯罪嫌疑浓厚的人才是“犯罪的人”的观点,只不过这里“客观上看”应理解为.行为人特剐认为或社会普遍观念认为。、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刑法理论.对一些特殊的窝藏、包庇行为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15.
共谋而未实行,不构成共同犯罪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方面,各共同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只有同时具备这两方面的条件,才能构成共同犯罪,如果只有客观行为的联系而无共同的犯罪故意,或者虽然有共同犯罪的故 相似文献
1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樊舸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5):69-73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这一方面在立法上承认有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又不确认其为共同犯罪,这与现实情况及共同犯罪的法理极不相称。因此,我国刑法在立法上确认共同过失犯罪为共同犯罪,并完善共同犯罪人和刑事责任的规定,确属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7.
<正> 西方刑法学者以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把共同犯罪分为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二类。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刑法论著也采用同样的分类方法,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规定有三种必要共犯:一是聚众性犯罪(如持械聚众叛乱罪、聚众劫狱罪、组织越狱罪);二是对内性犯罪(如行贿与受贿、重婚与相婚);三是集团性犯罪(如反革命集团罪)。我们认为,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必要共犯,不能照搬西方关于共同犯罪的分类理论。所谓必要共犯,是指刑法规定以二人以上共同犯罪为成立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这种犯罪不可能由一人单独构成,而是以数人共同犯罪为必要条件。必要共犯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实践中 ,常常遇到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 ,虽然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 ,法条规定也比较清晰 ,但司法实务中对几种常见的共同犯罪形态的刑事责任以及共犯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仍有一些分歧。本文就几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观点。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责任规定共同犯罪是一常见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共同犯罪中各犯的刑事责任承担 ,即定罪、量刑问题 ,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历来颇有争议 ,影响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1 979年刑法典颁布后 ,关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刑事责任范围问题 ,理论界曾出现了三种观点 :…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实践中,对于电信诈骗“外围”帮助行为的定性,存在诈骗罪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种情形。以既遂时点为区分,诈骗罪共犯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帮助行为须促进犯罪活动的实施,因而实施于诈骗罪既遂前。诈骗罪帮助犯的促进作用不仅体现为物理帮助,还包括因“事前通谋”而形成的心理帮助。行为人未“事前通谋”而仅有转移赃款的故意,他人利用其收取赃款的,属于实行过限,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关键区分在于帮助行为的发生时点而非上游犯罪是否查证属实,应当激活这一兜底罪名,同时把握其对行为的独立性和危害性要求。诈骗罪帮助犯的成立不要求形成诈骗合意,双向默契或单方明知亦可纳入共犯评价范围。以“明知”为核心界定主观内容对于区分个罪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应当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运用“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