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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3):29-41
法律能否得到良好实施取决于守法激励是否充分,主要涉及责任的实现条件、规范的科学性、守法能力和社会基础这四个因素。我国环境法守法激励不足,存在"执法不力,司法缺失"、"责任偏软且不科学"、"守法援助缺失"、"社会支持不足"等突出问题,故长期以来得不到良好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在守法激励方面有很大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应采取配套措施,予以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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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成本目前的研究以立法成本、执法成本、守法成本、纠错成本为主。也许是视线的局限,人们忽视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那就是法治进程中的人情成本。法治的成本必不可少,那是否成本越少越好呢,答案也是否定的。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区域,法治的成本是不尽相同的,隔离中国的现状和传统来研究中国的法治成本也是毫无意义的。法治的进程应当是一个法律思维沉积的过程,一个法治土壤耕耘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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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摈弃,程序正义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在肯定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的同时,我们不得不进一步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让程序正义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大展手脚。法治建设不仅仅是国家的事,它的实现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因此本文换一个角度着重从"守法"方面分析了程序正义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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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社会学是对法律现象形成和运行的机制和规律以及法律体系的社会功能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它是介于法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守法社会学则是法律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用社会学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研究法律现象运行机制中的守法问题.即研究守法这个环节在法制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守法的内容、特点,以及守法和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文化道德素质的关系,并探索不同社会群体(阶级、阶层)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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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问题是政治学领域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政治合法性遭遇了诸如政治参与度不够、腐败现象频发等困境。本文通过分析政治文化多元化、现代化的因素对合法性基础形成冲击等原因,提出了加强对社会的意识形态的引导、确保政治过程中的守法和提高政治产品的有效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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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信用经济,而我国目前仍被列入非征信国家。本文以一种法律文化的视角,从分析现代中国"信用"问题的表现和原因入手,在考察传统"信用"的基础上,提出要发挥法律在"信用"重建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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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兼论新《刑法》第18条的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原因自由行为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我国传统刑法学中没有这一概念,但相同的问题在我国刑法中同样存在。本文立足中国刑法理论,研讨了原因自由行为的特征、类型和罪过形式的认定等问题,并就新《刑法》相关条款的立法完善作了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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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契约中的原因条款,不仅是一种事实,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涵,它既是直接引致订立契约的原因,同时也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约的动机,体现对社会经济需求的某种满足。确定产权合法有效转移的契约本身又作为"产权"转移的重要原因,产权的有效移转和契约的有效成立在传统契约实践中是紧密联系的。明确契约之债的"原因",本身有助于更准确地对契约"定性",也能更方便地确定契约是否合法、有效。从交易安全与契约定性的角度看,中国传统契约中的原因条款亦具有现代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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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法理研究中的一个基础问题是社会信用的概念界定.《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在其定义条款中首次规定了“社会信用”的概念,该概念被学界称为“守法与履约说”且被部分地方信用立法采用.学理上对社会信用的概念之讨论,传统上采用的是信誉或商誉说,其含义较为狭窄,无法满足社会信用治理的现实需求.而当前社会信用制度实践采用的是守法与履约说,其含义过于宽泛,容易产生模糊法律与道德的界限以及混淆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的问题.从规范之维来看,其蕴含的法律命题并不是一个关于社会信用立法的恰当法律命题,而从价值之维来看,其目的正当性也经不起比例原则、公益原则和人权原则的价值拷问.建议采纳折中的信用含义——“信誉及社会责任”,将信用的含义从传统法学上的“债权的发生”扩展到“社会责任”而非“守法与履约”,以有效弥补守法与履约说的缺陷,并为失信人名单的建立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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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高管面临的问题远远不是"企业家要学法守法"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否建立和健全一种制度--使所有的中国企业塑造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观,塑造一种愿意承担责任的现代企业文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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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19,(5):140-149
战国时代,面对"乱莫大于无天子"的社会现实,法家思想的重心在于加强君权,以实现其治安天下的政治理想。但约束君权的设计也是法家理论的应有之义。"以法卫君、君亦需守法",成文法的本身就是对君主专横和恣意空间的限制。"君道无为"要求君主不任私智私欲,不干涉法律的实施。后世儒学意识形态增强了君道无为的约束力量,使之成为保障君主守法的一道有效机制;将法律奉为国之公器,又是对君主立法权的约束;虽然法自君出,但法律的内容必须遵循客观的标准和普遍的共识。法家所倡导的"君主守法、君道无为和法为国之公器"的定位相互结合,并与儒家相关理念息息相通,共同造就了传统中国约束君权的独特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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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的基本途径,同时也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本文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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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古代"义利观"以儒家、墨家等流派为代表,以"义"为上,强调"义务论",缺乏权利意识,走"人道"之路,最终导致社会高于个人的社会本位思想。而西方的"义利观"则以功利主义、正义论以及权利学说为代表,偏好于"权利论",认为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个人高于社会。本文通过对比中西方"义利观"的差别,试构建社会主义新时期中国的"义利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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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人大会议上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官商交往虽然不是中国所独有,但的确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问题。之所以说很有中国特色,是因为它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官商勾结或者说官商不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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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一个被过度误解的神话——重读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西方法律传统在现代社会出现的整体性危机,伯尔曼重新审视和考查了法律与宗教在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与整个发展过程中的彼此紧张并相互渗透、赖存与影响的关系,以此重新唤起人们对法律的情感与忠诚,唤起对终极目的与生活意义的信仰,以寻找出解决危机之良策。为此,伯尔曼使用了最广义上的法律概念,在该意义上,从"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中无法推导出"法律信仰"之命题,如将其中的"法律"理解为国家制定法,将是对伯尔曼的极大误解,所以,"法律信仰"在我国是一个被过度误解的神话。我国的法律问题不同于西方,我国当下最要紧的是如何培养人们对法律的信任感和守法精神,如何克服社会转型时期政府及其人员的滥权问题,以及如何树立法律的权威和法律至上的观念,在我国须认真对待"法律信仰",并摈弃使用这一范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