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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日深夜十二点,被告刘×(男,十六岁)、赵×(男,十五岁)、李×(男,十七岁)三人在×县城一饭店酗酒后,行至县蔬菜公司西南边,路遇×村进城看电影回家的白×(男,十七岁)、严×(男,十二岁)二人,即上前盘问,举拳就打无故寻衅,后又将白等挟持到蔬菜公司北边一个路口的墙角处,再次对白×拳打脚踢,致其倒地。被告刘×、李×令白×站起来,白×怕再遭毒打,遂扶墙而起,拔腿疾跑,被告李×紧抓一下未抓住,白×在跑出五米远的一瞬间,不慎跌入靠路边的一口水井内(三被告及两个被害人均不知这里有一口水井)。三被告见白×落井,当即吓呆。被告赵×对被害人严×说:“你还不快喊人救命?”说罢,三被告迅速逃离现场。四月十五日,三被告得知公安局在井里打捞尸  相似文献   

2.
英国中国项目开拓公司董事长陈罗拔(男,67岁,葡萄牙共和国国籍)来京同芦景怀、李长江(均另案处理)在回龙观饭店舞厅跳舞时,与胡××(女,19岁)、李××(女,17岁)相识(胡、李二人均另案处理)。次日晚,陈与芦景怀、李长江将胡××、李××带到田园庄饭店包租的房间内嫖宿。陈将李××单独领至该饭店541房间内发生性行为,并送给李××衣  相似文献   

3.
原告:李英,女,四十岁。 原告:李明,女,三十七岁。 被告:李伟,男,五十七岁。 被告:李芝,男,四十五岁。 上列当事人之父李××娶二妻一妾。前妻徐氏(一九三三年死亡)生女李仪;后妻张××(一九八○年死亡)收养子李伟;妾郑××(一九七一年死亡)生子李芝、女李英、李明。  相似文献   

4.
原告康×(五岁小孩)之父康××,与被告梁××系某工厂同事,双方同住该工厂简易宿舍二层,两家卧室、厨房均相邻,卧室与厨房间有一条宽一米多、长十余米的公用楼道相连接。某日下午六时左右,原告的父母吃过晚饭已回卧室,尚留原告一人在厨房内玩耍。此时,被告之女江××(当时年仅九岁)听到其母招唤,从卧室怀抱装满热水的热水瓶到厨房(梁××以为热水瓶是空的,让女儿拿到厨房灌水),在经过原告厨房门口拐角处楼道时与  相似文献   

5.
<正> 魏××,女,二十五岁,汉族,中专文化,××医院工作。刘××,男,二十八岁,汉族,大学文化,×××厂工作。一九八○年十二月,魏、刘在返单位途中相识恋爱。一九八一年一月,二人有了两性关系,致魏怀孕。同年四月,二人协商,征得刘的母亲同意,由刘母带魏去  相似文献   

6.
(一)当事人的简历原告人胡××,男,四十二岁,汉族,家庭成份贫农,出身工人,高小文化程度,解放前曾在国民党××工厂工作二年,现在××厂当技师,每月工资一百零二元,技术不错,但政治思想落后。胡与前妻赵氏生有一男一女。胡常在生活上、精神上虐待歧视赵,对赵进行打骂,赵一九四二年秋第三次怀孕时,患了痢疾,胡不给治疗,结果病死。群众检举胡在解放前倚仗在日寇军队工作的三弟胡××(现在下落不明)匪势,虐待妇女,解放后恶性不改。  相似文献   

7.
一九七九年初的一天上午,在本市二○一中学发生了如下件事:教师梁燕光(男,24岁,共青团员,初二四班副班主任)因该班男生傅××(十五岁)不遵守课堂纪律,对他进行了教育,而傅拒绝接受。梁燕光十分气愤,先用右手推傅的左肩膀一下,傅仍不承认错误,梁又用左手打傅胸下部一拳和后腰部一拳。傅××当日下午四时感到腹痛,晚九时送医院急诊,诊断为脾破裂二处,并怀疑傅有白血病。经急诊手术,将脾切除,在手术中确定傅因原患有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引起脾肿大(为正常脾脏的六至七倍)。傅××做完脾摘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原告李漱芳、李漱琴与被告李彪之父李霖昉(一九七八年去世)系同胞兄妹。原告的父亲李少卿、母亲邹萍于一九一九年买进××市某区二层楼房一栋。一九三九年李少卿去世。一九四三年间,两原告先后出嫁。一九五一年,李霖防将妹妹李漱琴之女李丽(时年一岁)收为养女。同年五月,李霖昉向××市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  相似文献   

9.
原告张××,女,49岁,工人。 被告李××,男,55岁,干部。 第三人王×(系原告之女),24岁,工人。 第三人李××(系被告之子),28岁,工人。 1992年8月7日王×与李××登记结婚,未举行结婚仪式。同年12月20日原告张××交给女儿王×2400元要其自己选购一台电冰箱作为嫁妆。王×于当日下午由被告李××陪同到商场购得电冰箱一台,价款2243元。由于是有奖销售,共获奖券74张。购回冰箱后王×将冰箱放置新房(李××住室),又将74张奖券及买冰箱剩余款  相似文献   

10.
原告:姚××、男、33岁,汉族,文盲,农民,某农场养鸭承包人.原告:蔡××,男,49岁系姚某雇请养鸭帮工. 被告:M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公安局) 1991年1月7日,被告所属的某派出所两名民警驾驶一辆警车到某养鸭场以“有个情况要落实一下”为名,将原告姚、蔡二人带到派出所,要二人承认偷窃他人鸭子的事实.二原告说,由于与他人鸭群相混是多了二十几只鸭子,但绝不是偷的.次日,派出所将二原告带到被告处.不久,被告向二人宣布以  相似文献   

11.
(接上期)样式之六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宣告船舶不附有优先权用)(××××)×海法催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在六十日内主张权利。现催告期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主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宣告申请人×××已(拟)受让的“××”轮不再附有船舶优先权;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向申请人××主张“××”轮的船…  相似文献   

12.
[案情介绍] 被告人徐明仙,女,55岁,汉族,系农民。十月某日凌晨,被告人徐明仙见其夫顾××(60岁,亦农民)在儿媳黄××的衣服包里拿钥匙(为了开启猪厩门之用)便怀疑丈夫与儿媳有奸情。下午,顾××因事去了大女儿家(此事儿媳黄××不知),被告徐  相似文献   

13.
<正> 一、问题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1993)经上字第32号民事判决认为:在××公司与××中心买卖关系存续期间,就同一标的物又与××书店签订的房屋产权转让协议,应属无效。嗣后××公司在诉讼期间,将已被法院查封的诉讼标的物又擅自再次出卖给××政府,该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亦应无效。 上述判决,××公司将同一标的物,即房产连续卖给××中心、××书店、××区政府,“一女三嫁”,均被认定为无效。分析认定无效的原因,一为二重买卖而无效;一为买卖  相似文献   

14.
论点集锦     
不宜提"××省公民"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布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落实该《纲要》又制定 了冠名为《××省(市)公民道德规范》。这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贯彻党中央精神的 态度自然值得褒扬,但有一个宪法性问题引起笔者的疑虑:"公民"是否有国家与地方之 分?我们是否可以提"××省公民"? 《××省(市)公民道德规范》中所出现的"××省公民",可能会产生两种涵义:一是 指"××省公民";二是指"在××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前一种认识,是一种观念 上的根本错误;对于后一种,应该说,认识是对的,表达是错的。  相似文献   

15.
[基本案情] 姜××,男32岁,吉林省农安县人,住农安县青山乡大榆树村。 1998年7月5日晚11时许,姜××伙同付××(在逃)潜入农安县一居民家,将院内的红色15马力农用四轮车头(价值7,500元)推出院外四、五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 最近我看了某基层人民法院一份先行给付的书面裁定。原告王×,六岁,法定代理人王××;被告李××,七岁,法定代理人李××。一九八六年四月九日,王×与李×在一起跑着玩时,王×被石头绊倒,将左腿摔骨折,住院治疗。王×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告诉,请求被告法定代理人赔偿医疗费。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被告法定代理人先行给付原告医疗费三百元。  相似文献   

17.
一、案情重大 一天深夜,九江市某街道的九号二楼发生了一起重大强奸杀人案。被害者廖××(女,十九岁)仰面躺着,全身赤裸,内衣及裤丢在一旁,头部被棉被覆盖,胸罩被从中间剪断。 经勘验,死者头面部被砍七刀,颅骨骨折,胸骨柄处软组织有-0.1×0.3厘米的刺伤,两手肘分别有1.5×1.2、1.7×1.5厘米的表  相似文献   

18.
被告人张××,绰号军师,男,17岁(1971年6月24日生),汉族,农民。1988年12月26日下午2点许,张××到本村棉花收购站玩耍,看到5号花垛的棉花有些潮,自认为点不着,向在场干活的张×红、张×德提出用火点点试试,二人警告他“不能点”,说话期间,张××就用火柴在棉花上试点,5号花垛起火,张××遂即用身体滚压火苗,其他在场人也用工具拍打,但未能将火救灭,致使5702.7公斤棉花被烧毁,13650公斤棉花被降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6475.25元。 某中级人民法院在研究对张××的行为定性  相似文献   

19.
[案例一]周×(男)与沈×(女)于1964年结婚(均系再婚)。周×有一养女,已结婚,在外地工作,还有一子,时年14岁。沈×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结婚,在本地工作,小女儿时年12岁。周、沈结婚后,周之子和沈之小女都与周、沈一块生活。文革期间,  相似文献   

20.
原告人梁×,女,27岁,××百货公司售货员。被告人钟×,女,24岁,××小学教师。原告人梁×为与被告钟×争城西友爱巷12号房屋诉到法院,案经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人与被告人是继姐妹关系,现所讼争的房屋是砖墙瓦面二层楼房,面积96平方。此房屋系钟冠华与杨美娟夫妻以钟冠华的名字于1947年向他人购买的。钟与杨夫妻无子女。1952年钟冠华病故。1953年杨美娟收养了钟冠华胞兄的一个13岁儿子钟少坤为养子。收养后杨供钟上学读书并共同生活在一起。196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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