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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开展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专项工作作出了部署。在此我们要告诫在逃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潜逃的犯罪分子无论逃到天涯海角,检察机关都会将其抓获归案。下面刊登的就是检察机关通过网上追捕而将犯罪分子抓获的一个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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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工作中,检察机关将起诉书及案件主要证据照片或复印件移送给法院时,往往同时把犯罪嫌疑人移交给法院。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因为:1、检察机关移送起诉书、主要证据照片或复印件后,法院只通过审查这些材料,决定是否开庭审判,案件的实质管辖仍然是在检察机关,此时移交犯罪嫌疑人就会造成人、案分离的局面。2‘检察机关在移送起诉材料后,还应当并且有权继续行使审查起诉权,对需要补充侦查或收集证据的进行侦查和收集,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移交法院,提讯犯罪嫌疑人就要征得法院批准,必然会给审查起诉的工作增添环节,使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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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大量存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在办理案件时,传讯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及时到案或者不到案成为多发多见现象。犯罪嫌疑人"到案难"问题,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不愿、不能及时到案;第二种是负案潜逃,不能主动归案;第三种是负案潜逃后又主动归案,制造"自首"情节。犯罪嫌疑人"到案难"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进程,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对犯罪嫌疑人"到案难"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对策,以期能够在司法实践中解决"到案难"问题,促进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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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或者死亡,由于我国刑事审判中不存在缺席审判的制度,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于在逃的或者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提起公诉,更不可能进行缺席审判;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使得法院也不可能针对在逃者或者失踪者的财产作出没收、返还或者赔偿损失的裁决。我们将无法对涉案财产进行处置,这给赃款赃物的追缴带来了很大困难。鉴于此,此次的新刑诉法中确立了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或者死亡时可以不经定罪而独立提起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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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0日凌晨,重庆市检察机关第二次集中清查搜捕及跨区域追逃战役打响,曾震惊全市,贪污、挪用4000余万元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中国工商银行九龙坡区支行杨家坪分理处会计陈新,在外逃68天后,被抓获归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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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受理提请审查批捕案件后,会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辩解。在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都会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但同样是当事人,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参与者,切身利益相关人,被害人在该阶段的知情权没有相关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可能造成被害人缠访、缠诉事件,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鉴于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特殊地位以及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应通过进一步完善被害人知情权保护机制来加强对被害人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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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0日凌晨,重庆市检察机关第二次集中清查搜捕及跨区域追逃战役打响,曾震惊全市,贪污、挪用4000余万元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中国工商银行九龙坡区支行杨家坪分理处会计陈新,在外逃68天后,被抓获归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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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程序中的刑事案件,难免会因出现犯罪嫌疑人潜逃、患病等特定侦查障碍,导致侦查行为无法继续进行,对于出现这种情况后的应对措施,法律应当做出明确规定。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就此问题做出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1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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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中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设置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规定的考察期内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则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适用中对公诉机关产生了很大的挑战,需要我们不断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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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一些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检察机关不能因为这些案件简单,社会危害性不大,符合从轻处理的条件就简单的“不起诉了之”。检察机关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追求的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果认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就万事大吉,对被不起诉人放任自流,那么对他们教育挽救的效果将难以得到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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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提出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问题也是刑事诉讼法律程序的核心环节。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处于侦查阶段的刑事案件比较容易出现刑讯逼供等损害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行为。本文从司法工作实际出发,以检察机关的角度分析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出现的侵害犯罪嫌疑人权利事件的原因,并对如何防范此类事件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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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波被成功缉捕,成为囯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开展以来的重大战果,同时,这起案件也是我国修改后刑诉法增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后,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没收潜逃境外贪官违法所得第一案,给外逃贪官和国内官员都敲响了"海外不是法外"的警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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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于2020年1月1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2020年1月20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检察机关审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看守所突发精神疾病,看守所立即向检察机关通报,经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有影响其刑事责任能力的可能。对该案如何处理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由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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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逮捕的批准决定权。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提请检察机关批准,而公安机关撤销、变更逮捕决定,则不需检察机关同意或者参与决策,而只要事后“通知原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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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提押被依法拘留、逮捕而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侦查活动,它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依照这一规定,检察机关在查办自侦案件时,对决定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交由当地看守所羁押,有的则根据侦查需要交由异地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就涉及到如何提讯的问题。由于检察机关自侦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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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有时会发生犯罪嫌疑人在被传讯过程中自杀、逃跑等意外事件,如何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是检察机关值得研究探讨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 首先从办案体制上看,检察机关目前对某一案件的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都是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这种体制的弊端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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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轻罪不捕直诉的概念与类型 轻罪不捕直诉.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轻罪的犯罪嫌疑人不经提请批捕程序,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后直接移送起诉,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轻罪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移送起诉的一种非羁押性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