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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年来,法学界对免予起诉这个问题,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大致可归纳为两种意见:肯定者认为,在实施过程中,效果是好的,成绩是主要的,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创举;否定者则认为,从法理上讲不通,与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不符,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近几年,又出现第三种意见,主张在保留的前提下,改革目前的作法,参照刑事诉讼原理,建立起一套科学具体的规章制度,使处理程序规范化,以减少差错.这一意见实际仍属于第一种意见的范畴.  相似文献   

2.
徐益初 《法学研究》1989,(3):74-78,88
近年来,有些同志对免予起诉制度提出质疑,主张用缓起诉制度代替免予起诉制度。也有的同志则认为,免予起诉制度应当坚持,但要改革加以完善。我赞成后一种主张。本文就免予起诉制度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3.
从无罪推定看免予起诉的存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无罪推定看免予起诉的存废高洪宾(一)无罪推定,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在未被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判定有罪之前,应假定其无罪。这种推定,是一种法律上的假定。它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和制度。其含义:(1)有权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机关唯有法院,即在法院发生法律...  相似文献   

4.
对免予起诉制度存废的意见施惠芳(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我国颂布的《刑事诉讼法》101条规定:“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免予起诉”。在当时背景下,免予起诉制度对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确实起到过积极的作用,被认为是我国刑事诉讼的...  相似文献   

5.
一免予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创举,我国刑事诉讼法已将它作为一种诉讼制度固定下来。但是,多年来,无论是法学界还是司法实际部门对此争议较多,褒贬不一。归纳起来有三种不同的说法,即废除说、半废除说和保留完善说。目前,司法界大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免予起诉。”这一规定,赋予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作免予起诉的决定权,确立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免予起诉制度。免予起诉是我们同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种创造性的经验总结,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在诉讼制度上的体现。由于这一制度带有巨大的政策威力和及时性的特点,它在打击和  相似文献   

7.
免于起诉制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者应当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免子起诉的决定,而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对这一诉讼制度,司法界争议较大,现择二种观点予以发表,欢迎大家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8.
试论免予起诉制度的坚持与完善郭杰免予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检察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目前法学界及司法实际部门的一些同志却持否定的观点,甚至主张废除免予起诉制度,对此,笔者不能苟同。一、免予起诉制度并未侵犯法院的审判权主张废除免予起诉制度的一个主要理由...  相似文献   

9.
<正> 免予起诉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实行以来,对于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运用免予起诉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主要表现在免予起诉的适用范围失之过宽,特别是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滥用免予起诉的现象尤其突出。有关资料表明:去年1月至11月某省全省检察部门立案侦查的贪污、  相似文献   

10.
免予起诉制度的存废,是法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之一.本文认为,免予起诉是我国独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刑事诉讼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权,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一、免予起诉制度是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免予起诉最初产生于新中国建立初期的“肃反”运动和处理在押侵华日本战犯的司法实践中.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人民检察院对构成犯罪、应  相似文献   

11.
如何评价免予起诉制度,是诉讼法学界近一个时期的热门话题,从现有材料看,争论的焦点在于免予起诉制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立法上是应当保留还是废除。如何正确认识这一问题,不仅是诉讼理论上的需要,而且成为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此发表我们的初步认识。 (一) 目前,有一部分同志认为,免予起诉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弊大于利,主张应予废除,归纳起来,其理由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谈免予起诉     
免予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罪行轻微或具有刑法规定的可以免除刑罚的情节,决定不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而终止诉讼的一项制度。免予起诉的既是检察院行使职权的体现,也是我国检察制度的一项创造。世界主要国家的公诉权或者由检察机关行使,或者由司法警察行使。但他们都只能在起诉与不起诉之间抉择,而不能作出免诉的决定。也不论是英国的私人起诉主义还是日本的国家起诉垄断主义,都没有规定免予起诉制度。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免予起诉的权力,能够使它的法律监督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但目前在对这一制度的理解和应用上,还存在着一些分歧和问题。本文试图就这一制度作一初探。  相似文献   

13.
论免予起诉     
<正> 免予起诉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一项重要制度,为我国立法所肯定。自1988年以来,法学界对免予起诉制度进行了有益的讨论和探索,可谓众说纷纭。为此,本文拟对免予起诉是什么,为什么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特色之一,对免予起诉制度的不同看法,怎样完善免予起诉制度等方面,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予以初步的论述。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有免予起诉权,它与刑法中关于死刑缓刑和管制的规定一样,是我国经过自己的司法实践建立和完善的一种新的制度。了解免予起诉的历史形成过程,以及它的概念与适用范围,正确使用免予起诉,对于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5.
免予起诉是我国人民检察院对于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决定不将被告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制度。这是我国独创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刑事诉讼制度,它完全符合马列主义的诉讼原则。  相似文献   

16.
<正>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免予起诉权由检察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这个权力。这是我国多年来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经验总结,体现了我们国家对犯罪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一贯政策,使那些依法可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法学界对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免予起诉权力,存有三种意见:一是,主张废除,认为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不应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作出最终实体性评断、处分被告人刑事实体的权力,而免予起诉则包含了刑事审判权的具体内容。因此,免予起诉制度有悖于我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二是,主张保留,认为免予起诉是我  相似文献   

18.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或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是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将被告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即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办法是我国的一种独创,最早只适用于反革命案件。由于当时的斗争需要,为了分化敌人,孤立最顽固的反革命分子,采取了免予起诉的办法,这在当时是具有策略意义的。由于这一办法确有它化消极为积极的作用,后来对一般刑事犯罪也采用了。198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又把这种办法明文肯定下来,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适用。但是,笔者认为,免予起诉在规定及适用上尚存在一定弊端:  相似文献   

19.
论免予起诉     
免予起诉,是人民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本应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被告人具有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处罚的情节,可以决定不将被告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项刑事诉讼制度。免予起诉的确立,是我国多年与刑事犯罪作斗争的经验总结,体现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多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证明,免予起诉的规定是必要的,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完善免予起诉制度的几点意见1、对免予起诉做到实体法与程序法互相衔接。在继续完善刑诉法对免予起诉规定的同时,在刑法中增加免予起诉的规定,改变仅在程序法中赋予检察机关的免诉权具有同人民法院免除刑罚判决同等法律效力的现状。从免予起诉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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