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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O年2月1日上午,河北武邑县后王曹村的党支部书记刘德恒,得知杜宝良(男、17岁)之母骂过自己,便率其家族中数人找到杜家,导致双方争吵和相互投砖。对投过程中,杜一砖投中刘之头部,致刘颅脑损伤、脑功能障碍而死亡。案发后,杜宝良投案自首。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衡水分院向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杜宝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杜不服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原判,发回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衡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仍认定杜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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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疑问:"实践"如何背离"表达"〔1〕[案例1]2005年5月23日,外来务工人员杜宝良收到一张10500元的罚单,他被北京市西城区交管部门认定,在同一地点交通违法105次。6月13日,杜宝良将西城区交通支队西单队告上法庭。7月12日,北京交管局表示,对非现场违法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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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背景 杜宝良,一位外地来京以卖菜为生的小贩最近在北京成了“名人”,因为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他连续105次被电子眼拍下在同一地点闯禁行。不得不交10500元的交通违章罚款。如果说杜宝良是有意违章,不听交通警的劝阻,一而再、再而三地故意这么做,那么再多的罚款也是应该。只是他自打来北京,从来不知道自己这是违章行为。违章这么多次,也没听到交通警察警告过他,如果交通警察当面罚他一次,他就再也不敢了,因为他是穷人。每天,杜宝良开着一辆长安小货车作为运菜的工具,早上两点起床,到城南的蔬菜批发市场去批菜,然后赶在六七点钟进城,到位于西城区真武庙头条的一个小区去卖菜,一直到晚上八点天黑了才回家。这样忙忙碌碌一年下来,他可以挣一万元钱。由于真武庙头条路很窄。而且道路两侧都被辟成了收费停车场,总是密密麻麻地停满了车,所以那条路是个单行线,西口有一个禁止驶入的标志。但多年来杜宝良总是大老早就来,天黑了才走,也没有遇到过交警,习惯成自然,看到那个禁行标志他也不以为然。直到今年5月23日.杜宝良到交通执法站查违章记录时一下子蒙了,这上万元的罚款让他一年算是白干了。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如果一个人在同一个地方反复违章,交管部门有责任告之,设法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不是听之任之,任由其一错再错。最终一个罚字了之。而且我们国家的驾驶员实行违章积分12分不重新学习考试不得上路制度,当一个司机的违章积分接近12分时,执法部门有义务及时提醒告之,杜宝良6次闯禁行就已经形成了12分,却没有任何人告诉他。如果不是杜宝良想到去查自己的违章记录,他背负着违章积分210分却可以继续上路开车,本身就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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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日报》报道,太原市民邢女士因一张违章停车罚单(200元)未及时处理,如今已累计了近3000元的滞纳金,翻了10多倍的滞纳金让她无法接受!“天文滞纳金”新闻,与前一阵轰动一时的“安徽农民杜宝良105次闯红灯事件”,几乎是出于同样的理由——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发现自己的违规行为:得到同样的处罚——杜宝良缴纳了105次违法记录的罚款共计10500元,邢女士则要面对3000元的巨额滞纳金;却可能结出不同的后果——杜宝良在承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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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求行政执法效率的时代,非现场执法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在“杜宝良案”等诸多案件发生后,非现场执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了笔者的思考。对“电子眼”作深层次的剖析,我们可以发现其不仅在实践中存在着问题,同时关于非现场执法的立法也不尽完善,公安部于2008年12月修订并于2009年4月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虽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对此,笔者将结合国外的相关经验,从实践和法律层面给出建议,希望以此促进非现场执法体制尽旱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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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普通人是没有身份和地位的,身份证只是对有身份者有地位者而言,所以普通老百姓是不会拥有身份证的。古代身份证上信息比较简单,如在唐代,一般就是“姓名”、“官职”两项,再细一点,将“单位”加上,不会有“出生时问”、“性别”、“身高”这些必须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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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不会告诉毒贩怎样维持生计,他也不会告诉我他是怎么谋生的。”在这一点上,威顿想要其他人明白:他做的事只是提供“嫌犯”,仅此而已,“我不关心你过去做过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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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市长因受贿罪被查处,在反省中总结了这样的教训:“我是栽在市长这个职位上的,如果我不当市长,就不会犯罪。”这位市长显然不是法盲,也不会对当官抱有偏见,但为什么会把“犯法”与“当官”划了等号呢?个中滋味很耐人品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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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化学阉割”的是与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化学阉割”的前世今生
“化学阉割”只是一种形象的表述,其实际上是通过药物调节男性荷尔蒙机制来抑制性欲的治疗方法,并不会以物理方式切除人的任何器官,也不会使人丧失性能力或者生殖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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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导图”是准备、应对庭审的工具我曾问过不少检察官或辩护人,会不会在开庭的时候准备“证据导图”。绝大多数的回答都是“不会”。其中,很多人还会反问我:“开庭时,根据书面的《庭审预案》不就可以了吗,还画图做什么,岂不是重复劳动?”甚至还有人会反劝我说:“你是不是在用一张简单的图代替经典的《庭审预案》?这可不行,庭审准备不能偷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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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预料,“丢书大战”引起了争议:“中国人没有阅读习惯”、“地铁太挤,不是适合的阅读环境”、“山寨创意、跟风炒作”、“只有营销,没有情怀”……总之,在许多人看来,这不过是一次并不高明的商业营销行为,除了主办方博取了知名度,其他不会有什么改变.
“捡一本书不会改变你的生活.”我大体赞同这种看法.可是,话也要说回来:如果凡事连试一下的想法都没有,那改变肯定不会发生.因此,其实我很愿意为“丢书大战”点一个赞,就算它是山寨版的,就算它是一次完全商业化营销,起码它再次提醒你中国的阅读率不高,提醒你即便地铁这样拥挤的、不太适合阅读的环境,也未必没有点滴的阅读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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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4年公安部部署“命案侦破专项行动”以来,“命案必破”就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论题。日前,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拿数据说话”,通报了“命案侦破”的有关情况,强调“命案必破”不会引发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情况,更不会影响公正执法。(5月17日《新京报》)看得出来,主管部门仍然十分青睐“命案必破”的提法,对其震慑犯罪、提高破案率的积极效应也是深信不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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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王融在1990年第6期《法学》杂志撰文谈“一国两法”理论。文章说,这个理论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一国两制”产生的时代背景,就是“一国两法”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一国两法”是“一国两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谈了“一国两法”理论的三项概念和范式。(一)特殊单一制,认为1997年和199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相继设立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既不会是联邦制或邦联制,又不会是一般单一制,而只能是特别单一制的国家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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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培训并不能让一个职场人迅速成长,只有真才实学,才是一个职场人成功的关键“成功的人不会放弃,放弃的人永远不会成功”、“我们常以为自己做不到,其实我们内心拥有强大的力量,只要懂得善加利用。因为,我们比自己想象的要强壮得多。”……这样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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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院长把司法权的属性概括为:“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这种属性决定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只能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无论时代如何变迁,这条基本规律不会变,“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工作主题不会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