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路交通运输事业的日益蓬勃发展,车辆拥有者也日益增多,交通肇事案件也随之呈上升趋势。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使死者得不到赔偿,伤者得不到救助,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因此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案件能否及时侦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相似文献
2.
3.
近年来接连发生的"酒驾肇事"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2011年5月1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施行《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 相似文献
4.
5.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语义模糊没有类型化,最高法院在2000年出台的司法解释本身又增加了更多歧义,造成司法运用的困境和理论的争议,需要以立法条文和司法解释为出发点,着重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和定性,并重建该罪的刑事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在日常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查实践中,纺织物痕迹是确定案件性质,查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重要证据之一,尤其在许多疑难、逃逸案件中更是发挥着独特的证据作用。在交通事故物证检验领域,以纺织物痕迹为对象的系统研究非常少。针对这种情况,笔者结合这几年工作实践所积累的素材,运用痕迹成痕理论对该类痕迹进行系统阐述,通过几个经典案例揭示其意义与作用,希望引起同行们的注意,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1999年陈某驾车交通肇事致程某重伤,在保护了现场,并将程某送往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后逃逸;2001年陈某自动投案并取保候审,此后,未经批准又擅自长期外出未归,直至2012年在通缉后被抓获归案。对此案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陈某的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另一种观点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这直接影响到对陈某的定罪量刑。对此,笔者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相似文献
8.
人肉搜索侵权案件中,需要承担责任的主体无非就是人肉搜索的发起者、违法传播者和网络运营商。笔者以"人肉搜索"第一案和"严先生"案为引子,着重分析"人肉搜索"侵权案件中各方的民事责任,以及就具体的案件中以谁作为被告最合适等问题进行显浅的探讨,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 相似文献
9.
李怀军现任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事故科科长。2004年被北京市总工会评为经济技术创新标兵,2004年被北京市公安局、市团委、北京青年报评为首都优秀青年民警,2005年被北京市总工会授予北京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05年,李怀军带领事故科民警行程5万余公里,共抓捕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人员24人,侦破率为92.9%,侦破率在市交管局系统连续4年名列第一,远远超过公安部指定的70%的侦破率。一年中,他带领事故科不仅在侦破逃逸案件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而且在运用科技破案、科技创新多项工作中,连续两年排名市交管局系统第一。特别是2005年6月,顺义区检察院给顺义公安分局发来公函,对于顺义交通支队事故科侦逃组办理所有的交通刑事案件因现场勘查仔细、证据充分, 相似文献
10.
肇事车主将一位女工撞成高位截瘫后.赶紧将此前购买的两套房产无偿转让给了两个女儿,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当受害女工拿着法院判决书向其索要近200万元巨额赔偿金时.肇事车主以无财产可赔偿为由,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