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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我国《刑法》虽然没有规定徇私舞弊罪,但规定了很多徇私舞弊型犯罪,这些犯罪既不同于滥用职权,又不是玩忽职守,而是一种新的犯罪行为。立法单独设立徇私舞弊罪,既符合法理,也有利于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
海峡两岸徇私舞弊罪比较研究──兼谈我国徇私舞弊罪的立法完善张巍徇私舞弊罪作为一种严重的渎职犯罪,极大地破坏了法制的尊严,应予严惩。本文拟对我国海峡两岸有关立法规定作一比较,并希望对我国徇私舞弊罪的立法完善有所裨益。一、罪名我国海峡两岸刑法均把徇私舞弊...  相似文献   

3.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减刑”应该包括狭义的减刑和死缓犯的减刑;没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可成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可以帮助伪造证据罪论处;收受贿赂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应数罪并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可以滥用职权罪论处。  相似文献   

4.
犯罪心理学认为,任何犯罪都是犯罪人在一系列的犯罪心理支配下发生的,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在表现,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因此,掌握徇私舞弊犯罪人员的心理牲,并以此作为我们打击徇私舞弊犯罪的突破口是十分必要的。笔者认为,徇私舞弊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犯罪心理特征: 第一、侥幸心理。因为,徇私舞弊罪的犯罪主体是  相似文献   

5.
海峡两岸徇私舞弊罪比较研究──兼论大陆徇私舞弊罪的立法完善张巍徇私舞弊罪作为一种严重的渎职犯罪,对严格执法危害极大。由于大陆法律规定不尽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徇私舞弊犯罪案件的查处。本文拟对海峡两岸有关立法规定作一比较,并就大陆徇私舞弊罪的立法完...  相似文献   

6.
杨书文 《人民检察》2006,(20):25-28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中是作为类罪概念出现的,包括三种类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从行为的性质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属于故意犯罪,玩忽职守属于过失犯罪。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一般表现为作为型犯罪,玩忽职守一般表现为不作  相似文献   

7.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的犯罪 主体 我国的不少刑事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刑事责任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扩大了原刑法中徇私舞弊罪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是对刑法第188条的修改和补充。  相似文献   

8.
侦破徇私舞弊犯罪十策刘松林徇私舞弊犯罪案件是法纪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侦查难度较大的案件之一。结合几年来的侦查实践,我将快速侦破徇私舞弊犯罪案件的经验归纳为“十策”。现浅述于后,以求教于同仁。一、吃透原案正本清源徇私舞弊案的被告人和他所包庇的原案犯...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该规定,民事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构成犯罪的,也应依刑法第188条以徇私舞弊罪惩处。但在查办徇私舞弊案件方面,过去一直是以刑事诉讼领域为重点,刑法立法规定也偏重于刑事司法人员的行为,因此,在查办民事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的案件时,不论是在既有刑法规定的适用方面还是执法的观念上都显得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相似文献   

10.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犯罪客观方面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徐立  朱正余 《河北法学》2004,22(5):80-83
主要对徇私舞弊、依法应当移交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 ,以及情节严重三个方面一一进行认定 ,从而准确确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客观方面  相似文献   

11.
查办徇私舞弊型犯罪,在查办程序和侦查取证等方面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具体而言,查处徇私舞弊型犯罪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是否存在前案、前案的形式及其认定标准,以利于选准有利时机查办“本案”。同时对徇私舞弊型犯罪案件的取证要点也不能忽视。  相似文献   

12.
查处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刍议王伦轩,董同会近年来,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已成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严重腐败现象之一,引起了人民群众及党和国家的极大关注。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高检院明确提出要把查办徇私舞弊犯罪案件作为法纪检察工作...  相似文献   

13.
去年底,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将依法查办执法人员的徇私舞弊罪案作为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的重点之重。为了推动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反徇私舞弊斗争,提高办案质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6月20日召开了“徇私舞弊罪案研讨会”,检察机关的法纪、起诉等职能部门的干部和特邀检察员、专家、学者,一起参加了讨论。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少数公安、司法干警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案件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已成为社会反映强烈的腐败现象之一。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各级检察机关将查处司法人员徇私舞弊犯罪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徇私舞弊罪在具体法律适用上存有分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查案进程及打击力度。在此,笔者结合当前司法实践,就徇私舞弊罪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关于徇私舞弊罪的几个问题郑武洪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授权机关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徇私舞弊罪的有关问题作了补充规定和解释,这对惩治腐败,加大对徇私舞弊犯罪的打击力度,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仍有一些问题,人们认识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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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在适用该条款时其犯罪主体是否包括公安人员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罪主体不包括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构成犯罪的人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第二种意见认为,本罪主体包括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构成犯罪的人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应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论处。请问该罪犯罪主体是否包括公安人员?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检察院薛军 薛军同志 :   根据刑法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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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监察等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监察等行政执法人员手握行政执法权,如果他们违背职责,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必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几个相关问题作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8.
“非正式人员”构成徇私舞弊罪主体初探罗江梅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究,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判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司法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窝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所列的七种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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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罪的修改完善冯军徇私舞弊犯罪是一种与职务相关的渎职犯罪。也是一种典型的腐败,从严惩治这类犯罪,不仅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也是法纪检察工作的难点。为了推动对该类犯罪的查办工作,笔者试对修订前、后刑法关于徇私舞弊犯罪规定之不同作一分析。一、法条增多...  相似文献   

20.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设了涉税方面的渎职罪名,即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放纵走私罪;为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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