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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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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陷害教唆,陷害教唆与侦查陷阱是否同一,陷害教唆是否教唆犯。陷害教唆是否具有可罚性等问题在中外刑法理论界存在激烈的争议,本文在评议诸说的基础上,对陷害教唆的教唆性以及其可罚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对于陷害教唆这一教唆犯罪中的特殊问题,国内外已有相关研究,但由于种种因素,从而导致了对这一问题的概念规范和可罚性论证呈现出多样化态势。本文通过利用作为共同犯罪基本理论的共犯独立性与共犯从属性理论,对陷害教唆的可罚性加以分析,以寻求对这一问题的合理解决。  相似文献   

3.
论未遂教唆与教唆未遂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未遂教唆与教唆未遂是一个常被我国刑法学者混为一谈的问题。本文就未遂教唆与教唆未遂的缘起、概念、特征、处罚原则、二者的的异同以及完善立法的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这对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丰富刑法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在刑法理论中,教唆犯问题一直是一个棘手且存在广泛争议的问题。本文立足于我国立法,对教唆未遂与未遂教唆问题展开论述,进行梳理、分析,以期完善。  相似文献   

5.
教唆犯的特点,在于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是由教唆人的教唆行为引起的,如果没有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人就不会去实施犯罪.在实践中,被教唆人没有接受教唆、犯被教唆的罪,或者被教唆人按照教唆的内容实施了犯罪,但因被教唆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都是存在的.前者叫做教唆的未遂,后者叫做未遂的教唆.教唆的未遂与未遂的教唆是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其共同点是:  相似文献   

6.
周许阳 《法制与社会》2012,(11):290-292
我国刑法未将教唆自杀单独定罪,但实践中一般将其作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是杀人罪处理,因此寻找其可罚性根据实乃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本文的任务并非在应然层面上探讨教唆自杀行为是否应当受到刑罚处罚,而旨在实然层面上为司法实践的普遍做法寻求理论上的根据.在对传统观点评述的基础上,提出采单一正犯、纯粹的惹起说等新思路.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对教唆他人自杀的行为的处理,理论通说一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如此处理的话,必然对限制正犯概念、共犯的处罚根据以及从属性程度等基本理论产生动摇。如果能够立足于构成要件的定型性以及维护共犯的基本理论,在解释路径中予以完善,可以得出合理结论。  相似文献   

8.
本文系作者对中外不能犯未遂可罚性问题的综述,特别是对我国理论界对不能犯未遂可罚性的相关学说进行综述。我国刑法理论对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的理论主要是通过对西方刑法理论和我国原有通说的对比中产生的,本文在对德、日不能犯理论现状和立法规定阐述的基础上对我国刑法学界关于不能犯未遂的思考进行初步的介绍。  相似文献   

9.
广义的教唆未遂包括失败教唆、无效教唆以及狭义的教唆未遂,尤其在前两者的可罚性争论上,基于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不同立场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我国台湾刑法在教唆未遂的问题上,经历了从共犯从属性说到共犯独立性说再回归共犯从属性说的流变,(限制)从属性说得到了当下台湾立法界和理论界的赞同。我国大陆刑法关于教唆未遂的规定,从实然的解释论上看,体现了共犯独立性说思想,但从应然的立法论上讲,宜向共犯从属性说靠拢。  相似文献   

10.
论不可罚的教唆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行共犯理论中,教唆行为必受刑事处罚已成定论;而司法实践中,对于某些完全符合教唆行为的法律特征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又于理难容。基于现行共犯理论与实践的冲突,文章提出了不可罚的教唆行为的新命题,并对不可罚的教唆行为的基本特征、立论依据及理论与实践价值作了必要的阐述。  相似文献   

11.
析教唆的未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刑法理论上称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为教唆的未遂,称教唆者为教唆的未遂犯。教唆的未遂与未遂的教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未遂的教唆是指被教唆的人已经着手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能得逞,使被教唆的人的犯罪形态处于未遂状态之中。但是教唆的未遂和未遂的教唆也存在一定的联系,它们都和教唆犯的犯罪未遂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本文着重讨论关于教唆的未遂的几个问题。一、教唆未达的定罪问题对教唆未遂的定罪问题的分…  相似文献   

12.
教唆未遂是一个既涉及共犯又涉及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复杂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教唆未遂的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在对我国刑法29条具体分析的基础上,进而对我国的刑法典提出了修正意见,以有利于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论“教唆未遂”与“未遂的教唆”——三大法系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陆法系共犯从属性理论否定教唆未遂;大陆法系共犯独立性理论通过改变实行行为的概念论证教唆未遂;英美法系刑法理论超越教唆未遂;中国刑法理论在语境混淆的状态下论证教唆未遂。在三大法系内部,对于未遂的教唆是否可罚均存在着巨大争议,其关键都在于教唆犯的成立在主观要件上是否要求教唆人具有目标犯罪的罪过;仅从我国《刑法》第29条有关教唆犯的显性条款规定看,我国刑法对“未遂的教唆”似乎没有处罚的依据和标准,但是通过对该条隐性条款的解读,“未遂的教唆”在我国刑法中可以找到处罚的依据和标准,该问题在深层触及到如何理解我国刑法教唆犯的量刑规定。  相似文献   

14.
依据刑法第29条第2款,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确定教唆未遂是犯罪预备,就可以对教唆未遂之教唆犯适用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样,对于教唆未遂之教唆犯,既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还可以免除处罚。如此,既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也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5.
通说认为如果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者可以构成教唆未遂。实际上教唆犯是行为犯,只要教 唆行为一实施完毕,即应构成教唆既遂。据刑法第29条规定,构成第1款的只具有从属性;构成第2款的只具有独立 性。因此不能笼统地认为教唆犯既具有从属性又具有独立性。  相似文献   

16.
醉酒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当中的明文规定。本文从醉酒犯罪来分析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关于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理论包括定型说、有力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三种,文中主要对此三种理论学说进行比较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   

17.
郭园园 《现代法学》2003,25(6):73-77
教唆未遂与未遂教唆是否是同一概念 ,两者的内涵如何 ,在刑法学界存在争议 ,本文通过对中外相关刑法理论的梳理 ,对教唆未遂与未遂教唆进行了具体论说 ,并把我国刑法中第 2 9条第 2款的规定进行了具体的解读  相似文献   

18.
可罚的违法性是日本刑法学者为了在司法中将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而实质违法程度轻微的行为非罪化提出的概念.可罚的违法性,即值得动用刑罚处罚的违法性.如果危害行为不具有可罚的违法性,即便符合构成要件的形式特征也不构成犯罪.可罚的违法性概念的理论基础是刑法谦抑性和违法相对性.我国刑法应当借鉴可罚的违法性理论,以便在司法中将轻微危害行为排除在犯罪范围之外.在司法中,决定一个符合构成要件形式特征的危害行为最终是否需要动用刑罚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相似文献   

19.
牛新凯 《法制与社会》2011,(25):251-252
原因自由行为是大陆法系刑法学的概念,它丰富并且补充了刑法学的理论,同时也是一个充满争议的概念,其中尤以涵义本身和"可罚性"充满争议。本文主要介绍了原因自由行为涵义和可罚性中争论的各种观点,并且认为原因自由行为应该包括自陷限制责任能力的情形,在肯定原因自由行为具有可罚性的同时,针对原因自由行为与"责任原则"的冲突,提出"应该将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视为一个行为进行评价就不会与责任原则冲突"的观点。  相似文献   

20.
因遭遇违法性是一元还是二元的分歧以及自身对“可罚性”的视野局限,故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应提升为可罚性理论,从而实现一种超越。在可罚性理论的视野下,阶层式犯罪论体系应是“可罚的构成要件该当性—可罚的违法性—可罚的有责性”。在可罚性理论视野下的阶层式犯罪论体系,应是一个保障人权功能更加健全有力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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