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0]3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湖北政报》2009,(6):13-14
<正>鄂政办函[2008]8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4.
湘政发〔2008〕35号HNPR-2008-00008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5.
桂政办发[2009]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2009年—2011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 长 李克强二○○○年四月十日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定点屠宰厂(场)内屠宰生猪。农民自养自宰自食的生猪,不得上市销售。第三条 县级以上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  相似文献   

7.
<正>楚政办通[2010]10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针对目前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按照"效能政府、强化责任"的原则,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审批的有关条件和程序明确如下。一、分类管理,下放立项审批权(一)分类管理。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  相似文献   

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01]10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1]83号)施行3年来,对推进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和畜牧产业化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屠宰技术进步,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两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在实施上述两个文件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根据全国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商务部等7部委《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商运发[2003]275号)要求,现经2004年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杭农〔2023〕20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现将《杭州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实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6月3日杭州市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实施规划为加强杭州市牛、羊屠宰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牛、羊产品品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条件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58号)等法规、文件,  相似文献   

10.
正黔府办函[2019]4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4月4日  相似文献   

11.
2006年12月15日一大早,随着云县双汇桥下一阵鞭炮声响,厂房里的机器随之轰隆轰隆运转起来。这一天,是云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正式运营的日子,也是云县人民政府颁布的《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日子。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成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的出台,使云县生猪屠宰市场实现了“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分散经营”的经营管理模式,生猪屠宰走上了工厂化、机械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了生猪屠宰和肉食品的质量安全,保证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合格肉。  相似文献   

12.
正穗府规[2018]8号为规范本市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管理工作,确保牛、羊肉品质量安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和《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62号)的规定,现就牛、羊定点屠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二○○八年七月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相似文献   

14.
甬政办发[2012]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精神,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正>粤农农规〔2022〕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11月10日广东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为加快我省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生猪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相似文献   

16.
2008年第9号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穗府[2008]29号为规范本市牛、羊屠宰及其肉品流通管理工作,确保牛、羊肉品质量安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和《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78号)的规定,现就牛、羊定点屠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府发[2004]48号)下发后,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组织落实。截至6月30日,上城九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手工屠宰场已全部关闭,8家机械化屠宰厂正式投产营运,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在手工屠宰场关闭与机械化屠宰厂正式投产营运的过渡期间,生猪屠宰营运和猪肉市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我市部分地区、市场猪肉价格的波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恶意哄抬物价的不法商贩,维护猪肉价格的正常水平,确保猪肉质量,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为确保当前市场猪肉的供应,现就做好当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正>甬农发[2015]99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定点屠宰场(厂、点)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畜禽屠宰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要求,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实施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是防止病害畜禽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  相似文献   

20.
各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厂(场)、生猪经营业户、生猪采购者:为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商品流通索票出票有关规定,市工商局决定对生猪交易实行电脑联网出具销售凭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猪经营业户必须向生猪交易市场申报购进生猪的产地、数量、供货商和检疫等信息,由生猪交易市场录入电脑后进场交易。二、生猪经营业户应当如实登记生猪采购者的企业(个体户)注册名称、采购者姓名、销售去向、采购数量、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出具出货票据。不得向无营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