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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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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零口供规则”的初稿中最核心的内容被认为是“沉默权的提出”。几经修改后的《规则》与初稿最大的区别在于不把口供视为零,而是把对口供的依赖降到最低点。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不再允许其保持沉默,原来的绝对“零口供”演变成了现在的相对“零口供”。“零口供规则”的意义体现在它时我国司法制度提出了预警,使人们再次正视司法实践中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以及阻却这一弊端的迫切性。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零口供"的影响极大,事实上,它是一种不科学的提法和做法.<主诉检察官零口供规则>事实上是仅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视之为零,而不排除其辩解部分的使用,其中有一定的原因.我国和国外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虽然对口供的使用作了种种限制,但都没有完全排除把口供作为证据使用,因此有口供不用的做法是不科学的.正确使用口供要认真审查供述的真实性,注重对供述的研究和其他证据的使用,不轻信供述,同时重视辩解.  相似文献   

3.
反贪查案工作中“零口供”案件日益增多。本文结合办案实践,明确“零口供”案件的概念,分析其与“无口供”、“零口供规则”的区别;并针对“零口供”案件发生的原因,积极寻求侦查策略,以有效遏制“零口供”案件不断上升的势头。  相似文献   

4.
从我国检察机关办理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实践来看,口供常常作为贿赂案件侦查的突破口,没有口供,不仅侦查工作难以开展,甚至无法立案,口供证据因其在"一对一"贿赂案件的重要地位而被称为"证据之王"。近些年,也有学者对检察机关"口供至上"的办案理念提出质疑,认为在侦查"一对一"贿赂案件中过于依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忽略了案件其他证据的获取,容易导致错案、犯罪嫌疑人翻供等问题;更有检察机关提出了完全排除口供证据的"零口供"办案理念。针对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在"一对一"贿赂案件中出现的"零口供"与"口供至上"的争议,应从"一对一"贿赂案件口供的特点入手,认真研究我国目前侦查中口供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共同被告人陈述包括共犯陈述在性质上属于证人证言,因此不受口供补强规则的规制.但鉴于共同被告人陈述的证明力特点介于口供和证人证言之间,尤其是共犯陈述在证明力上类似口供,因此应参考口供补强规则为其设置相应的证明力规则.在证据能力上,只有经过被告人本人质证的共同被告人陈述,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可以通过在合并审理中增设"共同被告人质证"环节或通过分离审理实现.  相似文献   

6.
口供补强证据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口供由历史上的“证据之王”生成的“无供不录案”证据规则到口供未经补强不得定案的证据法则 ,出现了口供证据适用的反叛 ;随着诉讼程序正当化和人权保障的深入 ,补强证据法则也由强化自由心证的实质规则转化为自由心证的例外形式规则 ,实现了口供证据适用的超越式革命。口供补强证据在设定证明案件事实并增强或担保口供证据的基础上 ,应当构建口供补强证据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 ,完善口供补强证据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7.
口供补强规则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口供补强证据是指证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增强或担保口供证明力,共同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口供补强规则属于证据规则之一,其既能有效的防止偏重口供,又能弥补口供的证明力不足,排斥虚假的口供。口供补强规则有三个主要特征:对口供证明力的限制,而不是限制口供的证据能力;仅适用于口供,而不适用于其他证据形式;约束控诉方和审判方,而不涉及被告人。口供补强规则由口供补强证据的对象、范围和证明标准三方面构成。根据口供补强规则,被告人的口供不得成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必须经由其他证据对口供进行补强后,法官才能作出有罪判决。  相似文献   

8.
口供补强规则是专门针对口供的证据规则之一。我国推行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该规则提出新的要求。口供补强规则破除口供依赖的制度价值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原因在于我国过于重视口供的事实发现功能,忽略事实证明功能。重塑其制度价值关键在于转变口供功能定位。该规则还存在口供界定模糊的问题。为此,我国应当明确口供的来源和性质问题。补强证据的证明对象出现偏误,也是该规则的问题之一。补强对象不应仅限于口供的真实性和自愿性,而应当以口供所涉事实为主,以口供的真实性为辅,并就案件事实进行具体限定。  相似文献   

9.
口供补强规则在我国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共犯口供也是证据法中的重要问题,从共犯口供与口供补强规则的角度出发,论证共犯口供的证据能力,是否需要被补强,如何补强和能否作为同案共犯口供的补强证据,有助于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0.
被告人口供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形式,实践中对案件事实具有极强的证明力。我国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完善了对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口供的排除规则。然而,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研究,分析口供证明力的发生机制,提出阻断非法口供证明力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1.
沉默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特权 ,即在不利于自己的情况下保持沉默 ,在有利于自己的情况下打破沉默 ,作有利于自己的陈述。也就是说 ,犯罪嫌疑人既享有在沉默与陈述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 ,又享有如何进行陈述的权利。不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 ,沉默权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我国目前还未确立沉默权制度。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制国家 ,我国应当确立沉默权制度。因为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需要沉默权 ;沉默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手段 ;确立沉默权制度符合国际潮流 ,也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需要。  相似文献   

1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作为法定证据形式的一种,与当事人权利密切关联,但现行立法的许多规定显得原则化、宣言化,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需要对口供的采集、采信和运用规则予以专门研究,以期对将来证据立法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3.
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具有真实性、自愿性.口供可划分为庭外供述和庭上供述,就审判阶段而言,庭外供述必须转化为庭上供述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共同犯罪中,同案被告人口供不能作为证人证言使用,即使同案被告人口供一致,仍需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相似文献   

14.
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出台后,针对其立法必要性、立法时机、制度设计、行文规范等存在一系列争议,毁誉杂陈。总体来看,合伙企业法的修订是必要的和适时的,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但是修订草案仍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修订草案进行了思考,给出了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条款赋予被追诉人在接受讯问时保持沉默的权利,确立了口供自愿性规则,使我国刑事诉讼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沉默权制度仍未能在我国得到确立,这主要是受我国刑事政策等因素影响,刑诉法第118条“如实供述”条款的保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与此同时,构建配套的制度规范,更好地推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适用也是目前加快司法改革进程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6.
刑事审判中被告人享有质证权,应予以保障.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障证人的权利不得不采取一定措施对被告人的质证权进行适当的限制,二者存在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欧洲人权法院采取对被告人质证权的限制理由正当化与较佳防御手段优先适用的原则,以实现二者的平衡.欧洲人权法院的做法具有科学合理之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17.
"江西越狱事件"发生以后,全国上下一片哗然,舆论普遍倒向"人为因素致使案犯越狱"一边.然而从劳动管理以及看守体制两个方面分析,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应当是此次事件发生的首要原因.修改劳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以及统筹安排看管单位可以弥补法律之不足.  相似文献   

18.
沉默权是现代法制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真正享有辩护权的基础所在。沉默权在西方就是一项充满争议的制度,而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应否引进沉默权原则,更是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之争。我国应当确立有限沉默权原则。  相似文献   

19.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时期提出的新命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文章立足于山西的实际,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诉求,对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三晋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没有规定无罪推定原则、没有确立沉默权、没有对逼取的口供作出排除性规定,这是导致我国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法律根源。笔者认为,应及早从程序立法上构建起根治刑讯逼供的治本机制。为此建议:修改刊诉法第12条,明确规定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法律化;修改刑诉法第93条,确立沉默权;在刑诉法第43条中增加一款,对逼取的口供及据此查获的间接证据作出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排除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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