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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应当以扩大民间调解的受案范围,加强司法对仲裁的支持,继续强调调解制度,给予行政机关合法的处罚职权,以协助司法方式共同解决社会纠纷为重心。这一机制不仅可以为人民法院分流案件,更是能够减少和化解社会纠纷、降低社会成本、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和谐的社会机制。  相似文献   

2.
陈勇 《法制与社会》2013,(3):116-117
在继续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针对农村传统类民事纠纷,我们积极探索化解新途径,借助我县广播影视中心《新闻女生》栏目组这一新生的解纷主体,建立了以《新闻女生》栏目组为纠纷化解平台,以人民法院为法律支持平台,以司法、公安、基层人民政府、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村级组织、人民调解员等为随机联动平台的"2+X"传统型纠纷化解机制,走出了一条传统型民事纠纷新型化解的新路子,实现了司法与宣传的强强联合,达到了法制与道德的有机统一,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对构建"和谐临朐"、"平安临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正>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为基层解决社会纠纷、创新治理模式提供了有效的规范支撑。围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人民法院要立足社情民意,创新司法供给形式,推动纠纷源头化解。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和职能就是指导、规范和健全村规民约的制定及适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纠纷解决、乡风文明建设、依法治村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4.
戴建志 《人民司法》2011,(13):49-52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是对社会事务的处置。从国家权力的实质上讲,人民法院从一开始就以解决诉讼纠纷、调控社会秩序的司法活动履行国家对社会管理的职能.并通过实施司法审查监督行政社会管理。现在提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是依据“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强调司法活动在社会管理中的现实...  相似文献   

5.
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的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诉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多次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立法要走群众路线,司法工作也要坚持群众路线,这是我国司法人民性的本质要求。"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改革、发展和建设指明了方向。一、群众路线司法价值的发掘:从马锡五到陈燕萍在司法领域,"群众路线"一词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  相似文献   

6.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对于促进促进社会和谐负有重大的责任,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当前矛盾纠纷日益复杂、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强烈的形势下,如何实现案结事了是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审判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时代课题。  相似文献   

7.
胡兴东 《中国法学》2012,(1):143-158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下,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呈现出数量繁多、机制复杂,传统解决机制作用弱化等现象。在新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中,应该坚持调解组织与法院审判两大体系为中心,具体是人民调解组织必须坚持运作机制上的非国家性,纠纷解决过程和形式上要体现非司法特点;司法机关运作机制上要体现国家性,解决过程中遵循严格形式主义和法治主义;治安调解机制应采取严格的"法治"主义,即"严格的依法而为"。在传统纠纷解决机制上应正视、承认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补充作用,采用不同途径和机制让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成为此地区纠纷解决有机部分。  相似文献   

8.
一、人民法院能动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意义(一)能动参与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的需要人民法院职能分为审判职能和服务职能两方面。审判职能即人民法院通过裁判个案所实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服务职能即法院应在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下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而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是密切联系群众。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尤其是基层法院,处在审判工作第一线,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和交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及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在基层。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如何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达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公正,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司法服务,进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的终极目标,是摆在我们基层法院面前的重大课题与任务。  相似文献   

10.
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一向以提倡基层调解为主,诉之法院,又以另一种形式的调解替代,因此,我国当下"大调解"的核心其实在于法院调解。但是,我国基层法院在现有的国家权力架构中,在无法保持独立性的实际压力下,面对正式法律与民间习惯的矛盾,无法完成他们被期待的功能。多重角色的压力使他们不得不强调调解,以调解的方式来回避刚性矛盾,以保持合法性。实际上,法院如果无法解决规则之治的问题,它就无法真正实现纠纷解决,而仅仅是纠纷解决道路上的一个驿站。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7.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犯罪对象要素之解析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问题之一,作为行政法学“帝王条款”的比例原则,试图研究其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应用可能性与具体机制,以期为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提出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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