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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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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联合国宪章》以来,人的尊严即成为国际法律规范与国内法律文件中屡屡提及的重要概念。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是宪法第一次明确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的内容,是对公民尊严不受侵犯权利的补充和扩展。实践中我国也采取了积极措施来保障公民的尊严权。但是,我国人的尊严权保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从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出发,论述了我国法律保障过程中的不足,最后提出了完善保障我国公民尊严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各国宪法文本采用不同方式体现“人的尊严”这项价值或权利,并非一概直接使用“人的尊严”一国宪法文本未必采用“人的尊严”这个术语,但这项价值是真正的宪法所不可或缺的。在“人的尊严”问题上,各国宪法立场有差别,侧重点不同,保障手段也各种各样,但大致要求国家负担4项义务,即承认、尊严、保护和促进的义务.在中国的经济快速增长的今天,我们不应忘记,人的地位问题,具有永恒的意义,积极维护和有效促进人的价值的实现,是宪法产生和发展的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3.
作为体现对公民享有人的尊严的基本生活的保护,公民的社会权已随社会的发展而相继被很多国家写进宪法。随着贫富差距的日益增大和人权观念的逐渐深入,社会权作为一种新兴的人权当然也日益被社会所重视。而如何从实体和程序上对其加以法律保障,就成为宪法学需要予以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制宪权是宪法制定和运行的前提 ,但传统制宪权理论并未准确揭示其权力属性、内涵和外延。根据制宪权的性质可以判定 :制宪权形成的条件包括国家政治统一、制宪过程民主、以立宪为直接目的等 ,而且制宪权的关键在“定”而非“制”,即制宪权作为一种权力的本质内涵在于能够使宪法产生规范效力。与此相适应 ,制宪权主体构成在体制上可分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在具体形态上则更为复杂多样。  相似文献   

5.
诉权是一项制度性基本人权,是与公民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权利救济权”或者“请求司法解决权”。它也是一种宪法性权利,相对于基于民事契约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而言,诉权对抗的是国家权力,是一种宪法性的权利。诉权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和自主性的特征。  相似文献   

6.
宪法的概念是宪法学的元问题,是探讨中国宪法变迁的前置性问题.现行宪法颁行以来,学界对宪法概念的研究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形成了多样但又具同一性的宪法概念,并实现了一个根本转变——从突出“管理性”的国家总章程转向了强调“权利性”的国家根本法.同时,现行宪法颁行以来的“宪法概念”史也是一部实质宪法的界定史,更是一部突出阶级性和根本法属性的实质宪法史.  相似文献   

7.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应采用“公共权力”标准.公法是调整公权力与公权利之间关系的法.与公法、私法相对应的“公权”、“私权”在中文里容易让人误解,最好明确称为“公权利”与“私权利”.宪法规定的通常被视为私权利的人身权、财产权,同时也属于公权利.颇有争议的“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并没有改变宪法的公法性质.宪法只为公法,也不会影响宪法的根本法、最高法地位.  相似文献   

8.
食物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国际范围内已经得到广泛的承认和普遍认可.从人权法文件的规定来看,食物权是每个公民凭借一切正常的手段获取食物以维持其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国家应当承担积极的义务保障公民食物权的实现,使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生活.食物权是人权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并具有独立性的一项社会权.人权的终极目的是实现人有尊严地生活,而食物权的实现是人过有尊严的生活最起码的前提条件.食物权的有效保障必然推动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相似文献   

9.
人权是西方的话语,中国传统文化并未能发展出人权的理论和制度。然而,过去的“未能”不可被轻易地等同于永久的“不能”。不可否认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若干思想资源,它们可以与现代“人权”概念接榫,并且在传统文化的脉络中为人权提供另一种证成方式与诠释角度。具体而言,对于第二代和第三代人权,传统中国文化具有丰富的思想资源。传统中国文化强调人的社会性和相互关联性,重视群体福祉,主张政府对人民的教化和关怀,都是传统中国文化强调积极自由、终极和谐理想的思想基础和表现,它们当然地构成了第二代和第三代人权的基础。而传统儒学中“仁”的思想,则能为人性尊严提供智识支援。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质帮助权以道德权利、宪法权利和实定法权利三种形式存在着,不同层面上的权利性质不同,义务主体也有差异。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但宪法权利的实现以具体法律的规定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为条件。我国目前已有具体法律规定的物质帮助权,实现形式有扶贫、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特殊对象救助和灾害救助。针对我国的现状,笔者建议在宪法中增加“公民最低生活标准权”、完善行政救助立法、加强对农民物质帮助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医疗技术的进步、法律的发展、支持团体的压力以及民意的推动使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应该享有有尊严地选择死亡的权利。死亡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起初,法院在寻求这种权利的基础时,或者是完全依赖普通法的知情同意或自治原则,或者将普通法原则与宪法的隐私权结合在一起。新泽西州法院对昆兰案的判决第一次确立了宪法隐私权作为死亡权的基础,从而赋予个人更大的临终决定的自治权。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在克鲁赞案中更愿意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自由利益来分析死亡权的基础,从而标志着死亡权的基础从昆兰案确立的隐私权转向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对个人自由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死亡是人的一种可能性存在,而且是每个个人惟一不可让渡、不可替代的一种可能性存在,而不是一种外在的、只有不幸的人才会碰上的意外事件。因此,死亡对于人的真实存在或真实生活具有根本性意义。人必得在自己的纯粹思想意识中承担并守护着死亡这种可能性存在,并从这种死亡觉悟去理解和展开自己的生活,他才能真正在其生活中维持个人的自在-自由与个人的普遍尊严,而不是片面追求在职位上充当的角色的私人利益与“私人尊严”,从而保证生活的真实性与永恒价值。托尔斯泰的中篇小说《伊凡·伊里奇之死》是“常人”掩盖死亡、忘却死亡的一个典型案例。  相似文献   

13.
在毛泽东的政治法律思想中,宪法思想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毛泽东的宪法思想,不仅在宪法理论上有突出贡献,而且在中国政治实践中发挥巨大作用.在举国上下庆祝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周年之际,我们仅就毛泽东的宪法思想略加论述,以同庆.一、毛泽东论宪法的概念宪法概念问题是宪法学基本理论问题,是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任何宪法学家都不能回避而必须首先回答宪法概念问题,毛泽东关于宪法概念的论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很典型,代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毛泽东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毛泽东关于宪法概念的论述,将宪法称为国家的“总章程”、国家的“根本大法”,从而使宪法与普通法律区别开来,赋予宪法以下法律特征:第(?)毛泽东说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根本大法”就意味着宪法是“(?)法”是国家法律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现行宪法在不同语境中“民主”一词内涵的类型化解读表明,宪法中的“民主”一词首先表达的是一种基于人民民主的国家形态,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此基础上,“民主”具化为一种以自主自治为内在要求的治理模式,实行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强调多数尊重少数的决定机制,呈现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有序行为过程,凝练为一种引领国家建设和公民生活的价值观。全方位解读“民主”一词,还应注意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具有逻辑上的内在统一性,实现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  相似文献   

15.
孙中山宪法思想中有关于权力必须受制约和监督、“民权”和“政府权”互相牵制的内容,这与我国现行宪法不谋而合。然孙中山的政府权力制约思想有他的英雄史观和阶级观念所造成的局限。本文从“民权”与“政府权”视角,揭示了孙中山的权力制约思想。  相似文献   

16.
一、党在修宪问题上的权力范围界定:只有建议权,此权不能等同于法律上的“提议权”和“提案权”执政党拥有对国家重大事务“提出决策权”。党的“提出决策权”也可以称为提出建议权,但党的“提出决策权或建议权”不等于法律上的“提议权”和“提案权”。在修宪问题上,党只拥有修改宪法的建议权和立法建议权,如宪法或某些宪法条款的修改建议,多是由中共中央提出或由有关国家机关党委和地方党委提出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是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建议作出的,但这种建议权的实现与否,则取决于拥有宪法修改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17.
“人的尊严”思想的法律意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的尊严”是二战以来许多重要的法律文件所确认的重要价值。“人的尊严”的观念发端于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运动,而在康德的笔下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在法律上,“人的尊严”成为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是个人确保其自由、独立身份的护身符,也体现了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的统一。由“人的尊严”思想可以衍生出法的主体性原理。  相似文献   

18.
人的尊严与国家的修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的尊严是一个关系性概念,是人在一定关系中被尊严地对待,而对人的尊严的实现最具体制性、根本性意义的关系是人与国家的关系.国家在面对个体尊严时要从行动、制度、过程三个维度保证人的尊严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宪法监督制度的不完备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大难题.如何真正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监督权,使违宪行为或违宪法令得以制止,是维护宪法尊严、保证中央与地方政令统一的关键环节.设置“宪法委员会”、“宪法法庭”的几点建议,以期引起学术界关于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讨论.  相似文献   

20.
美国费城会议在讨论美国第一部现代民主的宪法—— 1787年宪法时 ,立宪者认为 ,宪法不仅仅是一种政制构架 ,其真正意义在于它同时是“宪政”,即将成立的政府都要受到宪法的制约。宪法必须为政府提供手段 ,使之有效运行 ;但同时又必须清楚地划定政府权力 ,以维护个人自由。宪法的至上性是其最重要的品格。而在信守并实践这种宪政 (有限政府、权力分立制衡和保有权力 )的承诺的历史过程中 ,美国人越来越首肯司法审查权的作用。司法审查制度被认为是美国宪政的最独特的贡献。美国宪法并没有明文宣告联邦最高法院拥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自 180 3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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