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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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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律师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律师工作参与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明确了任务和方向,律师行业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充分发挥律师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决定》指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  相似文献   

2.
李超 《法制与社会》2010,(28):192-193
我国律师参与立法人数少,比重低;立法活动中“部门立法”普遍存在,因此,律师参与立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律师参与立法有利于打破部门利益界限、更好的维护人权、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律师可以通过参政议政形式参与立法和影响立法;可以接受委托起草法律草案;接受立法机关的委托了解社会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评价,适时予以完善;通过宣传法律知识,解释法律问题影响立法。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吉林省律师协会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今年,我们根据省委、省政府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服务工作的总体安排,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需求,在全省律师行业组织开展了"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行政机关起草模式、法学专家起草模式和执业律师起草模式的利弊分析、成本收益分析的论述,试图寻求一种最佳的法律起草模式,以进一步实现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把法律起草工作推向社会、推向市场。  相似文献   

5.
“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定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定义是起草我国《可再生能源促进法》的基础。法律定义的不同模式利弊互现 ,国外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定义也各具特色。本文在对“可再生能源”法律定义模式的利弊分析和国外立法的实证考察基础上 ,根据我国特点提出了我国《可再生能源促进法》的法律定义模式 ,并起草了“可再生能源”法律定义的试拟稿  相似文献   

6.
《中国律师》2004,(6):33-33
2004年3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召开国有资产法起草工作工作组成立大会,就起草工作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计划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作为整个工作机构中唯一的执业律师,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鲁哈达律师荣幸地被全国人大常委会聘任为专家顾问小组成员,全面参与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工作,这是本届全国人大第一次邀请执业律师参与立法,也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对鲁哈达律师多年来在国有资产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和贡献的认可。凭借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鲁哈达律师将为我国国有资产法的起草工作做出自己的…  相似文献   

7.
据《法制日报》2002年9月16日报道,由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起草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即将出台,这是我国首部由律师主持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委托律师起草法规草案不仅是立法模式的一种制度创新,同时也是律师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具体体现。《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律师参与立法.参与公共事务的成功范例,它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律师这一“司法之士”也可以成为“立法之师”。  相似文献   

8.
《天津律师》2007,(1):1-1
2006年12月23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市律师协会起草《天津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签字仪式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这是本市政府主管部门首次正式吸收律师团体力量参与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立法草案起草工作,也是我市立法民主化、公开化、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已经完成立法程序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与这部法律直接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在认真学习、研读并起草制订实施细则。作为一名律师,尤其是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对这部法律也充满期待并在努力地学习。下面是本人从辩护视角对新《刑事诉讼法》的一些认识和解读,就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10.
两年多来推行的律师工作“两不四自”改革,吸引了一大批有志于律师事业的法律人才、特别是一批高层次的法律、经济和外语人才进入律师行业,发展壮大了律师队伍,改善了律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拓宽了法律服务领域,增强了开展法律服务的活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面和量都大大增加,扩大了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但是,律师工作改革所取得的成就还仅仅是初步的,要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体制,还需要把律师工作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当前,在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抓紧律师立法的同时,应该注重对律师工作改革的有关…  相似文献   

11.
《天津律师》2005,(4):19-19
按照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立法工作会议提出的进一步拓宽地方性法规起草渠道的要求,经研究,拟将“天津市地方立法听证办法”委托你协会组织起草。请组织律师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加历次立法听证会的律师,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出该法规草案的初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提请审议。  相似文献   

12.
近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天津市律师协会起草立法听证办法草案的消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既是对天津市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借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机会,谈谈我们对律师参与立法的一些看法和体会。一、律师参与立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江平教授曾经指出,律师的功能包括服务和治国,二个方面。参与立法活动是治国功能的突出表现。参与立法是律师执业的应有之义。首先,律师在服务社会过程中广泛接触社会各方面人士,能够听到各行各…  相似文献   

13.
<正> 黄曙海在《关于起草法律草案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对起草法律草案是否属于立法程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立法程序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立法程序从立法预测、立法规划开始;有人提出从准备法律草案开始,多数人的意见是,立法程序从提出法律草案开始。对立法程序从何开始,应当从立法程序的定义中找答案。立法程序是有立法权的机关行使立法权、制定法律的程序。立法预测、立法规划工作只是立法前在总体  相似文献   

14.
《中国律师》2015,(2):33-38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律师工作大有可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律师行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强调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首次将律师队伍纳入法治工作队伍范畴,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等。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律师行业的高度重视,是对律师行业的巨大鼓舞,也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15.
邵建新 《中国司法》2009,(9):110-111
今年以来,江苏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服务中心工作。组建各级人大和政府律师顾问团1842个,为人大科学立法和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参与起草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41个。  相似文献   

16.
新《刑事诉讼法》已经完成立法程序,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与这部法律直接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在认真学习、研读并起草制订实施细则。作为一名律师,尤其是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对这部法律也充满期待并在努力地学习。下面是笔者从辩护视角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的解读,就教于大家。一、规定了司法机关告知辩护权的义务新《刑事诉讼法》在明确律师侦查阶段介入是辩护人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相似文献   

17.
《民办教育促进法》后续发展的法律环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该法的实施必然会对我国“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结束了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和立法工作中的许多争论不休的问题。与《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相比,《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形  相似文献   

18.
日本能源政策动向及能源法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罗丽 《法学论坛》2007,22(1):136-144
当前,我国由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和中编办等15家中央单位组成起草小组,由能源、经济、法律、公共管理领域的16名专家组成的起草专家,已展开了对我国<能源法>的起草工作.我国能源立法应该采取何种立法体系,确立何种能源管理体制,应否确立能源市场自由化等问题,值得我们从理论上深入研究.本文系统梳理了日本能源政策动向,探讨了日本能源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对我国能源立法的启示,以期为我国能源立法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9.
师制度恢复以来,安徽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工作在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肯定。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地方立法、落实制度、健全组织、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等方面,为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推进地方立法,优化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法律是最可靠、最有力的保障措施。安徽省曾在1988年由省人大以地方立法形式制定了《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1996年修改《刑诉法》、颁布《律师法》以后,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会见难等问题,我们积极反映…  相似文献   

20.
于宁杰 《中国律师》2006,(11):41-44
“为权利而斗争”对于中国律师而言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为改变执业中的不公正境遇而进行自我维权。律师的职业权利是实现律师职能和维护律师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资源,决定并标志着我国律师业发展的水平,是律师立法的核心内容。对于律师执业权利的立法保护的意义在于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其在寻求法律救济的过程中得到律师提供的充分的法律帮助,并对法律的正确实施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而对律师职业权利性质的界定则是设定和维护律师职业权利的一项基础工作。本文试图结合律师的职业属性等问题,从不同侧面对律师职业权利的性质及其对律师立法的影响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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