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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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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成梅 《法制与社会》2011,(10):252-253
地理标志和商标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两种客体,二者虽都能体现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但两者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地理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在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也都是通过商标法律体系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国际、国内法律对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既进行严格的保护又进行适当的权利限制。  相似文献   

2.
曹新明 《知识产权》2007,17(1):26-31
我国建立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地理标志是“兴农”的助推器,是“土特产”走向世界的通行证,是农民富裕的“摇钱树”。由此可见,地理标志对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自加入WTO以来,我国便采取积极措施为地理标志提供法律保护:一是将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注册保护,二是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采取登记制度提供保护。这两种保护的目的是一致的,但两种措施却是矛盾的,反而给地理标志保护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导致了农业经济发展的某些不利后果。本文以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为视角,就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发表管见。  相似文献   

3.
林靓 《广东法学》2010,(1):27-31
地理标志是一种标示商品基本来源的重要标识。本文从“金华”商标与“金华火腿”地理标志的纠纷谈起,介绍了我国目前对于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即采用双重保护模式(工商总局的商标保护和质监局的地理标志保护)。在总结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地理标志的性质和保护模式选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地理标志保护模式不是纯学术问题,而是非常现实的利益衡量和选择的问题。选择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应当以市场发展趋势的分析为依据,以在国际贸易中最大限度地谋求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利益为原则。我国应当选择商标法和专门法并行的保护模式,在继续加强、完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保护制度的同时,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法,成立地理标志保护委员会,形成两种制度并行,政府积极推动,企业自主选择的保护格局。  相似文献   

5.
地理标志保护方式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理标志是一种商业标志,TRIPs将其列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但是,用什么方式保护地理标志,无论在WIPO中还是在TRIPs中,都存在严重的分歧,我国理论界和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相互对立的意见。本文认为,地理标志和商标都是商业标志,其本质特征和基本功能都是标示商品的来源,即识别性,因此,可以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来保护地理标志。我国自1994年以来的实践证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能够很好地保护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   

6.
尽管地理标志与商标均是在市场中使用的商业标识,但是地理标志强调产品特征与其来源地在自然、人文因素或声誉上的联系,而商标法对此不予以保护。欧盟以专门立法模式强化地理标志的保护,从制止不正当竞争及避免误导消费者的双重视角处理在先地理标志与商标之间的关系。当地理标志与在先商标存在冲突时,欧盟除了遵循“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基本原则外,综合考虑在先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以及已经使用的时间等因素,以不使消费者混淆为前提,允许地理标志与合法有效的在先商标有限共存,TRIPS协议规定的商标权例外之描述性合理使用为共存方案提供了正当性基础。欧盟正在通过签订双边贸易协定的策略将其内部地理标志与商标冲突处理规范融入国际贸易法领域。欧盟相关经验为我国解决地理标志与商标冲突关系在立法模式的选择、具体规则的细化和符合国际贸易协定要求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为更好地保护地理标志,应当将地理标志的保护统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在商标法中增加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专门规定,结合原有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保护,从而形成多重保护的模式。具体到农产品,应区分对不同的农产品实行不同的保护方案,形成我国特有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多维互动的保护路径。  相似文献   

8.
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是国际社会和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重新界定了地理标志的概念,并对地理标志的立法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同时对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高度关注的地理标志与商标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相似文献   

9.
李珅声 《法制与社会》2011,(32):270-272
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与商标、专利权相并立,Trips相关协定中设置了了专门的条款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应着眼于地理标志保护从制度构建到部门执法等方面的现实需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金华商标与金华火腿地理标志的纠纷谈起,介绍了我国目前对于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即采用双重保护模式(工商总局的商标保护和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保护)。在总结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争议的基础上,笔者从法律的角度思考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目前地理标志在我国的使用实际效果有限,政府对地理标志使用的推广起着主导性作用,结合我国国情和国际市场的现状来看,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和专门立法保护模式各有利弊。我国参加WTO地理标志谈判应当坚持主权原则,在地理标志扩大保护的前提下支持多边注册体系谈判,并注意保持我国与外国权利义务的对等。为了配合我国参与相关地理标志谈判,应完善地理标志国内保护。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制度选择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张玉敏 《知识产权》2005,15(1):14-18
地理标志保护问题无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还是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都是一个备受重视而又分歧很大的问题。笔者通过对地理标志保护的历史回顾,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之争,说到底是各国的经济利益之争,知识产权不过是各国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甚至政治目的的工具,期望利益对立的不同国家在短期内达成一致意见是不太可能的。我国是地理标志资源大国,提高保护水平对我国有利,因此,我国在国际谈判中应当采取支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立场。在保护模式的选择上,应当采取双轨制,即对于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有重要意义的茶叶、中草药等的地理标志,采取专门立法的方式,由专门的机构负责注册保护,其他产品的地理标志,继续按照商标法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方式保护。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计划地组织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主动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三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本文从理论层面,分析了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三农"必要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在实践层面,将有效指导和推动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三农"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和对策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商部门商标保护和质检部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两种保护机制的冲突和重叠,二是国内外市场上大量不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行为对我国地理标志声誉及相关产业的消极影响。一、商标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矛盾和重叠  相似文献   

15.
吴姗 《中国律师》2008,(10):23-25
地理标志和地名商标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可以极大地提升商品的附加值。能为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由于地理标志和地名商标有密切的联系,二者有共同的因素——地名。当同一地名既是地理标志的组成部分,又是地名商标,且标识的商品是同种商品的时候.具有集体公有性质的地理标志和具有个体垄断性质的地名商标所属的不同权利人之间必然发生冲突,实践中已有大量纠纷产生,如著名的金华火腿案、白蒲黄酒案。笔者试从冲突的原因开始分析探索解决冲突的办法。  相似文献   

16.
周波 《科技与法律》2014,(2):340-351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商品商标,在商标标志的构成及商标的功能作用等方面均存在实质性差异,因此,在适用《商标法》第28条对相关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进行判断时,不应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商品商标进行近似性比对。  相似文献   

17.
地理标志能够增加产品附加值,而我国享有地理标志的产品90%以上是农产品,因此说,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对农民增收有着直接的积极作用。然而,从目前地理标志保护的相关立法来看,不尽完善也不尽规范,分析探讨当前农产品地理标志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对完善地理标志立法、促进地理标志的地方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8.
地理标志品牌化战略构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地理标志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市场中,地理标志表现出强大的品牌效应,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应当实施地理标志品牌战略.在政府层面,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在企业层面,生产经营者要提高对地理标志品牌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高标准生产、提升品牌中的科技成分;要突出"绿色"特质,重视商标推广;要建立品牌文化,开展品牌宣传;要致力于品牌维护,施行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相似文献   

19.
地理标志与商标都属于工商业标记,都具有表示产品来源的功能,两者的关系错综复杂。随着地理标志在国际贸易中重要性的日益凸现,地理标志和商标的冲突日益成为各国国内法和国际知识产权界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   

20.
地理标志等易混概念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国华 《行政与法》2006,(2):115-117
在有关保护地理标志和维护贸易秩序的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中,与地理标志易混的概念包括产地标志,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等,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学界内多见同一概念在许多场合却用来表达不同涵义以及不同概念又等同混用的现象。为防止谬种流传,有必要缕清不同概念的出处和演变过程,再对地理标志等相关易混概念详加辨析,以便正确使用它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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