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起源、属性、作用、发展趋势等方面入手,对两者间的关系重新进行了审视,深一层地考察了它们的异同及其原因,认为目前我国学术界较为普遍接受的观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归属于知识产权法--并不科学,它们虽有部分重叠的地方,但更有其各自独立的个性,两者之间不是一种从属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交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本文试从探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一些不足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来分析两者关系,并结合相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起到保护和补充的情形论证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法保护和补充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以及探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补充性保护的情况。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概述,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附加保护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适用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4.
聂若愚 《法制与社会》2013,(15):246-247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施行了近二十年,该法对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但是,该法制定之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很多问题没有显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诸多不正当竞争和破坏知识产权的行为充分暴露出来,并且出现很多新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逐渐不适应于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本文以德国为例,论证中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知识产权,竞争行为方面的缺陷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5.
杨志敏 《知识产权》2003,13(5):11-13
知识产权法分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法的根本区别在于法技术构成上有差异。两法虽然都采用将他人的特定行为视为违法的法技术,但权利化、登记及权利转移均为传统知识产权法所特有,并且只有登记制度才能解决权利转移和独占许可中的问题,文章指出这种差异的意义是传统知识产权法为成果信息的开发投资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回收途径或渠道。  相似文献   

6.
张扬 《法制与社会》2021,(2):168-169
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比较和研究,阐明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应该作为知识产权的兜底法律.论述了新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法律责任过于严苛、过度依赖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缺乏与之相配套的网络侵权法律法规、以及过度增加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并且针对以上现实问题,提出了几点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希望为我...  相似文献   

7.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当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制度,作为一种非物质性的权利以及财产,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都是发展过程中的重点以及难点.传统知识产权法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发现存在有局限性,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并不全面.而当反不正当竞争法纳入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后,实现了道德标准与法律标准的双重建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  相似文献   

8.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伴随着入世,我国已步入国际市场竞争的行列。如何完善竞争法,维护有效竞争,推动经济发展就显得异常重要。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立法,本文通过分析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结合从中得到的启示,对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日臻完善,公众的法律意识的与之日俱增,企业也愈加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期冀通过更加完善的法律来保障自身权益。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颁布、修订与实施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对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法律体系,较好地保护了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合理竞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主体方面的界定范围狭窄等弊端,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存在着不尽完善之处。因此,本文立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存在的问题入手,剖析保护的不足,找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缺乏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涵盖不全以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限定过于狭窄、缺乏兼备独立性和权威性的执法机关等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加以完善对策,以期为更好地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作用,实现企业之间的合理竞争。  相似文献   

10.
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与创新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郑友德  万志前 《法商研究》2007,24(1):125-133
2004年7月8日,德国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实施。新法紧跟时代的步伐,以竞争法自由化和欧洲化为目标,将迄今为止由司法和学说所创造的判例法进行了概括梳理并使之法典化,满足了现代法的透明性要求。同时,新法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彰显了其“消费者友好型”的特征;而且新法通过列举的方式将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加具体化,增强了新法的可操作性又未丧失其灵活性。这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11.
自本刊首次发布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年度综述以来,于今已是第5次了.在这五年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知识产权法学较之于那些传统学科,仍嫌稚嫩,但还是出现了不少进步的迹象.例如,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本质、特征等基本理论的研究明显增强,并打破了一些曾被视为天经地义的成见,……  相似文献   

12.
2003年知识产权法学学术研究回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是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绕不开的话题 知识产权法学现正日益成为一门显学,因为人们总是将其与当下最流行、最时髦的话语相联系,诸如全球化、高科技、网络、品牌,等等.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也每每因此而须开风气之先,领时代潮流.  相似文献   

13.
1999年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99年是20世纪的最后一年,包括知识产权法学在内的各门学科都在作一些回顾性工作,与此相关的内容在本年度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中自然也占有相当篇幅。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研究领域中也是诸说纷呈,体现出许多与以往不同之处。以下仅择其要者述之。...  相似文献   

14.
刘春田  阳平 《法学家》2001,(1):55-59
2000年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从总体上看,既有沿着基础理论路子进行的艰苦探索,又有众多围绕与技术进步和新时势有关的新问题展开的讨论.本年度出版的知识产权法专著,有的着力关注传统领域的内容,有的则以与新技术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为研究主题.……  相似文献   

15.
2004年知识产权法学学术研究回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不寻常的2004年 对于知识产权法学而言,2004年非同寻常.1月13日,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的地位提升至国家战略的层次,这是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知识产权法学提升水平的机遇.从此,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构成推进国家战略的组成部分,与国家、民族的命运更加紧密相连.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度过了2004年.  相似文献   

16.
刘春田  阳平 《法学家》2006,(1):73-76
知识产权之一般的研究 (一)知识产权与国家利益 发达国家强制推行高水平高强度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学者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实现知识产权本土化的问题.①  相似文献   

17.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罗马法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制度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需要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条件.罗马法为各国私法之渊源,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财产权制度更是直接渊源于罗马法,传统民商法中的许多概念和制度都可以从古代罗马法中找到雏型.虽然,我们不能在罗马法中直接找到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规定,但是罗马人所创建的私法原理和私权保护规则,可以为我们解释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理论基础和法律渊源.  相似文献   

18.
论知识产权法制对“李约瑟难题”的破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约瑟博士提出的近代西方国家为何兴起与中国为何衰落的名的“李约瑟难题”的精神实质,在于探求东西方科技与经济发展动因的差异。知识产权法制对于“李约瑟难题”的破解具有重要的意义。东西方知识产权法制的缺失和奠立是形成和破解这一难题的一把钥匙。关注和研究“李约瑟难题”并从知识产权法制的角度进行破解,对于我国当今的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太平  杨峰 《法学研究》2008,30(1):17-29
面对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益扩张的知识产权,学者提出了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领域理论。公共领域是知识产权的效力所不及的知识领域与知识的某些方面,它不仅是对抗知识产权不合理扩张的旗帜和理论武器,也可以解决反对知识产权不合理扩张的社会力量的集体行动问题,还是创造的前提和知识产权制度正常运转的工具。公共领域存在的客观基础是知识的公共性、共享性以及历史继承性。尽管公共领域有独特的价值、功能和存在的客观基础,它也有假设前提虚假、作用范围有限等局限性。公共领域的局限性可以被克服。  相似文献   

20.
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有关其创造物的知识产权法保护问题给现有的法律理念与规则带来了巨大挑战。因而比较法视阈欧盟背景下的德国经验或许有一定参考意义;即先通过评介欧盟层面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政策与伦理准则,再从德国层面整理其创造物知识产权法保护上的实务经验与理论讨论。进而从中获得对我国的启示:一方面,呼吁今后在我国人工智能创造物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外部,进一步细化相关的法政策,并着手制定相适应的伦理准则;另一方面,在其内部,基于当前现行法修改实际,分别从专利法、著作权法二个主要维度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并强调内外规制体系间的协调配合,以期塑造既具体可行又灵活完整的我国人工智能创造物的知识产权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