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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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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制度的设立是我国行刑制度的一种新的尝试,它适应了刑罚执行方式由监禁刑罚向非监禁刑罚的转变。然而,社区矫正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需采取对策予以解决,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行刑立法的协调与完善必须适应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一体两翼"的"新常态"。为实现立法内部协调及外部对接,应进一步完善社区行刑立法,并尽快重启《监狱法》的修订,如监狱人民警察的职权、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式、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条件及体检等规定均凾待厘定。明确监禁行刑与社区行刑的衔接缺口是健全行刑立法体系的重要前提,因而立法规范的协调统一应注重监禁刑执行和非监禁刑执行的前后贯通与互动衔接,并兼顾公、检、法、司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职责分工,致力于构建与行刑一体化相同步的统一刑罚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3.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代表着世界范围内行刑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属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范畴,作为体现刑罚轻缇化的刑罚执行制度,是变更刑罚执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但由于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原因,造成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不力、暂予监外执行定位不准确、病残鉴定存在薄弱环节以及监外执行过程中收监情形有疏漏;检察监督范围不够全面,缺少有力的监督措施以及监督缺乏权威性,致使脱管、漏管现象突出,迫切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对可操作性的实践模式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对罪犯的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也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和降低行刑成本。但是,由于受我国重刑思想的影响、社区矫正制度法律的缺失以及非监禁刑罚配套措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因此,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推行应更新刑罚理念,修改相关法律,制定《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主体,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对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矫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从而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5.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决定》还指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在社区中对服刑人员执行刑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符合国际社会行刑的历史发展渊源和当今的行刑趋势,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将其引入我国实践,必将有利于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改造,促进刑法的轻刑化,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非监禁刑,行刑社会化,预防犯罪、矫正犯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制度的设立是我国行刑制度的一种新的尝试,它适应了刑罚执行方式由监禁刑罚向非监禁刑罚的转变。当然,由于它是一个新生事物,不可避免地会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不适状况,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还需要一个长期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的探索过程。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是一种矫正罪犯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从局部试点到全国试行的逐层推进,我国最终将社区矫正这一舶来品确立到刑罚执行制度中.随着刑罚轻缓主义在行刑阶段的展开,以及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对判处管制和缓刑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如何有效执行社区矫正,促进犯罪分子改造自我,越来越为理论界所重视.贯彻群众路线,能够有效地保证社区矫正的开展和社区矫正的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始于2002年8月,上海是全国最早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地区。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将被依法判处或裁定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放在社区,运用非监禁的方式,依靠社区力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一种行刑制度。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也提到要“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全面推开,司法部确定的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单位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这项改革不仅在我国刑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层面和执法层面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9.
在"一体双翼"的新型构造中,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相辅相成、交融互动。行刑执法的无缝衔接是提升行刑效益、推进行刑一体化的必然要求。监狱与社区前后照应、彼此"借力",对假释犯无需实时互通信息,而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有必要由社区及时反馈动况。罪犯出监、入矫或重新收监要保持双向贯通,执法交接应遵循"人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移交"的原则。行刑变更权的配置必须兼顾罪犯出监"前端"与入监"后端"的移转效率,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权应统归监禁机构,而相应的刑罚解除权则归属社区矫正机构。  相似文献   

10.
随着司法文明的演进,非监禁刑罚逐步取代监禁刑罚成为新的国际行刑趋势。当今世界各国都在进行非监禁刑制度的革新,社区矫正制度是其中发展最快的一个领域。社区服务作为社会矫正的主要形式,能够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有利于促使罪犯顺利地回归社会,并且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虽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只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适用监外执行,但从法理及法律解释的角度分析,对于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无论其是在原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后来又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还是原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和无期徒刑服刑期间,都应当作为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在监禁刑向非监禁刑转化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讲,我国有重监禁刑、轻非监禁刑的思想和司法现实。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在观念层面为非监禁刑鼓与呼,在立法层面为监禁刑向非监禁刑的转化减少障碍,并逐步扩大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适用规模。  相似文献   

13.
以刑罚推迟执行制度取代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种理性的必然选择.鉴于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构建刑罚推迟执行制度时,应从实体规则和实施规则两个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4.
论德国电子脚镣制度及对我国刑罚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电子脚镣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狱行刑替代方法,具有经济、简单、安全和可靠的特点,较好地弥补了监狱行刑与监外执行之间的鸿沟。德国推广电子脚镣制度的成功理论与实践,对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文章从人权理念和刑罚执行的灵活性两方面分析了设立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价值基础。同时,就法典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模糊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如: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要明确不计入执行刑期的追诉期限;刑事诉讼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原则。  相似文献   

16.
终身监禁是将“牢底坐穿”吗?对此需要从法教义学的视角对终身监禁变更执行中的争议问题进行分析。终身监禁不是《刑法》第50条第1款死缓变更的例外规定,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缓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为25年有期徒刑。终身监禁中“不得减刑”的规定不是《刑法》第78条“可以减刑”的例外规定,而是该条“应当减刑”的例外规定,罪犯在终身监禁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能减为有期徒刑,而应继续执行终身监禁。终身监禁不是《刑事诉讼法》第265条暂予监外执行的例外规定,对于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可否暂予监外执行,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予以确定。总之,判处终身监禁并不意味着罪犯一定要将“牢底坐穿”,执行终身监禁则意味着罪犯要将“牢底坐穿”。  相似文献   

17.
社区服务刑作为非监禁刑的一种重要形式,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和刑罚轻缓化的特征,有助于实现犯罪人的再社会化、避免短期监禁刑的弊端。在我国,社区服务刑可以平衡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的轻重程度、完善我国的刑罚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落实以及降低行刑成本、实现行刑的经济性。在刑法中将社区服务刑规定为一种附加刑,并限定其适用的条件、执行程序和执行的内容,对完善我国刑罚体系不失为一个有益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开展社区矫正作为我国行刑方式改革的措施之一,其发展将对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产生重要影响。我国监狱绝大多数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现行方式是服刑期满释放回归社会,这一方式存在着不能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不能克服监禁化的弊端等问题。需要对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现行方式进行改革,确立假释为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主要方式之一。建立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新的途径,将有助于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社区矫正给予了法律上的肯定,标志着社区矫正制度正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社区矫正既是一种有别于监狱行刑的社会化行刑方式,又是一种与监狱行刑相互承接、上下贯通的行刑制度,它为保外就医提供了制度性的监外承接载体,突破了传统监狱行刑难以向社会延伸的瓶颈制约,在社区矫正条件下,保外就医可以适当放低门槛,要配套相应的法律、制度,方能保证其顺利实施,彰显其人道主义光辉。  相似文献   

20.
国外社区服务刑述评及借鉴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伴随着各国探寻监禁刑替代措施的历程,社区服务刑在国外异军突起,并有扩大适用的趋势。社区服务刑在减少监禁刑适用、促进罪犯社会化和降低行刑成本等方面发挥着异乎寻常的作用。我国目前尚未将社区服务引入刑罚体系中,因此,深入研究国外刑法中的社区服务刑,借鉴其中的合理内核,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刑罚制度和罪犯处遇制度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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