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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 毫秒
1.
一、国资所改革:律师业发展的要求 我省律师工作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恢复和发展起来的。从恢复重建律师制度起,我们就把律师工作改革作为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改革措施和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历经了初步探索──全面推进──重点攻坚三个阶段。依据党的十五大确定的“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原则,省司法厅同省体改委联合制发了《关于深化国资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国资所产权制度,逐步实现国资所出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思路,把国资所改革开始引入到体制这个根本问题上来。之所以大胆地提出改革产权…  相似文献   

2.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有3种体制,即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但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建立股份制律师事务所制度,以适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后律师业务及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现笔者就对该问题所引发的法律思考阐述如下,以与广大同仁商榷。 思考之一:股份制律师事务所的概念、特征及性质 股份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股份所)是指由股东律师出资设立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承担责任,而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制法律服务机构。 股份所的特征如下…  相似文献   

3.
《中国律师》2003,(5):50-51
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是在2000年国家进行律师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十项改革的进程中,由原新余市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吸收部分大学毕业生组建的我市第一家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现有员工17名,其中专职律师10名,律师助理4名,行政主管1名,辅助人员2名,律师中有中共党员律师6名,还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正在考察培养,所内单独设立了党支部。 在不干则已,要干就干一流,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新余精神指引下,建所之初,我们就投资100万元,买下350平方米的办公室,购置了整套全新的、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建立了所内计算机局域网,并和北京“法律之星”法律资源网连接,事务所的硬件建设,在建所之初就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建所两年多来,全所律师以政治上的凛然正气,品行上的清白清廉,服务上的专业优质,作风上的团结高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与市城建局、市房管局、市  相似文献   

4.
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收益分配的法律问题,即合法地所有某项财物,合法地取得财物的所有权问题。笔者认为,法律更多地研究的是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国家、社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收益分配,律师个人、律师事务所、国家等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律师取得收益分配之所有权如何才受法律保护,笔者拟从权利、义务、所有权、新《刑法》的角度,对此问题作些肤浅的探讨,以请教于同仁。一、现行三种不同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财产所有权归属分析。按照现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目前存在的律师事务所有三种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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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律师事务所公司化运作,是当前合伙制律师所发展的显著特点,尤其是对于中小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而言,其公司化运作面临诸多的问题,如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散、专业宽泛等问题,都弱化了中小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文章分析了律师事务所公司运作的优越性,提出了公司改造的具体措施和路径,并对我国立法制度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是我国加入WTO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组建规模所宜遵循符合本地经济发展要求、专业化分工、自愿组合、强强联合为主的原则;成有效排除“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人力、物力、财力不足等方面的主客观障碍,并根据规模所的特点.实现由“作坊型”管理向公司化管理的转变。  相似文献   

8.
引入公司化管理模式 推动河北律师业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贺少林 《河北法学》2002,20(5):106-108
公司化管理和年薪制分配方式是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9.
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美国的律师事务所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为了摆脱困境,虚拟律师事务所应运而生,其中以VLP(Virtual Law Partners)最为典型。对此,国内相关研究几乎一片空白,有鉴于此,本文结合美国律师事务所的虚拟化实践,对虚拟律师事务所的界定、可行模式和独特优势进行了初步探讨.以为我国今后律师立法和理论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中国律师业从80年代末以来,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其发展之快远远高于西方律师行业。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二十余年来,我国律师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执业人数、执业机构猛增,也出现了一些品牌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国外律师事务所进入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必将给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无论是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角度,还是中国律师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都需要一批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为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方位、专业化、团队性的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11.
公司化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规范与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不仅与产权人、执业律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利益密切相关,而且也是关系到事务所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律师事务所应十分重视分配制度的建立,并在实践和发展中不断进行规范和创新。本文结合一家较大规模的公司化的律师事务所为例,从费用承担、股权的设置、分配的设置等方面对事务所的分配制度及其规范与创新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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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谢玲丽 《法治研究》2006,(12):18-19
一、公司化管理模式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主要趋势 公司制度自创设以来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中,公司制度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已形成科学完善的体系,公司制度具有其他管理制度不可比拟的优势,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律师事务所选择公司化管理模式的根本原因。但律师事务所在公司化管理模式的具体适用上,却各有不同,各具特点。以笔者所在的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为例:  相似文献   

14.
岳鸿 《中国律师》2004,(9):54-57
在《律师法》修改的紧锣密鼓中,关于我国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方面的研究,我们注意到了有限责任合伙事务所这种组织形式。20世纪90年代美国出现了有限责任合伙(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有限责任合伙是美国企业法上的一个全新的概念,是一种适用一般合伙法的新的合伙形式,是对传统合伙制的重大变革与发展,这种形式在美国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小型企业采用。近年来,全球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正由传统的普通合伙型向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发展,传统普通合伙型律师事务所在大型国际化事务所…  相似文献   

15.
桑云 《中国司法》2013,(12):59-63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组织者,是律师服务功能的承担者和体现者;同时,律师事务所又是律师自律管理的最小单元,是律师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实现方式。加强规范化建设,是促进事务所健康发展,提高律师服务能力和整体实力,树立良好品牌形象的基础工程。  相似文献   

16.
李万兴 《中国律师》2001,(12):45-46
现阶段,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已经逐步参与到国际大市场中去;律师事业重建以后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也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当前形势下,律师事务所如何发展?各个律师事务所基于自身的具体情况会作出不同的选择。笔者认为,在众多选择中,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是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首先应当具备社会宏观条件,如:经济发展、民主法治进步等;同时,律师行业自身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本文仅就后者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阐述。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的内部条件 1.人才是律师事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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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律师所文化建设的深层特质分析从某种意义上分析,律师所是一个生命体,不光是由若干名律师,按相关组织章程组成的谋生、赚钱的机器,更是有思想、有感情、有追求、有愿景的,具备生命体的主要特征,因而有其特有的基因,而文化就是律师所的“生命基因”。决定律师所寿命长短的最根本因素,是文化而非几名律师或相对有限的社会资源,也不是资本、法律技术和一时宽广的法律市场,而是靠长期坚守的某种信念、某种文化。一个没有文化的律师所是不会有核心竞争力的。只有优秀的文化,才有优秀的律师所和生命力强盛乃至长寿的律师事业。  相似文献   

18.
一、回忆过去十余年的改革历程为迎接香港回归、深港两地律师为客户的法律服务能更好地对接中国的律师体制必须改革,首先要将“国家法律工作者”改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这种律师制度可以说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当时律师体制改革的主要思想就是要把律师变成一种实行行会管理,使律师变成不占国家编制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为此,1993年春节过后去北京向司法部汇报要求改革,以深圳为试点,方案未经司法部通过,司法部有关领导认为我们这个方案是自由化的方案。4月份肖扬部长上任,我们又将此方案请示肖部长,得到赞同。6…  相似文献   

19.
《政府法制》2014,(21):F0004-F0004
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山西省唯一公司化管理的综合性高端商务律师事务所。目前全所人员共计119人:其中合伙人18名,执行律师85名,实习律师5名,律师助理1名,行政人员10名,是山西省目前人员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相似文献   

20.
股份制律师事务所的产权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敏 《中国律师》2003,(2):39-40
我国《律师法》规定了三种组织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即国办所、合作所、合伙所。这三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已落后于中国法制的发展,在立法上也存在着某些不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界对于律师事务所应采用的产权模式,有着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律师事务所只能采取合伙制形式,而不能采取公司制的股份形式。也有人认为,从产权制度的演化过程来看,股份制的公司形式是合伙制形式发展的最高阶段。公司形式的股份制律师事务所更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更有利于律师业的产业化、专业化、集团化发展。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下面就股份制律师事务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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