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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日前,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劳动争议纠纷情况进行调研。据了解:区法院2004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56件,2005年受理637件,同比上升39%;区检察院2004年受理涉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民事行政申诉14件,2005年受理26件,同比上升85%。  相似文献   

2.
轻伤害案件在公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存在诸多问题。故此,应协调各项制度措施,规范轻伤害案件公诉阶段刑事和解程序:建立程序引导监督机制,实现轻伤害案件和解前置;探索调解方式的现代转型,保障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3.
今年3月,一起历时六年的医疗纠纷申诉案在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的主持下握手言和,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的当事人专程到检察机关送上感谢信和“勤政廉洁,真心为民”的锦旗。如此效果要归功于该院探索实践的民行检察和解机制。也正是在该机制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中,该院办理了一起又一起漂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权威与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俞亮 《公安研究》2011,(12):51-55,67
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背景下,刑事和解作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体现,其制度价值与实务意义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侦查阶段刑事和解作为刑事和解制度实现的一个重要形式,也越来越显示其旺盛生命力。有关部门应从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入手,深入分析当前在我国侦查阶段刑事和解的制度价值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  相似文献   

5.
卢琳 《公安研究》2014,(2):52-59
刑事和解制度是应构建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而产生的,为社会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多元化思维。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在公安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合法性,并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解程序、和解效力等内容作了专章的规定。刑事和解制度对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节约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权益等方面意义重大。但当前该制度仍面临范围过窄、协议效力不明确、缺乏刚性条款和可操作性程序等问题。应以侦查阶段的刑事和解程序为视角,分析立法现状及执法困惑,端正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厘清相关法律概念,明晰和解协议法律效力,探索有效规范执法和完善和解程序,推动法治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和犯罪预防模式,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精神和原则"从侦查阶段开始,进入审判,甚至贯穿到执行"已被学术界和实务界广泛认知。全面总结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刑事和解的受案范围,规范刑事和解的程序,放大刑事和解的社会效益,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刑事和解体系,不仅具有法律层面的探索意义,而且具有社会方面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苏州市公安局刑事和解课题组就全市公安部门侦查阶段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在调查走访、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公安刑事和解体系的初步框架。  相似文献   

7.
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的核心就是刑事案件的侦查,在侦查阶段能否适用刑事和解制度一直存在着较大争议,反对者认为刑事和解在侦查阶段没有存在的法律空间,与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不符,并容易导致公安机关权力滥用。但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并有其自身的优势,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法律上的障碍可以通过立法来解决。目前侦查阶段刑事和解的案件适用范围主要是侵犯个人人身和财产法益的犯罪、犯罪人主观恶性较小的轻罪案件,以后可以扩展到严重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适用刑事和解不能忽视调查取证,应注意对话基础上赔偿协议的达成,同时也要改变和完善目前的执法考核指标体系。  相似文献   

8.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可以有效地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改变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不力的状况,促进司法公正。对此,金山区人大常委会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相似文献   

9.
论公安机关刑事和解体系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和犯罪预防模式,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刑事和解作为一种精神和原则“从侦查阶段开始,进入审判,甚至贯穿到执行”已被学术界和实务界广泛认知。全面总结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刑事和解的受案范围,规范刑事和解的程序,放大刑事和解的社会效益,构建轻...  相似文献   

10.
《人大论坛》2007,(1):19-19
旨在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最近在贵阳举办,460名来自全国各级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其中我省三级检察院参培人员有115名。  相似文献   

11.
2012年10月中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带领调研组,先后赴伊犁州、巴州和石河子市,就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淡会、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有关单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委托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吕吉州人大常委会和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民行检察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相似文献   

12.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与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决定人们必须尊重自然、爱护自然、服从自然;自然界对于社会的基础作用要求全人类都负有保护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的责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自然、人和社会三者关系,做好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和改革体制三件大事,才能逐步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相似文献   

13.
我国侦查阶段推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必要性及其实践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是刑罚改革发展的必然方向,体现了平等保护的理念,是有效配置警力资源和解决现有刑罚体系所造成的社会问题的途径.社会实践和审判实践呼唤刑事和解制度的引入.在实践中公安机关必须规范侦查阶段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的操作程序,必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以完成历史赋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14.
公安机关是推进刑事和解制度的前端主体和重要力量,其参与刑事和解的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确定案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范围;第二阶段,考察双方当事人条件并开展调解;第三阶段,根据刑事和解后的案件具体情况,适用法律规范处理。在刑事和解制度中,公安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应当遵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总体原则;应在《人民警察法》中对公安刑事和解予以明确规范,创新公安刑事和解机制,以优化公安机关职能。  相似文献   

15.
当前,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呼声在我国越来越高。然而,刑事和解有其致命弊端。在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实属无必要,刑事调解的实行表明其完全可以达到刑事和解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应通过完善刑事调解来取代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16.
去年以来,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依托基层司法所,在6个镇街设立检察联系点,实行挂牌办公,安排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监所检察等六个部门负责人,各自负责一个镇街,在检察环节实行“五个对接”,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7.
析侦查阶段不宜刑事和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邹娅 《公安学刊》2010,(3):57-61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下,学界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提出了很多方案。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也已出现了侦查阶段的刑事和解。然而,侦查阶段不宜刑事和解。因为,刑法更应该关注正义,不管是刑法,还是刑事诉讼法,都有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目的。在侦查阶段实行刑事和解,其实是对正义和效益的减损,是对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减损,是对预防犯罪的减损。可以在审查起诉或者进入审判阶段来促成刑事和解,这不仅体现正义也实现了效益。  相似文献   

18.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重要的法律监督手段和内容。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监督一直处于弱势。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客观上要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有所作为,正因为如此,本文对该监督进行了定位分析,提出了“全面监督,灵活运用,略有侧重”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刑事和解是近几年法学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并在学界引发诸多讨论,实务界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其适用阶段方面,尚未取得一致的见解。综观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均可适用刑事和解,但诉讼阶段不同,对刑事和解的最终结果产生的影响亦不同。  相似文献   

20.
刑事和解及其在公安侦查中的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应贯穿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公安刑事侦查中的和解对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取得当事人与国家双赢的效果具有重大意义。如何正确地理解刑事和解,进而在公安刑事侦查阶段规范地适用刑事和解,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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