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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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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世界上许多国家开始承认罪犯的劳动报酬权,建立罪犯劳动报酬制度。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对于监狱行刑与罪犯改造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监狱一贯实行罪犯劳动有偿制度。我国1994年颁布的《监狱法》虽然对罪犯劳动有偿制度作出了确认,符合联合国《罪犯处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关于监狱应有公平的劳动报酬制度的原则要求,在我国监狱法制建设中也具有重要意义。但《监狱法》只规定了基本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文对于我国监狱法在罪犯劳动报酬的标准、构成及使用等方面的完善提出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监狱法》的颁布施行对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体系、规范监狱机关的执法行为、有效惩罚和改造罪犯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监狱法》的部分内容与当前的监狱工作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有必要适时进行修改完善。对此,本文结合《监狱法》的部分具体条款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3.
鲁兰 《法学家》2000,(3):71-76
尽管我国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明文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但是,凡了解中国监狱经费来源的实况便很清楚,国家不仅从建国之初将“监狱经济创收”的重任赋予监狱机关,就连《监狱法》实施后,除干警基本工资和罪...  相似文献   

4.
监狱性质和职能由主观意志和客观要求相结合而定位。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因素,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的定位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狱性质由异化到纯化。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的机构。国家赋予监狱的职能应是准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  相似文献   

5.
《中国司法》2005,(5):110-111
35哪些罪犯受《监狱法》约束?问:不在监狱行刑的罪犯是否受《监狱法》的约束?(浙江晓伟)答:《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行,监狱法律关系也运用而生.本文试就监狱法律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谈以下浅见.一、监狱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就是由监狱法所调整的,在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与罪犯之间,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监狱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其一,监狱法律关系发生在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工作过程之中,始于罪犯被收监,终于罪犯的刑罚执行完毕.其二,监狱法律关系实质上是监狱机关与其他监狱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中主要的是监狱与罪犯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三,监狱法律关系由监狱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监狱机关与罪犯之间的关系不能都成为监狱法律关系,只有  相似文献   

7.
四、我国监狱在人权保障方面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我国监狱在人权保障方面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监狱法律制度不完善。其一,《监狱法》本身不完善。如《监狱法》第8条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但没有规定对不执行这一规定的责任追究问题。迄今为止,一些地方的“皇粮”、“囚粮”得不到完全落实,就与《监狱法》没有规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  相似文献   

8.
在监服刑人员系因有罪而被监禁的公民,享有与其他社会公民同工同酬权。我国《监狱法》对罪犯劳动报酬权虽有规定,但很含混,不便操作。随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以及监狱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明确在监服刑人员的同工同酬权,修改完善《监狱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已于1994年12月29日颁布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监狱法。它的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为监狱正确执行刑罚,有效地惩罚和改造罪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监狱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是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我国监狱产生于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4千余年来,历史上先后存在过奴隶帛、封建制和半殖民地半封建制三种不同类型的监狱。这三种监狱尽管专政性质和管理制度各不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特点,即它们都是少数剥削者阶级镇压广大人民群众的暴力工具,并且采用野蛮粗暴的方法管理犯人。新中国的监狱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既不同于旧中国的监狱,也不同于资本主义  相似文献   

10.
《监狱法》的颁布施行是新中国监狱史上的里程碑。《监狱法》颁行十周年来,在惩罚改造罪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都发挥了无可估量的积极作用。但也不能不看到,现行的《监狱法》已有部分内容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立足现实,提高认识,努力提高监狱立法的层次和规格,尽快细化、补充、完善《监狱法》条文,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罪犯劳动能力分类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劳动能力是指罪犯能胜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观条件,对罪犯劳动能力进行甄别分类是监狱机关正确执行《刑法》和《监狱法》,科学运用劳动改造手段改造罪犯,提高监狱生产效益和解决当前犯劳动生产中一些突出问题的需要,采用查阅资料,体格检查,面谈访问,模拟评估和心理测验等方法,对罪犯有无劳动能力,劳动力的特点,大小等进行甄别分类。  相似文献   

12.
论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梁平1994年12月29日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在总则第3条中规定了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即:“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一原则充分表明...  相似文献   

13.
刘世恩 《法治研究》2009,(10):36-39
监狱在处理服刑罪犯因病死亡之类事件时,常会遇到罪犯家属的质疑,其主要原因是《监狱法》对“罪犯死亡鉴定”的规定违背了“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已案件的法官”这一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此外,还有监狱现行的罪犯医疗机制等原因。为此,需要修订《监狱法》中“罪犯死亡鉴定”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建立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机制,实现监狱保稳定保安全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14.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狱企业运作的法律依据不是《企业法》、《公司法》,而是《监狱法》;监狱企业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生产劳动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而不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监狱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是监狱人民警察,主要劳动力是服刑的罪犯;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除了一般的物质产品外,还有经过改造的守法公民或有用之材。因此,监狱企业不能简单地套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的管理办法。国家对于监狱应当实行特殊管理,给予特殊政策,实行特别之法。  相似文献   

15.
梁然 《中国司法》2013,(4):70-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的修改,是我国监狱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2012年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和司法部已经将《监狱法》的修改列入立法计划。这需要我们立足监狱工作实际,统筹考虑国家现行刑事法律政策,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积极研究《监狱法》中的相关理论和实际问题,为《监狱法》的修改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6.
认识监狱法的价值要有辩证的眼光。人们的价值判断是和一定的时间、空间相联系的。不同国家和不同地位的人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判断。《监狱法》的颁行我国的监狱法制建设和保护罪犯人权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历史的局限,也存在许多缺憾。为更好地发挥《监狱法》的作用,国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监狱法律体系;根据情况的变化做好监狱法律法规的废、改、立;走出“部门立法”的窠白,争取社会的广泛同情和支持;在将来的监狱立法中,突出“机构矫正”的鲜明特色。  相似文献   

17.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收押外国籍罪犯(简称外籍罪犯)以来,突出我国监狱的监管改造特色,未发生一起外籍罪犯脱逃越狱、行凶伤害、破坏监管秩序等又犯罪案件和轻生事件,取得了显著成绩。依法严格管理,突出我国监狱的强制性和威慑性。与国内罪犯一样,我区监狱机关依照党的政策和《监狱法》及有关监管法规对外籍罪犯进行严格监管。一是制定外籍罪犯管理办法,将外籍罪犯分类关押。英山监狱还成立了外籍罪犯分监区,突出管理的针对性。二是挑选政策水平高和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民警负责管理教育工作。三是强化外籍罪犯的内部管理,在选派…  相似文献   

18.
强化监狱职能促进罪犯改造夏宗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于1994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另一部有关监狱的重要法典,也是我国第一部刑事执行法。《监狱法》作为国家法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刑事...  相似文献   

19.
我国监狱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领的,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为主干的,包括《罪犯减刑、假释法》、《出狱人社会保护法》等其他与改造罪犯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部颁布的关于监狱工作的条例、决定和命令等构成的有机整体。  相似文献   

20.
《中国司法》2006,(1):108-108
64罪犯会见的有关规定问:我的一个亲戚最近被判刑投送监狱改造,请问,我们作为他的亲戚是否可以去监狱看望他,有什么具体规定?(山西梁启东)答: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是罪犯的一项法定权利;同样,罪犯的亲属、监护人也可以按规定去监狱探视罪犯(即通常所讲的“探监”)。会见是罪犯维系自己与家庭关系的重要渠道,也是亲属、监护人了解罪犯改造情况并对其进行规劝、帮教的重要途径。《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里所指的“规定”,是指监狱和监狱管理机关为保证罪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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