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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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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举权是民主权利的根本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而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人民通过选举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治理。因此,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之本、社会主义民主之基,选举活动是联结公民与国家的纽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相似文献   

2.
选举权浅论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的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与选举权紧密联系,是指任一公民基于宪法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被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都为参政权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公民参与圈家管理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受宪法或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加以限制或剥夺。选举权是一种间接管理国家的权利。因为人们通过选举代表来代替自已参与国家管理,行使国家权力。被选举杈的享有者则有可能自己参与圈家的管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都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足现代国家组织国家机关的必要手段.  相似文献   

3.
七、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办理了离退休手续,是否需要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只要是享有政治权利的、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选举权利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为人大代表。实际上,在各级人大代表中,有中、青年代表,也有不少年纪较大的代表,比如,第八届全国人  相似文献   

4.
关于人民代表年龄资格的思考和建议邓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参加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即无论是人民代表的选举权;还是人民代表的被选举权;无论是全国人大代表还是地方各级人大...  相似文献   

5.
侯区一:选举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简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拥有选举权的主体空前广泛,但并令是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属下列三种情况的公民没有选举权。①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③精神病患者。误区二:选举权就是选举国家领导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权利。简析我国选举法规定,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即选举人民代表的权…  相似文献   

6.
3月14日,全国人大高票通过选举法修正案(草案)。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选举法于1953年制定,1979年重新修订,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可以说,修改选举法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观察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重要窗口。  相似文献   

7.
去年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提高当人大代表的素质‘门槛’,不宜提名文盲为代表候选人,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占60%左右……”。此举被国内有关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争议,有的刊物发表文章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提出质疑,说选举代表的条件只能按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即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舍此不能再有别的条件。如果地方人大的一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设置人大代表的条件,诸如文化程度要达到初中,或高中等等,那么,相当一部分公民的被选举权就有可能被“合法”地剥夺,有悖于宪法。对此,笔者  相似文献   

8.
换届,这是中国人民当下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热词,约有9亿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已经或将要参与到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活动中。此项活动又因其第一次新增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内容而格外受到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9.
一、关于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应当明确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两个不同层面的界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广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参与选举和被选举国家机关的代表、公职人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企业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社会团体负责人等。  相似文献   

10.
<正>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原则、内容和程序,都是法律规定的。整个人大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不能怕麻烦、图省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相似文献   

11.
选举制度是民主制度的基础。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制度基础。《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1984年制定,其后分别于1987年、1995年和2006年根据选举法的修改作了三次修改。随着  相似文献   

12.
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中所涉及的公民政治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包括自由投票权以及与选举相关的提名权、知情权、监督权和罢免权等。在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缺乏竞争性的确认式选举,使公民的选举提名权流于形式;选举信息公开度不够使公民的选举知情权受损;确认式和动员型的选举方式使选民自由投票权受限;相应机制不健全,使选民的监督权和罢免权无保障。为此,要实行民主提名的方式,让选民有充分的提名表达权;完善选举信息公开体系;保障选民的自由投票选择权;实行监督的常态化和罢免的程序性;选举中要理顺党的领导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人教版《思想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2010年版)在第一课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一框中,从选举法角度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进行了界定:我国选举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按此表述,公民的选举权有其特定的内涵,即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教材对选举权的这种界定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原则,为确立公民平等行使选举权奠定了基础。但落实该原则并非必然能够全面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确保外出农民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是其利益正当表达的前提。为此,需要克服选民资格转移中的困难和被选举权落实不到位等不足,通过确立选民在经常居住地进行选民资格登记、以常住人口数来确定代表总名额、科学划分选区等方法,保障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热情和权利。  相似文献   

15.
民主选举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活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选举进展顺利与否,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大局。为了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地、充分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不受他人干扰和支配,体现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必须坚决查处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为此,《选举法》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一)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  相似文献   

16.
选举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世界各国均在宪法和选举法中对此予以明确规定。选举权利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选举权利包括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狭义的选举权利则仅指选举权。本文所论述的是前者,即指公民享有的选举或者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或者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公民在必要时可以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手段协助或者保护其实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关于选举的性质,有权利说、义务说、权利与义务综合说。权利说认为,选举是公民的权利,包括我国在  相似文献   

17.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选民流动的急剧增加与户籍制度、政治运行机制、选举制度等变革滞后所形成的张力,是流动选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制度层面的主要原因。当前,要重视具体选举体制和选举程序的创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修改选民资格标准,改进选民登记制度,完善选区划分标准,确定合理的选举时间,为保障流动选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8.
在近现代民主政治下,选举权被形容为选民"用手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和民主选举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不断发展完善。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从人大代表选举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选举,从职工代表选举到其他各种社会组织选举,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断扩大,民主选举的魅力不断凸显。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民主选举的发展可以用"小步快走"  相似文献   

19.
眼下,我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正在陆续展开。每一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要十分珍惜宪法赋予的神圣的民主权利,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参加选举。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搞得好不好,选谁当人大代表和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关系到能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问题,关系到选举产生的县、乡国家机关的权威、效能、活力和能否代表人民的利益、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的问题,关系到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开…  相似文献   

20.
竞争是选举的核心要素,竞争机制引入人大选举是民主政治的要求.自荐候选人参与人大选举既是竞争的产物,又促进了竞争在人大选举中的发展.目前,我国已有自荐者成功竞选人大代表的实例,但基于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自荐之路仍然存在多种障碍,应该在人大选举中建立并完善竞选机制,充分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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