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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民导刊》2011,(12):2-2
有一块"神奇的土地",开发商买了它,政府要把2亿元土地出让收益"奖励"给开发商;它没有施工许可证却能开建(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政府没有义务奖励开发商,更没有权力这么做,而最不合理之处是,奖励开发商毫无必要——土地是竞拍的,用不着政府求谁拿地;开发商拿地建房是  相似文献   

2.
《民主与法制》2011,(20):66-66
开发商在建成小区后,保留了一幢楼房作为商场,后鼎盛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大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以上开发商所留用的商场,由于开发商未交纳物业管理费,鼎盛物业公司认为,开发商作为合法业主,应当受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应如约交纳物业费,并且该幢楼是开发商于小区建设时统一立项开发建造,并统一办理房产产权证的。  相似文献   

3.
《民主与法制》2013,(20):66-66
编辑同志: 开发商在建成小区后,保留了一幢楼房作为商场。后鼎盛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大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位置包括开发商所留用的商场。由于开发商未缴纳物业管理费,鼎盛物业公司认为,开发商作为合法业主,应当受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如约缴纳物业赞,并且该幢楼是开发商于小区建设时统一立项开发建造,  相似文献   

4.
《民主与法制》2007,(9S):67-67
编辑同志: 去年,陈女士看中了某开发商开发的一套楼房,便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足房款后,陈女士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陈女士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几年前已经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某金融机构,所以房地产管理部门表示不能给陈女士发放房产证。陈女士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赔。开发商表示,抵押给别人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相似文献   

5.
敖虹 《现代领导》2009,(4):14-14
一般人倾向于认为,房价增加的部分,都变成了开发商的利润。但记者的调查表明,高房价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转化为开发商的高收益,反而增加了开发商的市场风险。  相似文献   

6.
李艳娜 《前沿》2014,(19):97-99
迎向污染是舶来品,中国在相关立法方面还处于空白期。居民区包围工业区是迎向污染的一种。中国司法实践对居民区包围工业区这一特殊的迎向污染的判决,一般是判处开发商承担主要责任,致污企业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开发商的单方行为对居民区迎向污染只是治标措施,完善政府管理,提高公民环保意识、规范开发商行为,建立政府、居民与开发商共同协作才是解决问题之根本。  相似文献   

7.
秦俊勇 《小康》2006,(2):62-63
一个民间资本雄厚的城市,却被曝光房地产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近24亿元,是开发商资金出了问题,还是温州房地产业发生了裂变?随着媒体的介入,温州市政府和开发商的博弈被公开化。然而,问题的关键似乎并不仅仅是资金……  相似文献   

8.
开发商高价拍得土地之后,如果发现市场不如预期乐观,那么开发商是可以"违约"的,因为"违约"的成本相对而言比较低,无非是罚没保证金。  相似文献   

9.
房价成本是否应该公开?百姓有百姓的意见,专家有专家的看法,房地产开发商有房地产开发商的理由,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刊特约请房地产专家蔡鸿岩先生对此发表看法。  相似文献   

10.
《民主与法制》2014,(9):63-63
某住宅小区由北京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共有52个地下车位,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并没有就车位的归属作任何约定。在业主全部入住之前,开发商以至少9万元的价格卖掉了35个车位,剩余的车位被物业公司租给了业主以外的人员,导致业主入住后没有车位停车,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曾代表业主多次要求把车库归还业主,但开发商一直拒绝返还。请问,小区的车位是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共同所有,应该由谁使用?  相似文献   

11.
法律信箱     
退房才能获得赔偿符合法规吗编辑同志:去年6月,我购买了一套楼房,今年4月份拿到钥匙后,我就将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12万元。入住后,我发现墙体严重渗水,客厅、卧室、墙壁和卫生间的顶部及墙面各有三分之一的渗水面,造成装修后的壁纸卷由剥落。我找到开发商,开发商检验后认为是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漏做我家楼上地面的防水层所致。我要求开发商赔偿我的损失,但是开发商说如果我愿意退房的话,则他们愿意全部退还房款并赔偿我的装修费,否则他们只负责修理,不管赔偿。我的房屋从购买到现在升值不少,我当然不愿意退房,但开发商称不退房就得不到赔偿。请问:开发商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李小枚  相似文献   

12.
1996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法规,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从200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福建省政府、福州市政府先后出台红头文件,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福州小区业主拿出红头文件维权拒缴燃气初装费,房地产开发商却根据地方法规强行收费,对不缴费的业主不予交房。有业主以开发商违约为由告到法院,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开发商没有违约。那么,红头文件与地方法规哪个更有法律效力?开发商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是否合法?在福州市引发了一场激辩。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楼市竞争日趋激烈,为吸引购房者眼球,"赠送面积"成了开发商售楼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交房时购房者才发现"赠送面积"无法兑现。今年,长汀县法院审结一批涉及30户购房者与某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判决开发商按照合同每平方米单价的80%赔偿承诺购房者赠送部分面积的损失。2016年3月,购房者到开发商售楼处了解的涉案户型,系两套单身公寓合并为一套的中户型住宅(新户型)。开发商在售楼大厅摆放的"置业计划书"上以明显方式将新户型与老户型(前期开盘户型)之间的公共面积(公共走廊)标识为"赠送全部面积",售楼人员也向购房者  相似文献   

14.
谢涛 《人民政坛》2007,(8):40-40
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  相似文献   

15.
近年,干股分红型受贿现象十分普遍,是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开发商谋利,开发商将部分股权赠给该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盈利分红。所谓干股分红型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未出资而获得股  相似文献   

16.
近来听说有开发商坦言,他开发住宅就是要通过为有钱人盖房来赚钱,我认为站在开发商的立场上这样说无可厚非.问题是政府应如何调控住宅的开发,如何引导房地产开发在总体上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今年初,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意向书,约定我支付5000元意向金后即取得其开发的商铺优先购买权;在正式对外认购时,开发商应负责通知我前去认购;商铺的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7000元。我按约支付了意向金,但开发商在对外销售商铺时未通知我前去认购。我得知后前去交涉。开发商却以楼价上涨为由。  相似文献   

18.
房价持续上涨,有很多人骂开发商赚昧心钱。其实,商人逐利是本能,无可厚非。但房价非正常上涨,绝非商人所能左右。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及其一些官员为虎作伥,几个开发商不可能掀起大浪  相似文献   

19.
陈建芬 《小康》2006,(7):50-53
三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这样一个怪圈:房价涨了控,控了涨,涨了再控……面对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开发商都不满意的房地产政策,或许让“开发商的归开发商,政府的归政府”才是一条可行之道?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我于两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至今也没有拿到房产证,原来开发商早已把整幢楼抵押出去了。照理说,我买了该所房屋,这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我了,开发商没有道理把我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而只有我才有权抵押自己的房产。为了讨回公道,也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我和住在这幢楼里的全体居民准备起诉开发商。我们的起诉会取得成功吗?读者林中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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