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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代行政法和行政程序的理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般行政行为,无论其宏微巨细,均非纯系行政机关自身及其工作人员个人的行为,而是国家的行为、政府的行为,仅仅是通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代表国家和政府履行而已。在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既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产生基于公民的选择或同意,其职责权力来自公民的委托赋予,其运作的基本宗旨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那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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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要件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均应作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和判决。这就将我国行政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但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究竟由哪些要件组成,怎样才算不违反法定程序这一系列问题目前还没有真正解决,由于我国尚无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学术界认识也不一致,因此对这个问题尚停留于理论探讨方面。本文试对这一问题作一个初步探索。一、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明确表明有该项执法管辖权行政执法应由有执法权的行政主体(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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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强调行政程序的作用,将行政程序作为规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的时候,部分行政执法程序不适应行政执法的现实需求、难以解决实际争议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本文拟从实证的角度入手,探讨目前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所遭遇程序困境的表现形式及成因,并就各项成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期对有关问题的解决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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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执法大队"钓鱼执法"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其核心本质在于执法人员违反执法程序,违背法制观念,其也反映出我国行政执法现状,因此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势在必行。本文正是从钓鱼执法违背执法程序出发指出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规范执法路径,体现法治国家的应然本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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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关于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概念的诸观点具有一定的启发与借鉴意义,但也呈现出些许缺憾。文章通过对现有概念的反思与扬弃,重构了行政执法程序抗辨权的内涵,展现了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外延,并阐明了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与行政执法程序抵抗权及行政诉讼辩论权等相关范畴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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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制与社会》2007,(8)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强化程序意识,成为当下社会各界的一个普遍要求。行政执法程序中最核心和基本的就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的调查取证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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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是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定卫生机构(简称执法主体)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简称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或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根据行政法原理,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包括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其程序要件要求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则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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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是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定卫生机构(简称执法主体)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简称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或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根据行政法原理,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包括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其程序要件要求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则要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否则,一旦管理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不论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都会因程序违法而使执法主体处于不利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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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国务院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做到“程序正当”。由此可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对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县级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研究,提出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想法,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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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内在制度构建是指其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所应当包含的内在因素,它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之内在制度构建的主要路径在于:在范围上,必须明确与拓展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适用的范围以及规定适用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例外情形;在内容上,应当包括辩解权、质证权以及反驳权;在形式上,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行使存在直接形式与间接形式、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在效力上,行政主体必须按抗辩笔录作出决定、必须采纳合法或正当的方式抗辩以及对抗辩不能加重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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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单行立法仅规范部分执法活动,调研表明,行政执法实践存在大量问题,与执法程序立法的总则性规范缺失和不完善有直接关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执法程序立法的要求,首先需要调整立法思路,由单行"零售立法"转向制定综合性统一立法,具体方案可以先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执法程序条例》。制定条例,要回应行政执法实践面临的双重问题:一方面是执法权违法行使与执法不公,损害当事人的权利和执法公平;另一方面是行政执法中较为普遍存在的执法不作为与慢作为,行政执法效能不足,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保障公民权利与提升行政效能是立法要实现的双重目的。保障公民权利要解决执法乱作为问题,主要机制包括确立行政基本原则、保障公民知情权与参与权、完善行政执法证据制度等;提升行政效能要解决执法不作为与慢作为问题,主要机制包括理顺执法机关纵向横向关系,简化申请处理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程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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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构建的基点是构建并不断完善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的中心,这个中心应当是多层次、多方位的、动态的。效率、自由、正义是其根本基点;限制权力、保护权利是其功能基点;弘扬理性、洞悉人性是其哲学基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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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程序是实现行政执法价值目标的重要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遵守程序是实现行政执法价值目标的重要保障杨海坤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说过:秩序、自由、公正、效率和进步是当代政治和社会哲学最为关切的基本课题。笔者认为以上内容同时应成为当代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法实施的基本制度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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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在整个行政法制建设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亚里士多德曾指出:“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们不能遵守,仍然不能实现法治.”英国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温斯莱坦则认为:“严格执法是政府的真正生命.”可见,执法特别是行政执法对于实现法治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和作用.近十几年来,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行政立法相比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其中首要的问题表现在行政执法的观念方面.改善行政执法状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关键在于解决行政执法中的观念问题. 相似文献